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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保密管理制度最新9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涉密会议组织召开应提前填写《涉密会议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会前应向与会人员强调会议保密事项和要求,增加保密防范意识。

第二条 召开涉密会议应确定会议密级和会议代号。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限定参加人员和范围。必须严格执行不在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的规定。

第三条 在召开涉密会议前,必须做好保密工作。涉密会议必须在有安全保密措施的内部场所召开。

第四条 涉密会议会场保密检查内容

(一)了解会场周围情况是否有利于召开涉密会议;

(二)检查关闭会议室内电视监控,录音防盗报警设备;

(三)检查使用无线话筒和录音与扩音相连接的设备(有特殊录音要求的除外);

(四)检查会议使用的桌椅和灯光设备,有无异常、异样的无线接收,发射装置;

(五)了解提供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情况,禁止使用外籍、政治观点对立、品德和职业道德不佳的人员;

(六)根据会议情况向对方提出保密及人员控制要求。

第五条 召开涉密会议,应事先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会场内应采取手机屏蔽或控制措施,录音录像应经会议主办部门和保密办领导批准。

第六条 涉密会议使用的扩音等技术设备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严禁使用带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

第七条 涉密会议不得将手机带入会场。

第八条 涉密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可拍照手机、对讲机等可以进行无线发射、传输的设备。

第二百六十九条 涉密会议应由专人负责参会人员身份确认和涉密载体的发放、清退和销毁,使用和管理符合保密要求。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在公司外举行会议,主办部门要协同保密办与承担会议的保密部门取得联系,对使用会场及相关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和审查。会议资料开会时发放,会后收回。

第十条 严格控制入会人员的`范围。会议代表入场时,要严格检查会议代表证和会议工作证,防止非入会人员进入会场。整个会议过程直至会议结束,会场入口处要有专人守卫。

第十一条 涉密会议要进行录像、拍照、录音工作的,由公司专业人员负责。所有涉密会议声像资料,按会议密级定密,会后作为密件管理。

第十二条 涉密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会场和讨论地点,仔细检查是否有会议代表遗忘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第十三条 涉密会议全部结束后,要在承担会议的保卫部门配合下,对会场讨论地点及会议代表的房间逐一进行检查,对代表遗留的涉密文件资料等进行清理登记,交由公司保密办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遗留的有关涉密会议内容的纸张、资料等集中进行销毁,确保涉密会议信息、资料的安全。

第十五条 与会者在报到或在会议入场时领取文件、资料必须签字登记,认真执行文件登记、使用、 退还手续。

第十六条 会议期间需打印和复印涉密文件、资料,一律交由会议涉密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并对打印、复印的涉密文件资料逐一进行编号登记以及严格进行使用登记管理。

第十七条 打印、复印会议文件过程中,要及时清理销毁废弃的记载有关涉密会议信息的纸张。

第十八条 会议结束后,要统一收回代表手中的涉密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对于需要会议代表带回的涉密文件、资料,统一收回后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通信形式寄给有关单位,避免个人携带发生丢失和被窃。

特殊情况需要由个人携带时,必须由会议主办部门请示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并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办理。

第二十条 外出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涉密文件的按公司《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执行。回公司后应主动将随身带回的文件资料交保密室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 会议主办部门在会议结束后,要将涉密会议审批表连同会议人员名单、会议日程安排、会议文件目录等送保密办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 未经批准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会议的秘密内容,不得擅自向宣传机构提供资料公开报道会议的秘密事项。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2

一、测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职责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职责,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职责。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状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带给。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务必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务必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八、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人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职责,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状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3

(一)凡组织举办涉及国家秘密的活动(会议),必须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并视情况设置警戒区域和警卫人员,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在公共场所特别是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并同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二)涉密活动(会议)举办前,保密部门应对会场扩音、录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严禁使用无线话筒录音或以无线代替有线扩音设备以防泄密。

(三)对与会人员严格把关,会前应将名单呈报分管领导审定,他人不能代替参加会议,并进行签名登记。严禁与涉密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与会人员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会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

(五)涉密会议工作人员要用统一编号的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按规定统一收回、保密或销毁。凡会议规定不准记录的,与会人员不得记录,不得录制声像制品;确需记录或录制的,须经主办单位批准,其记录本或制品按同等密级文件要求妥善保管;

(六)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材料,要严格管理,标明密级,专人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和履行签收手续,会后按登记清单及时收回。需随身携带回单位的,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途中采取保密措施,回单位后立即交到保密室登记保存,不得私自留存,严防丢失。严禁向与会议无关人员提供涉密会议材料;

(七)为涉密会议拟定的文件草稿,用后统一由主办单位及时收回。需保存的,应标明相应的密级归档保管;无需保存的,造册登记后销毁;

(八)涉密会议期间发现文件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

(九)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住地进行保密检查,不得有文件、笔记本等遗漏。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4

1、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务必按规定清退。

2、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务必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3、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4、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5、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6、文件阅毕后,务必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7、传阅文件务必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5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务必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务必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务必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务必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务必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6

一、凡召开、举办涉密会议、活动的单位,在召开、举办前要制定严格的保密工作方案或措施,并报区保密局审查、备案。

二、按规定确定出席、列席和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并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宣布保密纪律。对参与会议、活动的服务工作人员,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备案,必要时须签订保密协议

三、会议、活动场所要符合保密规定,在活动开始前进行保密检查,并配备手机屏蔽柜或通信干扰。会议、活动场所禁止使用无线话筒。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主办单位应当事先声明。

四、参加重要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要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未经批准,严禁携带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储存等功能的设备进入会场。

五、涉密会议、活动所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必须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术标准。

六、在涉密活动期间印发的文件、资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进行管理。对不明确的涉密事项,应报区保密局,由区保密局向市保密局上报审核把关,超越市级保密部门批准权限的要逐级上报。

七、在活动期间应配备保密箱和文件袋,并指定专人管理。在运送涉密文件和资料途中,应由二人同行。会议或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检查有无遗落的。涉密文件、资料,确保万无一失。

八、需对外宣传和报道的,要经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保密工作的责任人签字同意,并报上级机关批准,同时对涉密内容做好技术处理。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接受记者采访和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7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综合管理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范围,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1)局领导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责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接受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地、县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

3)局领导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机关和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局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1、为加强对涉密会议的保密监督和管理,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的涉密会议包括:

(1)国家、教育部及省市领导人视察汇报会议;

(2)军方领导视察汇报会议;

(3)涉密课题评审会、验收会、鉴定会、汇报会等;

(4)涉密研究生论文答辩会;

(5)校内年终考评述职会、校班子考核会、大型骨干人员会议。

二、组织管理

1、会议、会场管理

(1)涉密会议应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场所,重要涉密会议应在单位内部召开;

(2)涉密会议的主办部门应提前确定会议日程和保密工作方案,对活动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提醒。填写《涉密会议审批表》(DUT—BM—49),提前通知保密工作办公室审查保密工作方案并对活动进行保密监督。填写《涉密会议会场保密检查表》(DUT—BM—50),会议主办部门对保密工作情况作文字记载,会后报保密工作办公室备案;

(3)会议报告应提前经保密工作办公室审查,如果涉密应在报告首页进行保密提醒;

(4)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在会前对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5)涉密会议场所禁止带入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手机,必要时使用手机信号屏蔽;

(6)涉密会议的会场服务人员应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并进行保密教育;

(7)涉密会议的音响设备要符合保密要求。涉密会议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会议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应使用自带设备;

(8)会议期间,未经批准不准录音、录像。如特殊情况需要摄录,由指定摄像人员进行,其摄影带必须交会议主办方处理并按同等密级的载体标识和管理; (9)与会议相关的'宣传报道,应依次经部门负责人、新闻中心审批,保密工作办公室备案。

2、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1)会议使用的涉密材料要准确确定密级,并按照涉密文件管理要求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应在指定地点印刷,标明密级和序号,登记发放。存储、处理有会议内容的计算机及载体应与会议文件同等密级管理;

(2)发给会议代表的涉密载体、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注明是否会后收回等保密要点;

(3)休会期间,需要收回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要明确专门人员集中清理收回和妥善保管;

(4)会议结束时,注明“会后收回”的。要及时收回,不能让与会人员自行带走;

(5)允许与会人员自带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要明确规定回到单位后及时交单位保密室保管,个人不得留存,并向与会人员所在单位发出会议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清单,要求该单位按照清单如数收回;

(6)明确规定秘密会议内容的传达范围;

(7)不允许与会人员自带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如需发给与会者单位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寄发;

(8)在离开会议驻地前,要对会议住地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遗留在会议驻地。

三 附则

1、本规定由校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9

1、召开涉密会议时,会前要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拟定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规定保密纪律。

2、涉密会议应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会议内容。

3、涉密会议的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或上级的要求办理,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议场所,对需列席的参会人员应及早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参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录像机、手提式电脑等在会场擅自录音录像。

6、对会议形成的秘密文件、资料要标明密级,会议结束时要及时回收。确需下发的,须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

7、会议文件、资料应由会议秘书组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参会人员签收。参会人员带回的会议文件资料要及时交单位内收发员登记签收。

8、要严格会议宣传纪律,新闻宣传报道要经主办会议领导审查同意,严禁公开宣传报道会议的'涉密内容。

9、会议结束时,承办会务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对参会人员的住所、会议室等进行检查,防止会议文件、资料及笔记本遗失。

10、对违反会议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承办会务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会议主管领导和当地保密部门以利妥善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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