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为有效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持续保持对传销违法活动高压严打态势,维护我辖区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坚持“反复打、打反复”,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双重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范聚集式传销回流反弹,坚决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为我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高压整治聚集式传销活动。各成员单位对聚集式传销要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对聚集式传销露头就打,发现就查。严格落实打击传销“十个一律”工作举措,以群众举报突出、社会反映强烈、传销行为多发频发的地区为重点,加大力度整治以下聚集式传销违法活动:一是以“招聘就业”“技能培训”“介绍工作”等为幌子,诱骗人员参加的传销活动;二是以“共享旅游”“保健养生”“治病赚钱”等为幌子,诱骗人员参加的传销活动;三是编造“快速致富”“发财神话”等谎言,从事“拉人头”“骗取入门费”等传销活动;四是流窜多地、辐射地域广的传销活动。
(二)严厉查处网络传销违法活动。以涉及重大民生问题和打着重大政策旗号的网络传销、新型网络传销、跨境网络传销等传销犯罪活动为重点,清理整治一批网络传销违法活动的苗头隐患,规范整顿一批行业,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蔓延。重点查处以下网络传销活动:一是打着“网页游戏”“金钱游戏”等旗号实施网络传销的行为;二是以“上市融资”“购买原始股”“理财投资”为名实施网络传销的行为;三是以“互联网购物和电子商务”为名实施网络传销的行为;四是打着“免费获利”“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多少返利多少”等旗号实施网络传销的行为;五是假借“玩网络游戏”“网络赌博”的名义实施网络传销的行为;六是打着“互助投资”“慈善”“互助、互爱、互赢”等旗号实施网络传销的行为。
(三)夯实打击防范传销基础性工作。继续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推动提升创建工作的水平和质效,各村(场)社区在力争实现社区(村)创建全覆盖、全达标的基础上,打造一批创建标准高、效果好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示范点,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向高标准、高质量、全范围延伸。年内“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的创建工作纳入综治考评评价指标。
(四)创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将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创新宣传模式,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采取传统手段与新兴媒介相配合、长期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精准宣传与普及宣传相协作的方式,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微博、微电影以及散发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悬挂张贴标语宣传画、举办讲座、发布倡议书、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媒体和方法,使打击传销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市场、进农村、进企业以及社会各个领域、行业,努力营造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适时报道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引导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防范传销。各村(场)社区每年开展打击传销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五)坚持清理打击与维护社会稳定并重。加大对社会面的清理整治工作,对传销人员聚集的广场、小区、景点等开展不定期的清理,防止涉传人员继续滞留或易地再次聚集。扎实抓好“十个一律”等打击传销举措的落实,严惩传销违法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保护的行为。要高度警惕传销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滋生风险的特殊性,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涉传立体化防控措施,在组织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时要同步部署社会维稳工作;加强对受害群众的教育疏导和涉稳隐患化解工作,引导受害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坚决防止因传销引发重大涉稳事件和重大风险问题。要建立维稳协作机制和制订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因涉传问题引起群体性、暴力抗法等事件。
(六)完善打击传销的防控体系建设。街道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角度,建立健全基层网格化工作机制,通过网格员对辖区内的人、地、事、物、组织五大要素进行全面的信息采集和管控,深入核查涉传线索。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发挥物业和业主的作用,强化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管控,及时发现、劝阻利用出租屋组织传销活动的行为,劝阻无效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断提高业主拒绝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的自觉性,最大限度挤压传销组织的生存空间。
(七)强化涉传舆情化解应对工作。街道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涉传舆情应对工作,及时研判、准确评估涉传舆情形势,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采取应对化解措施,消除涉传涉稳舆情隐患。做好重大行动前的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初始。对因涉传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八)规范引导直销企业健康发展。依法规范直销行为,以查处违反直销企业设立规定、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虚假宣传、直销企业传销为重点,加强执法办案。引导直销企业探索数字化转型,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政策解读、案例点评、经验推广为重点,客观宣传报道直销业,营造直销业良好营商环境。要加大直销企业日常监管力度,以直销会议培训、商业宣传活动为重点,加大对直销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指导。将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应用于差异化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推进精准监管和综合监管。加强监测预警分析,有效发挥行政指导作用,防范化解直销市场风险。
三、工作举措
(一)加大线索摸排,确保精准打击。各成员单位要综合运用网上监测、舆情分析、社会举报等信息渠道,全面摸排、搜索、梳理本区域涉嫌传销活动线索,对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切实加大清查力度和打击频次。对上级有关部门下发或转办的传销线索,要迅速核实涉传线索,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及时立案查处传销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传销违法活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强化部门间案件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打防控管”并举的立体作战局面。打击防范传销要再发力,确保我辖区禁传工作持续保持良好态势,在高压严打上下真功夫,在源头防范上出实招,在宣传教育上见成效,在建章立制上求突破。职责任务要再压实,形成打传行动的整体合力。优化刑事打击与行政处罚并举、教育劝返与综合治理同时推进的打击模式,加强网络传销监测和风险防控,全面深入清理异地聚集式传销人员,坚决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坚决遏制聚集式传销活动回流反弹。
(三)规范打传流程,创新工作方法。要改变过去“以打为主、重打轻防、只打不防”的理念,树牢“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实现“控增量、减存量、降投诉”的效果。要充分发挥打击防范传销违法犯罪数据库和监测研判平台的作用,通过多维度进行涉传数据比对,摸清传销人员底数和流动态势,管住传销“老人”,防住源头“新人”,精准打击“骨干”,防止传销人员回流反弹。
(四)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机制落实。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基层组织的力量,发挥其对辖区民情商事、生产生活、人口流动、房屋租赁等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基层监控网络,从源头上不断挤压传销活动空间。认真落实《南昌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坚持以房管人,构造长效机制。加大举报奖励的宣传,提高群众举报传销的积极性,充分发动小区物业保洁、房产中介、社区工作人员,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策群防,推动构建打传社会共治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把打击防范传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深化思想认识,既要立足当前,重拳出击,深挖严打,又要着眼长远,注重源头治理,建章立制,实现对传销违法犯罪的长效治理,防止因思想松懈、打击防范力度下降,而形成新的洼地。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推进打传工作实施意见》,保障打传经费。街道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要丰富完善打击和防范传销的工作方案和手段,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各村(场)社区,各部门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情况。各村(场)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加强组织领导,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参与到打击传销工作中来,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导考核。街道打传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发挥打击传销协调督导作用,明确成员单位分工和职责边界,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考核、督查和问责;对工作不实、打击不力、查办不到位的,未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中有失责、渎职行为的,或因涉传问题引发规模以上群体性事件、重大舆情、亡人事故的要进行逐级追责问责。街道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调研、督导等形式,对各村(场)社区,各部门打击整治传销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及时通报情况,确保打传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组织重大打击整治行动前要加强请示报告。要严格落实重大涉传案件及时报送的要求,坚决杜绝案情还未上报,媒体宣传已见报的现象。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及时上报,防止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各村(场)社区,各部门于6月15、12月15日前报送半年和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重大成果、案(事)件、创建成果等情况,随时上报。
为扎实开展20xx年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强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根治传销的目标,按照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体制,落实网格监管,巩固整治成效。要严格防范、控制传销活动反弹,严密防控、及时打击各类传销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要成立以社区 社区居委会�
(二)全面排查传销窝点。各社区要安排辖区居民小组、信息员力量,对本辖区进行深入排查,掌握各居民点的房屋闲置情况,特别是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要作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员的力量,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及时了解辖区居民点的居民情况,建立出租房、流动人口登记册。对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员、上班时间三五成群出入人员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各社区要对房屋出租者签订责任书,确保辖区内无一起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讲课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切实掌握传销窝点的数量、规模,及时向街道打传办反映,清除不安定因素。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居民区的私人房屋首先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多宣传教育引导房主,对出租自己的房屋时要鉴别清楚租住人的身份,鉴别不清的,不得出租。告诫出租者一旦出现问题是负法律责任。同时,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社会参与、源头治理、共同抵制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一)清理摸底阶段(3月20日——4月27日)。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要于3月24日前上报打传包保责任区域名单、具体到小区、楼栋,联系方法。
(二)清查整治阶段(3月28日——4月10日)。各社区组织开展对各项传销活动场所的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放在取缔窝点和遣返传销参与人员上。对从中发现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立案查处,对上当受骗群众实施解救。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社区先自行组织清理,对清理难度比较大的传销窝点和各类传销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街道组织集中打击活动。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登记拍照存档,为全面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奠定基础。
(三)巩固成果阶段(4月11日——4月21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根据清理、打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各项长效防控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社区、各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街道、社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各社区建立每天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街道打传办公室,电话**。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当前传销活动的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依法规范直销行为,为进一步深入整顿和规范我省市场经济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xx,认真抓好打击传销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要求,在我省杜绝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控制传销人员及活动从其他地区向我省转移,严防传销反弹;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识别和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控制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根除传销在我省滋生的土壤。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以及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等活动为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三)严惩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四)从重惩处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及其他活动便利条件的行为。
(五)坚决取缔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
(六)重点打击通过互联网传销和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传销犯罪活动,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
(七)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犯罪。
(八)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要时刻密切关注全国范围内“打传”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加强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严防异地非法传销活动及传销分子流入我省。
在全面进行打击和防范的基础上,把海口市、三亚市及城镇、城乡结合部作为重点地区,坚决控制其他地区的传销人员及传销活动向我省的流动和转移。同时,加强传销危害性和国家打击传销政策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氛围。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工作的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作为打击传销工作的主力军,要共同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督查,依法查办、侦办传销案件,取缔传销窝点,及时驱散、遣送传销人员。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托12315举报网络,注意发现传销苗头和案件线索,重点查处“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
(三)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侦办案件职能作用,快侦快破大案要案。要针对传销犯罪流动性、隐蔽性强的特点,实施“全程打击”和“精确打击”;要充分发挥情报导侦作用,在明确打击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的同时,严惩传销骨干分子,彻底摧毁犯罪网络;要严厉查处拒绝、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聚众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结合户籍管理、重点人口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等职能,注意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重点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等活动为名义的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对向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四)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及时采取关闭网站等措施,减小危害范围。
(五)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或经营者的账户查询、暂停结算、资金冻结等相关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
(六)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各高校、职业院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教育引导,针对学生特点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通过剖析典型事例,提示传销惯用手法,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师生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自觉抵制传销,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避免教职员工和学生误入传销组织。
(七)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八)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宣传传销的严重危害性和国家打击传销的政策、法规,宣传我省打击传销的决心和做法。从城市到社区、从县(市)到镇、村,在全省开展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特别要在城乡结合部、码头、车站、机场、高等院校等重点地区、场所和单位进行重点宣传。通信管理部门要利用互联网、短信等新兴媒体,其他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九)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十)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工商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建立打击、防范、控制为一体的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广泛采取开辟专栏、宣传车、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坚决杜绝传销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努力创建“无传销社区”和“平安社区”。
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各市、县,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强情况沟通,做到情报互通,信息共享,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打击合力,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由各级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打传办”》统一组织和协调,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时间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8月,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5日前,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在各级“打传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和行动实施方案上报省“打传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从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7月。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省“打传办”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工作不落实或出现传销反弹的,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各级“打传办”要对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8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省“打传办”。
五、组织机构
xx省打击传销领导小组于20xx年成立。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监察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中国银监会xx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
省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我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日常和指挥协调工作。x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办公室主任;xxx(省公安厅)任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__省20__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医保发〔20__〕10号)安排,我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局统筹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压实各区(市、县)医保局工作责任,确保全市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分别制定了《__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再行动”加快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__〕1号)、《__市20__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__〕7号),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主题目的、组织机构、时间安排、内容要点、行动方式等作了具体安排,确保工作有抓手,任务有分工,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对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狠抓落实。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4月,牵头承办__省医疗保障局与__市政府联合举办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制定了《__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医保发〔20__〕5号),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3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万余份,制作宣传横幅200余条,组织11起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展板160余个,出动现场宣传人员400余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达5万余人,组织警示教育3次,政策宣讲5次。丰富宣传载体,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实时推送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新闻,在城市轨道交通、部分城市广场、楼宇、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
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5月印发了《__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筑医保发〔20__〕9号)。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逐条对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重点就20__以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筑牢基金监管第一道防线。同时强化自查结果的运用,对自查主动报告问题的从宽处理,自查整改不到位的重点查处。期间,全市两定机构依据自查出的问题,申请退回基金40余万元。
三是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通过构建两定机构全面自查、经办机构日常检查全覆盖、行政部门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飞行检查多层次的医保监管检查制度,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20__年1-8月,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475家,检查覆盖率达99%以上,处理医疗机构570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2家);检查定点药店1735家,检查覆盖率100%,处理定点药店149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4家、取消定点资格5家),全市共追回医保资金930.95万元(其中基金本金374.07万元,违约处罚金556.87万元)。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开展医保领域扫黑除恶斗争。针对群众反映的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案件,与市卫生健康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行为。
五是广泛应用大数据智能监管方式,推进监管端口前移。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目前已在全市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升级设置了16个分析维度开展数据分析,1-8月,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智能审核,共查找疑点数据32001条,审核疑点数据11855条,实现违规违约扣款197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三)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举市区两级报投诉制度,落实奖励措施。5月5日-7日连续在市主流媒体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公布了打击内容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8月2日向社会公布了《__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实行)》,明确了欺诈骗保行为范围及举报办法、具体标准及查办时限、申领审批流程及信息保密要求等有关内容,确保群众易理解、易操作、易兑现。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在全省首建市本级统一调度的医保专家库,聘请医保、医务、药学、财务和物价等198名专家入库,有效缓解当前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的问题。制定了《__市医疗保障专家库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专家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专家库建立以来,已依托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12起随机抽查和2起合理性诊疗行为的技术评判。
三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推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对接法制部门完成局机关和参公直属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体系,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权职责划分,规范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和经办稽核行为,组织起草了《__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__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稽核检查业务规范(试行)》,初步理顺行政监管与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关系,促进行政监管和经办管理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建立了欺诈骗保要情报告制度,明确了要情报告的内容、方式和时限,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要情2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升级。
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智能监控、第三方协查等方式,继续加大专项治理督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
(二)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联动
积极争取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筹划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医保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推进__市智慧医保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智能监控功能,丰富智能监控维度,推动基金监测预警和使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尝试引入信息技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持作用提高案件查办时效;积极构建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我市信用管理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xx年集中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xx〕15号)(见附件1)和《泉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打传〔20xx〕1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开展创建无传销县活动,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县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x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整治传销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力争查处一批传销违法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有效遏制传销活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县无传销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乡镇社区(村)主抓,公安工商严打,部门各负其责,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传销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重点区域:以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凤城镇、城厢镇、参内乡、魁斗镇、官桥镇、龙门镇、湖头镇为重点,其它乡镇也须加大打击整治力度。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等传销活动频发区域。
重点行为:全面强力打击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行为;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爱心互助”、“慈善养老”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境外人员及公司跨境传销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住房、经营场所、培训场地、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重点对象:⒈传销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威胁、诱骗群众、在校学生、待业人员、未成年人参与传销的人员;多次被打击处理的仍参与传销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等。⒉传销违法活动的协助者,包括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或出租房�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x月3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⒈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x月31日)。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及时动员部署,制定行动方案;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别是涉及重点乡镇的城关、凤城、茶都、官桥、湖头等工商所,要积极会同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辖区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调查摸底,汇总梳理线索。对条件、时机成熟的传销案件,及时上报县局行政执法股,由县集中打击整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查处。
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x月1日至x月20日)。在县集中打击整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下,集中执法力量,查处传销案件,打掉传销团伙,铲除传销窝点,处置传销网站。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遣散一批传销人员,处置一批传销网站,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
⒊总结考核阶段(x月21日至x月30日)。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认真总结,做好案件查办、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宣传工作等情况总结,及时上报至县局行政执法股。县局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各单位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工商所,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⒈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打击传销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深刻认识当前传销违法犯罪形势和这次集中打击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工商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之一,确保集中打击传销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全系统党员和干部在出租房屋管理中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福建省机关单位及党员和干部出租房屋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法传销分子。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等,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清理排查,做到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各工商所要根据辖区范围依托各乡镇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开展基础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辖区的防控联络员网络,划定管控责任区及责任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重点场所、重点楼宇、重点部位全覆盖。在职责范围内对一般传销行为和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行为进行查处,加强辖区内直销企业的巡查监管。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率。要与公安部门建立打防联动机制,依托“110”、“1231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及时收集信息与迅速转办为一体的快速处理线索机制。要积极协调配合乡镇综治办、派出所、社区(村)工作人员加强对宾馆、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重点地方的检查,对掌握的案件线索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措施,严厉查处各类一般传销违法活动,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传销案件。
⒊主动作为,落实制度。各工商所要按照泉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确实提升打击传销活动实效。各工商所要建立重点人员、重点场所摸排登记台账,依托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要通过工商办事服务窗口发放举报传销联系卡及《致出租房主的一封信》(见附件3)、举办反传销公益活动、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画册等形式,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等法律法规,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增强群众对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远离传销违法行为,主动举报传销违法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要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20xx年工作重点,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达到创建成果。要通过日常巡查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⒋立足长效,健全机制。行动期间,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注意查找和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创新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打击传销工作长效监管,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加强沟通协调,做到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要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不断充实完善打击传销信息库,努力在建立健全治理传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
各工商所、检查大队应于每月25日前及时向县局行政执法股报送案件线索、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做法,并于x月20日前报送本次开展集中整治传销行动工作总结。
我县制定了《x年xx县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傅克同志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落实。县打传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各乡、镇综治、工商、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人员聚集区、外来务工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剑ⅰ号、ⅱ号行动,集中排查摸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配合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专业合作社46家,调查出租房38家。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通过剑ⅰ号、ⅱ号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及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形成了各司其职、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的工作格局。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乡镇、村居社区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置了宣传栏15(台),展出了板报18幅,悬挂了标语、横幅60张(条),散发了宣传资料300多份,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由于周边县市都在开展打击传销力度,为防止传销人员向我县转移,我县加大了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出租房屋集中的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监控。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共计出动巡查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50台(次)。
我县组织召开了有综治、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张贴监管网络示意图、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台帐和流动人口管理台帐、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加强了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城关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无传销社区创建已达到全覆盖,乡镇已创建小圩村为无传销村示范点。
打击传销经费没有达到最低3万元保障,经费不足是制约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传销专项行动。
对传销活动做到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和造舆论、壮声威、公开示警等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牙状态,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二)开展统一执法行动
认真巡查,摸清涉嫌传销活动规模,时间,人员等情况,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清剿传销窝点行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传销违法的特征及危害;通过案例直观地说明传销的具体表现和规律;保障各项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打击传销,使传销的苗头萌芽予以打击。
为推进我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以下简称“打传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有效落实工作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平安东莞的意见》(市委发〔20xx〕34号)与《东莞市20x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方案》(东打传办〔20xx〕2号)等法规、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求为出发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际行动,坚决、彻底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打击行动,切实把我镇的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传销行为在我镇的滋长。
根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由镇政府统筹安排,成立沙田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打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各村(居)委会主任
打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打传办”),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负责日常工作。由佘惠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将打传工作常态化,基本杜绝传销活动,使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使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根据《东莞市20x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方案》(下称《考核方案》)的要求,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经费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传领导小组,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落实镇财政对打传工作的经费支持(我镇属于丙类镇,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明确打击传销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调制度,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内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实线索处理、案件查办、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出租屋的巡查监管、完善线索处理和移交机制、落实对传销人员和为传销提供场所出租屋屋主的处罚。
(四)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主要包括: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厉惩处头目的处罚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的责任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
(五)加强打传宣传工作。主要包括: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工厂、进人才市场的“四进”工作,在全镇营造打击传销的氛围。
根据《考核方案》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镇将进行自评考核,并按照要求报送自评考核材料,包括20x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自评表及相关文件、制度、记录、台账、图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传办的考核验收工作。
镇打传办:负责我镇打击传销的机构建设、经费的落实、工作机制的制定、打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以及对相关部门工作进展的督促检查。
镇维稳及综治办:负责把打传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工作职能。
工商分局:负责对传销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负责对传销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维持案件查处现场的秩序,加强与工商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务中心:负责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建立日常巡查监管记录;收集出租屋内的传销行为线索并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协助执法部门对为传销提供场所的出租屋屋主的处罚工作;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科教办: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人才市场、进校园。
文广中心:负责打传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传销行为。
大流村委会:负责参与、协助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落实无传销示范社区标准。
各村(社区):负责落实本村(社区)打击传销机构,协助其他部门维持案件查办现场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与联系方式,做好区域内的宣传工作,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村)社区、进工厂。其中,作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大流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要求做好打传、创建的各项工作,积极建立打传“五个一”机制。
(一)加强组织,落实机构
打传工作已� 接下来,镇打传办将根据《考核方案》要求,由镇政府与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建设。公安部门、工商部门、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与各(村)社区要落实相对应的打击传销机构和联络员。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镇打传办及经贸办将完善打传工作的线索处理、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等机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在本单位建立责任分工、监管记录、线索发现、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传工作机制。重点完善“打击传销示范区”的机制建设,建立联系机制,打传办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人与示范社区联络员沟通,检查社区防控和打击传销日常工作情况,并将例行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以备督查;建立协作机制,“示范区”(村)社区负责防控和打传工作的负责人,对发生在(村)社区内的传销活动线索,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并将反馈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查阅。
(三)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一是切实履行打击职责。目前,传销行为主要以“传人头”、“拉入会”等手段组织活动,没有固定的传销商品,隐匿性高。新莞人服务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传销行为的监管、打击。新莞人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监管记录,发现线索及时向镇打传办反映。工商部门重点负责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重点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协助工商部门维持查处传销违法行为现场的秩序。各(村)社区对执法部门在示范社区内查办的传销案件,村(社区)负责人应全力配合,包括带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员信息、提供监控视频记录等等。
二是扎实构建监管网络。各部门要与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对传销的监控预警;要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社区内的可疑群体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过“联系卡”报告村委会或有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应制定打传工作预案,重点做好辖区内传销活动的发现、先期控制、报告以及被骗人员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向打传办报送工作经验和成效,镇打传办将通过横幅、宣传栏、电视等渠道全面铺开打击传销的宣传工作。针对校园、工厂、社区、人才市场等“四进”重点区域,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营造防范传销、拒绝传销的浓厚氛围,因地制宜地加大宣传力度。
(五)积极创建无传销社区
要严格按照《沙田镇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在示范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打击部分社区的传销活动,改善社区传销屡禁不止的状况,遏制住传销蔓延的势头。
为有效打击我区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xx年8月25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网络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犯罪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重点行为。一是网络购物型非法集资、传销。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区域代理”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新零售”等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活动;二是网络创业型非法集资、传销。打着“网络创业”“网络兼职”“网络游戏”等旗号,以做“任务赚钱”“财富自由”“电商平台”等为宣传口号,从事视频观看、广告点击、虚拟养殖、会员卡销售的网络非法集资、传销。三是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虚拟货币”“财富管理”“融资服务”“数字机益币”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产,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活动。四是其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活动。
(二)重点主体。一是从事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的网站、公司及核心骨干成员;二是参与多个传销组织及职业化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三是煽动、组织、策划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参与人员非法“维权”的'挑头闹事人员;四是明知系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及参与人员,仍协助其转移资金,为之提供组织体系模型,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和源代码、网站设计和维护的单位和人员。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阳市宛城区打击整治网络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xxx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打击整治网络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犯罪工作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宛城区公安分局。加强110接处警相关警情和各派出所摸排线索的汇总研判,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或金融部门开展行政调查和处置,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风险进行打击,同时,严厉打击在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和变相网络传销活动中非法扣押他人财物、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
2.宛城区市场监管分局。对各类传销活动,尤其是利用网络开展传销活动的线索开展排查核查、行政调查及处置,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打击。
3.宛城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加大对各类非法集资尤其是网络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核查、行政调查及处置力度,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打击。
4.宛城区网信办。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法配合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对从事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违规互联网站进行处置。加强对微信、微博、网站等的监管,根据相关部门处理意见做好对非法集资、传销网站、网页内容的查处等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警示宣传,推进宣传工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提高群众识别、防范意识和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涉及非法集资、传销活动、人员及窝点的线索,及时对线索初核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协助配合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非法集资、传销窝点进行清理处置。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非法集资、传销活动骨干人员、前科人员的日常管控。建立对辖区内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非法活动常态化的宣传警示、线索搜集共享、部门联动处置的工作机制,融入日常工作中去,持续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6.宛城区信访局。加大对非法集资领域信访问题分析研判,紧盯非法集资、传销领域信访疑难案事件,加强风险隐患源头防范治理,对非法集资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积极组织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
7.宛城区效能服务中心。加大对各部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在专项行动中不依法履职尽责,造成不良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8月25日起至9月5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细化任务职责,积极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联动机制。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多渠道搜集线索,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力争达到发现劝阻一批网络非法集资、传销活动参与者,行政处罚一批组织网络非法集资、传销违法活动的骨干人员及公司单位,摧毁一批网络非法集资、传销活动窝点,遣散一批网络非法集资、传销违法活动参与者,依法打掉一批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组织、严惩一批犯罪分子的良好效果,坚决遏制网络非法集资、传销在宛城区高发多发态势。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成效及各参战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机制建设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加以改进,认真总结取得成效的先进经验加以固化,建章立制,保证宛城区整治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工作长效长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推动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制定推进措施和落实方案,切实推动打击整治网络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犯罪行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请于9月6日上午12时前将本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上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二)压实责任,明确目标。各单位要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宣传发动,做好情报线索收集研判,案事件调查处置,舆论监测引导、信访维稳等工作,强化长效机制建设,确保集中整治切实取得成效。
(三)加强督导,跟踪问效。专项办公室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讲评,坚持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效能中心加大对各单位工作督促指导,对专项行动中不依法履行职责,尤其是对专项办下发的线索指令不落实,专项行动期间辖区内的网络非法集资、传销类案事件仍然高发,因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造成不良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信息,规范上报。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工作落实、线索搜集、调查处置、典型案事例、工作经验等于每月3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增强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有利地维护居民生活秩序和社区治安,为深入贯彻锦州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市、区、街道的统一部署,国和社区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形成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社区“一把手”为组长、管区民警为副组长、其他社区工作者为组员的,防范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开展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
(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新型刑法修正案等国家关于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深刻揭露传销组织诈骗手段和操作方式,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群众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能力。
(三)公布近年来国家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例,特别是刑事判决传销头目的有关实例,教育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四)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务工人员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念。
(五)宣传打击传销成果,展示执法人员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基层监管防控网络。
要继续在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工商所“两所”的作用,避免单打独斗的局面,依托社区、物业管理、社区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在社区继续推行五个一工程,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使传销在我县无立足之地,彻底根除传销毒瘤。
淤泥民族中学教师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和我校的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和 谐校园的要求,全面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结合本校的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打击传
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打击传销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责任制。要落实责任, 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3、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建立完善“三位一体”监管网络。
要积极协调当地公安、社区管理、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起打 击传销监管网络。
4、严厉打击采取“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及通过互联网、
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各种传销活动。重点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 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胁迫参加传销的行为;打着 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活动场所、 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5、巩固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 议制度,制定打击传销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责任追究
1、教师不重视,在打击传销工作中不支持、不督促打传工作,要按照市局 工作绩效考核的规定,计入年终考评,并追究单位教师责任;
2、教师在校园对传销活动查处不及时,打击不力,致使传销活动反弹,严
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并发生恶性事件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 教师的责任;
3、教师对家长或学生投诉不受理、不汇报,或者态度不积极,发表消极负 面言论的,追究有关教师的责任;
4、教师对传销行为纵容包庇,给传销行为出谋划策,给群众带来严重危害,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淤泥民族中学责任人(签字):
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皖剑--”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城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摸排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以“免费旅游”、“原始股权”、“电子商务”、“资本互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打击和处理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出租户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打击整治重点区域,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开发的居民小区为排查清理重点部位,防止传销活动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8月15日前)。镇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组(居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镇综治办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即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即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综治办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评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综治办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镇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和各级“打传办”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我社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营造社区快速发展的良好和谐社会环境,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传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的批示精神,坚持“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切实维护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快速发展创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工作成绩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坚决取缔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等名义的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人事传销活动组织。在行动中注重查处传销大要案件,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对底层参与传销人员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在一个月内基本或者彻底根除传销活动。
三、工作要求
1、由社区综治办协调辖区成员单位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对辖区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宣传教育工作。请社区成员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认真排查,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在本单位活动,要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汇报,并协助劝其离开楚雄。
2、办公室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材料收集上报、协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请求相关单位配合社区做好辖区摸底调查和清理疏散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活动,防止传销行为反弹。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2、重点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3、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4、重点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三、主要措施
2、围绕重点,集中打击。要在深入全面排查摸底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对传销行为屡次发生及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的地区进行重点整治。要强化县(市)区政府的责任落实,发挥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打击传销中的主力军作用,发挥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的发现、排查和举报作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围剿。确保传销分子一进入我市就能被及时发现。
3、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内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的格局。继续巩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推动各级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负总责,对打击传销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同时,认真落实各成员单位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格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或失职部门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
4、进一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严厉打击黑心中介,要认真执行《__省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金市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确保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率达到100%。同时,要强化对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能容纳30人以上聚会的酒店、宾馆、电影院、俱乐部等地的监管。要继续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清除或减少国家级、省级层面举报量。
5、强化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新闻宣传、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配合执法机关搞好打击传销工作。要强化对城镇居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在校学生、离退休人员、少数民族等群体的教育,增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其辨别能力,要认真抓好大中专院校防范传销工作,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和毕业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互动,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要对打击传销先进地区的。做法进行宣传,交流典型经验,推动全市工作开展。今年要突出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扩大宣传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本质和欺诈性、危害性,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活力、魅力、幸福的高度出发,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来抓,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懈怠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落实工作责任,扎扎实实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建立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协调配合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整治力度,始终把打击传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阶段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整治合力。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在受理投诉举报工作中要实行“首报受理负责制”;在情报沟通、案件移交、性质认定、案件查处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借鉴其他市的做法,对为传销活动提供租住房屋、货源、保管、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条件的,采取断水、断电、断气、查封传销屋等措施。对查获的传销窝点、会场等要持续跟踪监控,防止死灰复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统一领导,加强各部门之间横向协作,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提供必要的打传经费,共同打好传销集中整治行动这一仗。
4、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妥善做好打传案件处置工作,遇到相关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共同做好维稳工作。如遇传销举报或投诉拒接,部门间互相推诿、行政不作为等,特别是因工作失误或处置不当等原因,导致发生群体上访等影响稳定事件的,或对打击传销信息虚报、漏报、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相芙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时间安排
2014年4月至6月,为期三个月。
二、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由保卫处会同区打传办在校园内悬挂、张贴抵制非法传销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条幅等,营造活动氛围。
(二)由校区团委组织各院学生办、学生会等共同向全体学生发出“远离传销,珍爱学业,共建和谐校园”的倡议活动。
(三)校区团委利用校园广播,其他单位要利用宣传栏、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和途径,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手段和严重危害等。
(四)校区与宏伟区打传办共同举行一次反传销讲座或报告会,并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集体签名活动。
(五)各学院组织一次以反�
(六)各学院辅导员负责组织一次反传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学生签订 “远离传销”承诺书。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
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违法本质、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从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认识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态度坚决,职责明确,分工明晰,措施有力,步调一致,始终保持严防态势,确保本单位无传销。
(二)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反传销工作常抓不懈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学生工作者是防止传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有利于打击传销活动,有利于维护学生利益的原则,保持高度敏感性,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密切掌握学生动向,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总上报。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防止传销向学生渗透
学校要把防范传销进校园工作纳入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帮教、阻止,消除不良影响和隐患,积极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四)做好排查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各学院要于近期对学生参与传销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若确有从事传销的人员或其他情况存在,要立即上报校区保卫处,并积极配合开展相关的善后整治和挽救工作。
各单位要在活动接近结束时,认真统计各项活动开展时间、主题、内容、参加人员、活动效果等信息,连同相关视频、图片、媒体报道等资料上报到校区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