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下面是勤劳的编辑为家人们收集整理的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状范文(必备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一、刑事自诉状的概念
是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中,由受害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刑事被告人,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所递交的书面请求。其使用范围是:用于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内容
以“刑事自诉状”作标题
基本情况
1、原告人:写明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原告不只一个人,应逐个按以上要求写明
2、被告人:内容同原告相同
请求事项
主要写明所控被告人行为罪名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如“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1、事实: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过程和造成的犯罪后果。
2、理由部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侵害行为进行分析,指明犯罪的性质和罪名,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在正文结尾部分通常写“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罪。为此,依据××第×××、××条之规定,特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决。”
并署名具状人姓名和注明具状日期。
写明“本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
三、格式
刑事自诉状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尾部和附项构成。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写明“刑事诉状”或“刑事自诉状”。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在“刑事诉状”的上项另起一行,写明谁诉谁什么案:
②当事人的基本状况。首先,列出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③ 自诉人如果有代理人的,在列过自诉人之后,另起一行列出他的代理人称谓,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在称谓之后,列出该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其次,列写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自诉人和被告人不止一人的,应根据主次情节,顺序排列。先把自诉人一一列出,然后再逐一列写被告人。
请求事项请求事项就是“案由”,主要说明按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被告人所犯何罪并提出具体诉讼要求。
事实和理由这是刑事自诉状的主要内容,是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和依法审判的重要依据,要叙写清楚。可分为三部分:
①事实。主要写被告人对自诉人(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应写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内容,并指出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和犯罪的原因及案情的关键性问题要写清楚,以便人民法院调查研究,认定案情,正确审判。
②理由。理由部分应列举证据。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人负有提出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材料的义务。即对刑事自诉状中所控告的犯罪事实,必须提出证据材料,以便人民法院进行调查核实证据。在叙述事实和列举证据基础上,援引法律相应条款,讼证案情性质和情节,对照刑法有关条款说明被告人犯了什么罪,并说明具有哪些从轻、从重、减轻、加重情节。
理由部分在写法上,要体现先述“情”,后说“理”,再引“法”,最后推出理由,证明所诉案件有理有据。
③结束语。这里主要是最后提出明确而且具体的请求目的。可以写为:“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_刑法》第×条×款的规定,构成××罪,后果严重,情节恶劣,请求对被告人依法惩处”。
尾部尾部一般有如下内容:
①写明致送机关。
②自诉人签名或盖章。
具状时间。
附项附项是自诉状中需要注明的部分。包括:本状副本×份;具体列出附送的各种证据的名称和件数及证人××,住址等。[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字第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____份
范文一:
上诉人:陈××,男,××岁,×族,××省 ××县人,××厂会计,住××市××街××号。
上诉人因盗窃一案,不服××市××区 人民法院19××年×月×日(××)刑普判字第××号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 和上诉请求:
上诉人于19××年×月×日盗窃了林××自行车一辆,卖给×××,得人民 币100元。当被公安机关发觉后,上诉人立即坦白交代,并主动将赃款全部退出。在审讯中 ,××法院审判员张××再三追逼,说我是个惯犯,决不只盗窃一辆自行车,一定还有很多 ,如不交代,就要从严判;如果彻底交代,保证从宽处理、不判刑或者只判很轻的刑。为 了争取“坦白从宽”,我就捏造事实,说从19××年×月到19××年×月一共盗窃了11辆自 行车。谁知这一“交代”,不但得不到宽大,反而 我所坦白的那10辆自行车全是假的,根本没有的事;只有盗窃林× ×的那一辆才是真的,一被发觉,我即坦白认罪,并积极退款。根据党的政策,我是符合“ 坦白从宽”的条件的。可是原审人民法院却判我10年徒刑,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 的,因此我不服原判,特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判,重新审理,依法改判,给我以宽 大处理。
此 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陈××
代书人:律师王××
×××× 年×月×日
1.上诉状副本二份。
2.张审判员审问我的情况,有记录在卷,请查对 。
范文二:
上诉人:吴某,男,汉族,1960年2月20日生。
上诉人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刑初字第XXXX号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刑初字第XXXX号刑事判决,依法对上诉人从轻判有期徒刑并予以缓刑;
二、请求依法重新认定上诉人收贿金额;
三、请求认定上诉人有自首情况。
事实与理由
一、上诉人收贿金额应重新认定。
1、在本案中,上诉人收受在押人员家属李某送3万元差旅费不应认定为收贿金额,一方面,贿赂人在主观上并未有将该款项送予上诉人的意识,上诉人也没有认识到该款是送给自己的,双方都一致的表示该款项是送予押解人员和用于押解途中的费用。另一方面,该3万元钱也在事实上由上诉人分两次退还给了在押人员家属王某,因此该3万元不应认定收贿金额。
2、包括上述3万元在内,上诉人分两次在案发前退还给王某共计4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收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收贿。国家工作人员收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收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收贿罪。而上诉人的退款行为是发生在收受该款项后不久,被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次询问之前,应当属于及时退还,并且,上诉人也并未是由于或自或与其收贿有关联的人或事被查处而退还,因此,该4万元不应认定为收贿罪数额。
二、上诉人自首情节应予认定。
根据《^v^刑法》第67条第二款规定: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本案中,在6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纪委第一次询问上诉人时,上诉人主动供述了纪检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两次收取的4万元现金和5000元加油卡的`事实,而此时,北京市公安局纪检监察机关仅仅掌握了上述人收到在押人员家属李晓芬3万元差旅费的线索,根据前述法律规定,上诉人对收受4万元及5000元加油卡的供述应成立自首。
综上所述,上诉人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并且上诉人配合侦查,主动交待相关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在收受在押人员相关款项后多数也用于改善在押人员生活等,剩余也都予以退还,其主观恶性极小,情况轻微,并未造成危害后果。另外,上诉人年龄较大,身体素质也较差,适用缓刑不至于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因此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判决并考虑缓刑。
二审上诉状格式
被上诉人:________
上诉人因__一案,不服__人民法院_年_月_日( ) 字第 号 ,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份。
注:本诉状格式亦可适用于经济案件中公民提起上诉。
上诉人:王某某,女,汉族,生于年月日,现住郑州市中原区。
被上诉人:吕某某,男,汉族,生于年月日,现住中原区。
被上诉人:安某某,女,汉族,生于年月日,现住中原区。
上诉人王某某不服中原区人民法院(xxx4)中民二初字第2188号民事裁定书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依法撤销(xxx4)中民二初字第2188号民事裁定书,指令中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
二、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三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不服中原区人民法院(xxx4)中民二初字第2188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提起上诉,具体上诉事实和理由如下:
第一,一审法院驳回上诉人起诉不符合民诉法第119条规定
一审法院依据《xxx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二)(三)项之规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是草率的、不负责任的,是对法律的滥用。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二)(三)项规定了起诉的两个要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上诉人的起诉完全符合这两个要件。
同时,一审中,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也是具体的,事实与理由也是详尽的。一审中上诉人分别针对违约金、补偿款、诉讼费提出了不同数额的诉讼请求,简单、具体、易判断,如果这样具体的诉讼请求都被定性为不具体,司法还有公正可言吗,请教什么叫具体的诉讼请求呢?同样的道理,一审中,上诉人在民事起诉状中用四段文字近千字来陈述诉讼请求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却对这些事实视而不见,以如此荒唐的法律依据来敷衍塞责,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实在令人费解。
二、一审法院认为“法院审理案件坚持的是一事一案原则,一个案件对应一个法律关系,”“本案既涉及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亦涉及居间合同法律关系,两种法律关系不能在一案中合并审理。”并依此为据,驳回了上诉人的起诉,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首先,不管是民事诉讼法还是司法实践都承认了一个案件中可以处理多个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中法律关系都是多个的,但是都在一个案件中处理了。同时,不管是法律规定还是司法实践中,同一案件中处理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关系也是常见的,比如债权债务纠纷审理中一般也针对当事人的起诉同时处理相关担保问题。涉及到本案。如果三被告起诉时少了哪一个都无法查清事实,故上诉人一审起诉时才一并起诉,以便法院查清事实,公正判决。
其次,一审法院的上述观点严重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作为裁判理由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难以自圆其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xxx1〕42号)中明确指出“二、1.关于案由的确定标准。民事案件的案由应当根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并在“三、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中明确指出“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应当依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存在于同一个案件中的应当合并审理。所以,一审法院认为“一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法律关系。不能在同一案件中裁判多个法律关系”的看法是错误的。基于这种错误看法驳回上诉人的起诉更是错误的。同时,一审法院意图通过法律关系把一个案件分割为多个案件,并通过驳回起诉把当事人拒之门外也是不符合中国司法司法为民、便民原则的。
第三,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一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一审法院既没有给上诉人送达开庭传票,也没有开庭审理,而是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迳行裁定,而后通知上诉人领取裁判文书。一审法院审理该案时严重程序违法,其裁判结果的公正性令人质疑。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