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维修工程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为了规范绿化及零星维修工程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xx)、《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zz学院校内绿化、硬化及各种物业设施的零星维修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由于后勤管理处负责的绿化及零星维修一般都是小型项目,造价一般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规,既可以公开招标,也可以邀请招标。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一般采用有选择的邀请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具体程序和管理办法如下:
一、招标计划的报批
1、后勤管理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先做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初步设计并作出工程初步概算;
2、编制标书,连同设计图纸一起报院主管领导审批。
二、发布招标公告
在校园网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特定的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发出招标邀请函。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市政维修施工、或建筑装饰施工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校办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校内后勤实体其资质可适当放宽。
四、验证把关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述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需盖法人单位红章)
(2)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绿化和零星维修工程招标时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报名和发放标书同时进行。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严格把关,剔除资质不达标和标书不符合要求者,并正确填写废标登记表备查。在资格认证阶段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3、递送标书时凡是无加盖公章者,标书无密封者、超过规定时间者、标底奇高奇低者,代理投标无法人委托证明书者均可视为废标,确保投标过程的严肃性。
五、评标定标方式
1、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本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审计处、基建处、有关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共5-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评委不少于2/3.30万元以上的项目请院主管领导主持评标,议标;所有招投标活动均邀请审计处全过程参与和监督,以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2、绿化及零星维修工程的评标方法,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一般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或者综合计分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指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或次低,且投标价格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方法;综合计分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对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和综合标的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的方法。评标应以方案可行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报价合理性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3、无论采用何种评标方法,商务标得分往往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多于7家时,商务标的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少于5家时(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小组只对评标基准价+5%~-10%范围内的商务标进行评审。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少于3家时应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比例扣分,每超过1%扣1分,最多扣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相应加分,每下浮1%加1.5分,最多加15分。
4、其余技术标和综合标的评标办法参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第10条、第11条的规定执行。
六、严格招标工作纪律
招标活动及参与招标活动的所有当事人参加招标、评标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循规定程序,执行相关法规中的各项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泄露机密,以权谋私;严禁不经招标或集体讨论而确定施工单位;凡招标考察的项目,考察人员不得接受被考察单位及人员的请客、送礼和接待等,不得由被考察单位及人员支付各项考察费用。主动接受院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工程部设备维修工具分为三类:
1.个人保管类、班组使用类和部门使用类;
个人保管类工具较小、价值低、使用频繁,一般由个人直接保管;
班组使用类工具较大,价值较高,适合班组专业化使用的要求,一般由班组保管;
部门类工具价值高,不经常使用,一般由工程总监/经理管理。
2.个人保管类工具管理
(1)领取:由班组领班提出申请,经工程总监/经理签批后,到工程仓库领取;
(2)登记:工程仓库发放后,以领用申请为凭证,以班组为单位,编制明细个人保管类工具登记单;
(3)使用:个人保管类工具为员工自用,不得借与他人;
(4)报损:损坏或丢失,立即上报领班,领班根据情况,区分责任,编制报损单送交工程总监/经理,工程总监/经理签批后到工程仓库重新领取,库管员即时修正记录;
(5)交回:员工离职或调离岗位不再需要该工具,需将工具交回,如不交回,相应进行扣款。
3.班组使用类工具管理
(1)领用:班组领班提出申请,工程总监/经理同意签批后,或由工程仓库发放,或直接采购;
(2)登记:工程仓库发放后,以领用申请为凭证,以班组为单位,并以申请人为负责人进行登记;
(3)使用:工具使用,由班组领班负责管理,工程部内部借用,需经领班批准,外部门借用,需经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4)损坏:发生损坏,立即报告工程总监/经理,并查明原因,追查责任,由工程总监/经理做出报损单,或修理,或重新领用,或再次申购。
4.部门使用类工具管理
(1)存放:存放于工程仓库或指定地点,由专人保管;
(2)使用:使用由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3)损坏:由工程总监/经理写出书面报告,追查责任人责任。
5.所有工具皆为酒店财物,一律不得带出酒店或私用。
6.各班组建立自己的工具明细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学校维修工程的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使维修工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部门,经费来源于学校计划、部门自筹的维修、改造、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3条为保证房屋结构安全和建筑整体美观,维护学校利益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项维修工程必须通过学校主管部门的技术论证,确认安全、可行,方可施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4条后勤处是主管学校维修工程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全面负责学校各类维修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5条后勤处基建办的职责是:负责维修项目立项、报建、编制计划任务书、经费预算、合同签订、项目监控(包括材料主材价格的控制)、项目验收等。
第6条依据学校批准的维修计划,代表学校(甲方)向乙方下达维修任务,提出工程技术及质量要求,并签订工程合同。
第7条对学校下属各部门自筹经费的改建装修工程进行管理。
第8条对施工单位的技术能力和工程施工所用材料的质量、价格进行鉴定认可。
第9条对施工过程实行监督,配合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协调处理有关技术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负责人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10条负责组织使用部门和相关部门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汇总工程结算资料送审。
第11条受理师生员工对各类维修服务的投诉。
第四章维修项目申报程序
第一节申报程序
第12条全校各部门下一年度需报批的各类维修工程项目,均应有书面请修报告和提出维修要求的文字说明或图表介绍,并在本年度的`10月份送交后勤处。
第13条基建办根据报告内容,依据轻重缓急,在年底前编制下年度全校的维修工作计划,报学校审批后,有计划的安排维修。
第14条小型维修及以上的各类维修工程项目,均应办理申报、审批、立项手续,对于未经后勤处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可拒付工程款。
第15条以下特殊情况可边施工边上报后勤处基建办。
(1)临时性的紧急工程。
(2)校区内突发的影响正常办公或安全的抢修工程(如水管爆裂、电缆损坏导致停电等)。
第二节零星维修和专项维修工程
第16条零星维修是指学校行政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的改造、扩建、装璜,以及学校园林环境建设,道路、路灯、上下水改造等,其造价在5000元及以下的维修项目。
第17条专项维修工程是指造价在5000元以上的各类维修、改造、扩建、装潢等工程项目,专项维修工程应单独申报,待经费落实后,按规定的工程程序实施。
第六章施工管理
第18条为确保工程质量,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后勤处基建办应在施工质量上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第19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预算和实施方案图进行施工。
第20条施工单位应服从甲方委派的项目监理员的管理。
第21条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的材料。
第22条施工中的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隐蔽记录应在检查的同时签证,一般不得后补,签证后的隐蔽记录应送交一份给甲方项目监理员留存。
第23条施工中,甲方项目监理员将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如有不按图施工或存在质量问题且拒不及时纠正的,甲方项目监理员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单”。
第24条施工单位必须坚持文明施工,自觉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及一切设施,不得污染道路,废水应疏通沟渠经下水排放,较大工程应采取封闭施工。
第25条工程竣工应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按《z学院绿化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26条施工单位一切临时设施的搭设必须通过后勤处基建办批准,否则,无条件拆除。
第七章工程变更
第27条工程施工过程中需按图施工,若确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后勤处,经后勤管理处及相关部门签字后,变更才为有效变更(涉及造价较大增减的工程变更,需提前三天报送分管领导,工程变更需同步签证,不允许后补)。未经上述程序批准的变更为无效变更,不列入决算。
第28条发生3万元以内的设计变更时,在不超出工程概算时,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3万元以上的上报分管校长审批,变更超出工程预算时,1万元以内由后勤管理处审批;1万元以上报分管校长审批。
第八章竣工结算
第29条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之日起5日内,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经学校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核确定,扣除质保金后,余款一次付清。
第30条承包人提供竣工图时,在本工程范围内发生的线路及管网改造,必须提供竣工线路和竣工管网图一式两份。
第31条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按后勤处要求将施工资料报送后勤处,经后勤处初审、签章后,报送学校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