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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优秀3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

采购管理制度 1

铜仁市第二人民医院物资采购制度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我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要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二、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将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可采购原采购。

三、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四、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必须根据临床、科研、教学的需要,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编制全院药品、原辅材料计划,经科主任院长审核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执行。采购新药或特殊药品时应经“钥匙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采购药品时要严格遵守政策、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必须具有“三证”的单位购置药品,采购的药品必须按计划保质、保量,既要保证临床需要,又要防止积压,严防购进伪劣药品。

(三)所购药品根据发票如实入库验收,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名,并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并且要切实保管好支票、发票、证件、不得遗失。

(四)严禁在私人手中购置药品,对行商、销售人员在验明身份证、介绍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看样订货,货到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五、试剂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试剂应根据科室需求,检验科将试剂订购计划交管院长审批后,由采购人员到厂家订购。

(二)采购的试剂要严格要求质量,进购的试剂要有出、入库登记并由专人分类保管。

(三)试剂盒、校准品和质控品严格按试剂使用说明书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及不合格试剂。

(四)强氧化剂、易燃、易爆、腐蚀剂、剧毒品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并由专人保管。

六、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一)根据临床各科的需求,临床各科将计划设备科、总务科审核,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员采购。

(二)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于自律,根据所签定合同采购优质低价的材料。

(三)物资到院后必须经设备科、总务科库房验收人员验收,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必须全部退货,不得入库。

(四)设别、总务科根据验收的入库单和对方开据的发票,先审核其数量金额后签字,再交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核后交财务科付款。

采购管理制度 2

本《采购领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物资采购及领用流程,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成本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采购管理规定

2. 物资领用审批程序

3. 库存管理和盘点制度

4. 责任分配与考核机制

5. 异常情况处理办法

内容概述:

1. 采购计划制定与执行:明确采购需求,合理预测,控制采购成本。

2. 供应商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评估供应商绩效,确保供应稳定性。

3. 领用权限设定:根据员工职责,设定不同的领用权限和限额。

4. 领用流程:规范领用申请、审批、发放和记录的步骤。

5. 库存控制:设定安全库存,防止积压和短缺,保证生产运营。

6. 盘点与差异处理: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及时发现并解决库存差异。

7. 追溯与审计:保留完整记录,便于追溯和审计,确保透明度。

采购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医院采购工作,建立规范、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强化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质量,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青岛市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平度市公立机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当年市财政部门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知为准。

大型医用设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医院采购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二种形式。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医院党支部会负责研究确定医院采购活动有关规章制度、重大决策、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方式变更、大额资金自行采购项目及不具有竞争性或情况特殊项目的采购结果确定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实行“统一领导、分类负责、归口管理”,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监管小组。

(一)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审批。

(二)物资采购监管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三)医院物资采购科室包括:设备信息科、总务科、办公室、护理部、药剂科。

物资采购科室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材料的质量、固定资产的调配和物资材料出入库的审批。医疗设备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设备信息科;非医疗设备及耗材的主管部门是总务科;办公用品的主管部门是办公室;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第八条采购科室职责

(一)负责主管物资项目的采购工作;

(二)负责提报采购预算、采购计划,负责编报项目绩效

(三)负责提报分散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提出采购方式选择意见,参与编制、审核、论证并确认采购文件;

(四)负责自行采购及网上超市项目供应商的选择及比选,提出或确定供应商的选择意见;

(五)负责采购合同签订、验收、采购档案材料的保等;

(六)按合同约定申请付款;

(七)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备案;

(八)负责采购项目资产按规定流程办理登记;

(九)负责对因采购需求等原因引发的询问、质疑或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十)其他应负担的工作。

第九条财务科职责

(一)组织完成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编报;

(二)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网上采购流程办理;

(三)负责采购项目付款资料复核并按规定办理付款;

(四)其他应负担的工作。

第三章采购前期工作

第十条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主管采购科室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经科室分管领导审签后,报财务科汇总,形成医院政府采购预算,由财务科提报市卫健局。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计划编报。采购科室根据已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科复核,由财务科提报市卫健局。

第十二条提出采购需求。采购科室根据采购项目拟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提出采购需求,提交院支部会或院务会研究批准后实施。采购需求内容应当包括拟采购物品和服务的种类、数量、技术规格、技术要求、服务期限等,涉及软件开发项目还需提供预计工作量等。

第十三条选择代理机构。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由采购小组根据代理机构服务质量高低、执业能力强弱等因素,集体研究从市财政局代理机构年终考核名单中优良等次以上的机构中推荐1家代理机构。

第四章分散及网上超市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四条我市无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实行分散采购和网上超市采购,分散采购通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当年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知为准。

第十五条分散采购可以分为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询价、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分散采购程序

(一)采购科室提出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选择意见;

(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由采购科室提出采购方式变更申请,提交院支部会研究后,需单一来源采购的经市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专家论证;论证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采购科室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采购文件进行完善并确认;

(五)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公告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采购科室办理合同签订、项目验收、采购档案材料的保管等事项。

第十七条网上超市采购。网上超市分为网上直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和二次竞价四种采购方式。

(一)网上直购。采购科室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和服务评价因素,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按报价最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未选择最低价的,应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二)网上竞价。采购科室根据业务需求创建网上竞价项目,发布网上竞价采购公告。在满足竞价商品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等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未选择最低价供应商的,应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三)定点采购。采购科室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和服务评价因素,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初定供应商,报科室分管领导审批。网上公布的优惠折扣率为供应商必须履行的折扣率,允许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谈判协商。

(四)二次竞价。采购科室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3家以上有意向参加二次竞价的供应商,并提出采购需求和评审指标,由监督监察科监督采购处室组织二次竞价,根据二次竞价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五章自行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八条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下项目及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的特殊项目由医院自行参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

第十九条自行采购程序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科室牵头成立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以下程序采购。

(一)采购小组根据采购需要,制订技术参数,设置控制价、制定采购文书。医院采用发布公告征集或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邀请或选取3位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评审。

(二)通过评审,选出成交供应商,在医院发布成交公告,通知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医院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三)采购信息、流程、结果应当在医院进行院务公开。医院组织职工代表和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

(四)以上采购程序参与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特定媒体广告公告、培训等不具有竞争性或情况特殊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科室提出采购需求及初步确定的供应商等方案,由采购科室或牵头科室提交医院支部会研究确

第六章采购合同签订与备案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订。采购科室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合同需市司法局按程序审核,20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需经单位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审查,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签订。

第二十二条合同备案。采购科室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报财务科进行合同公开备案。

第二十三条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签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七章项目验收与资金支付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采购科室负责按合同约定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原则上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小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运行情况等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需在验收意见上签字。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采购项目特殊或专业性比较强的,由采购科室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一同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形成验收报告。

第二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验收。

第二十六条资产登记。财务科应及时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属于固定资产的项目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属于软件开发等涉及无形资产的项目列入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资金支付。采购科室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按照有关资金支付管理规定,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办理资金支付等事项。办理资金支付需向财务科提供供应商开具的收据或发票、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采购资料。

第八章采购档案保管

第二十八条采购档案保管。采购科室负责采购资料(包括音视频资料)的档案保管工作,采购档案的保存期限应自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采购档案包括院支部会或办公会研究意见、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购文件、投标文件、评审专家、响应供应商、评标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文本、验收报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网上超市、自行采购供应商比选等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九章采购监督

第二十九条医院成立物资采购监管小组,物资采购监管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医院工会组织相关科室,采取集中监督随机抽查方式,对医院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及内部控制管理情况;

(二)政府采购审核或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抽取及采购文件论证情况;

(五)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医院应当接受市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采购活动发现疑点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对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等,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采购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为确保非库存物资及库存物资的选购在供给、质量、服务及价格方面为公司猎取最大利益以及最有效的成本节省,总裁办作为选购的主导部门特制定此选购管理政策。本政策将规范全部从公司外部选购的物品从选购到付款的所有过程。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xx公司集团总部及各城市公司。

三、选购范围:

实施选购的物品按照其用途及使用频率举行以下分类:

1、日常办公用品:指员工日常办公所必须的低值物品。包括(纸张、笔记本、订书钉、橡皮、涂改液、胶水/胶棒、大头针、曲别针、复写纸、口取纸、胶带、笔芯、)低值非易耗品(文件夹、文件筐、笔筒、尺子、订书器、打孔器、名片夹、计算器、剪刀、废纸篓、胶带托等)。

2、低值易耗品:硒鼓、墨盒。

3、自动化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及外围配件(移动硬盘、光驱等)、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属固定资产范畴,详见固定资产管理方法)

4、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集团取消对U盘的选购和发放,如有需要员工可自带。

四、选购政策及选购流程:

5、选购归口管理:集团总裁办及各城市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物品的`选购与日常管理。除特别状况外,全部物品的选购需由选购实施部门来完成,集团总裁办负责监督管理。

6、供给商:全部物品的选购应遵循“质量最佳、成本最低”的原则。选购实施部门负责对日常选购的物品供给商举行比价挑选,本着长久合作的目的与供给商签订长久合作协议,享受长久合作特价供给。

7、供给商的挑选:以半年为周期,对供给商提供的商品举行质量、价格综合评价后,与其重新签约或重新挑选其他供给商。

8、文具发放标准:每人每月的文具选购标准不超过20元。部门超出每月标及时,将取消超出部分文具的选购。

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5

为了保证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员工应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配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每人均必须掌握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全体员工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处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与学校无关的外来人员单独留在办公室。

3、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人离时注意确认门窗是否关闭。

4、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5、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以消除事故隐患。

6、办公室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7、办公室的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对外泄露。

8、使用计算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州扬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用户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严禁任何人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计算机网络给国家和学校利益造成损害。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总务后勤人员负责采购;

4、物料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

(二)采购申请

1、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依照所购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

2、紧急采购时,由采购部门在“物品申请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3、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总务后勤人员或采购部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采购经办人在“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的估算价格、数量和总金额。

2、各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必须把“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3、采购物料定单必须写上公司统一规定PO单号报总经理审批后复印一份交与财务。

(四)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五)采购方式

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长期报价采购:凡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每年第一个月重新审定上年度供应商,与供应商洽谈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且作出相关评审记录。

(六)采购实施

1、“物品申请表”批准签字且到财务部备案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采购定单或物料申请表”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必需由仓库或使用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办理入仓手续。

(七)采购付款方式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料采购付款必须见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及我司开出的入库单、采购定单、收款收据等单据方可结款或开支票。

(八)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定单或物品采购申请单”。

2、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机关处理。

三、附则

各部门需要采购时,凡是没有按上述审批手续审批和流程采购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

四、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五、附生产物料采购流程图:

采购管理制度全套 7

为规范餐厅食品原料定价、采购、验收和结算流程,确保采购的原料物美价廉,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审核,特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商管理

1、餐厅原料供应商由餐厅负责人进行初步甄选,部门经理、品质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对送货品种、质量、规格进行约定。

2、如发现有供应商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的行为,一律拒收、重送或补足份量,如发现3次以上类似情况的,餐厅负责人有权可对该供应商进行清退及更换供应商。

3、餐厅不得私自从未经经理、主管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处购买食品原料。

二、原材料定价

1、通过网上询价,餐厅经理、主管、厨师等相关工作人员每日进行现场价格调查、询价,确定当日食品原料价格,并留文字记录。

2、根据市场询价,对比供应商所送原料价格,同等质量情况下,报价高时餐厅负责人可直接将按照餐厅询价标准进行改价。

三、采购和验收

1、每周五由餐厅负责人、厨师制定下周的食谱,根据食谱各班组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填写原料申报单,注明所需品种、数量,由餐厅负责人或专人通知供应商按时派送。

2、餐厅调味品、餐食辅料做到数量合适,不能造成浪费或库存积压,主食、粮油等存放在餐厅仓库保管。

3、原料的派送由供应商随货开具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联,必须填写清晰,总金额以大写表示(价格高时以餐厅改价后为准),并签字确认。

4、由餐厅出纳兼库管、主管、厨师长(或者厨师、面点)负责对采购来的原料进行验收,出纳兼库管核对品种、数量,食品有效期等,主管、厨师等负责检查原料的规格和质量,逐件核对,逐一过磅,凡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应予以拒收或退换。

5、验收完毕,由餐厅出纳兼库管、验收人员在送货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6、餐厅负责人、出纳兼库管、品质主管、经理应轮流了解和熟悉市场行情,至少每周一次,积极建立货源点,勤跑、勤问、勤联系,掌握信息,货比三家,保证采购物品物美价廉,保证餐厅正常运转。

7、遵纪守法,采购中不违反国家政策,讲究职业道德,增加透明度,积极开拓采购渠道,不营私舞弊,不假公济私,不搞不正之风。

四、结算

1、所有送货单及时交由出纳兼库管登账填写入库单,并完整记录台账,月底结算前先与供应商进行送货单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

2、餐厅定期上交公司财务部门出入库单据,财务部门进行成本核算,餐厅出纳兼库管负责相关的报销手续,公司财务每月15号左右以打款、转账的`方式结算供货商原料款。

五、仓库保管

1、出纳兼库管负责存、发管理,并建立仓库台账,做到随手关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每周盘点不低于两次,确保账物相符,如有差错,应及时向餐厅负责人书面汇报。

2、餐厅仓库实行分类管理,物品应按标记有序存放,分类明确,标签准确,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货架必须清洁,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整洁。

3、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仓库内的物品,违者以偷盗公司物品论处。

六、奖惩制度

1、部门经理、品质主管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餐厅工作进行检查,视检查结果对餐厅进行奖励和处罚。

2、违反上述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300元的处罚,如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将处以劝退、开除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执行以上制度连续三个月无差错时,相关责任人员予以100-300元的奖励。

七、本规定自公司领导批示后,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 8

为切实加强本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更好的规范医用耗材的购置和使用,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修改、制订本制度。

一、本院医用耗材购置、使用等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咨询和论证,医务处、护理部、器械科和物资供应科负责具体管理与实施,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使用。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用于医疗的各种消耗材料,包括普通消耗材料和特殊消耗材料。如:各种注射器、输液器、缝合器、吻合器、医用胶片、医用纱布等。

三、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集中限价采购,以及国家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

四、要求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以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验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条款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符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由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限期;

6、医疗耗材包装应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证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六、对采购的医疗耗材采取采购登记制度,详细的记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产品批号、消毒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发放到科室的必须有双方经办人签字,使用后按规定处理并做备查记录。

七、设置医疗耗材用品库房,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和出入库登记制度,经常与库管和有关科室保持联系,不断改进工作,保障供给。

八、医疗耗材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5cm;距天花板50cm;距墙壁5cm;按失效期的先后顺序码放,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辱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九、临床使用医疗耗材用品前,应认真检查包装标识是否

符合标准,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和产品有无不洁等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报告。十、使用中如发生热原现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采购部门。

十一、使用后的医疗耗材用品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单独存放,按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暂存,转运和最终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市场。

十二、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最终解释权归院办公室。

采购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堂食品原料、日耗品的采购管理,降低成本,确保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包括食品原材料和食堂日用品、餐饮用具的采购。食品原材料分粮油类、调料类、蔬菜类、肉类、其它;食堂日用品、餐饮用具包括清洁消毒品、一次性用品、厨具、餐巾纸、筷子、餐盘等。

第三条职工食堂食材要做到合理采购、严格检查、科学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的食品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

第四条成立食堂采购供应商评审小组

由中心综合办公室组织成立食堂采购合格供应商评审小组,由中心主管领导、综合办公室人员、食堂班长、采购人员等组成。

第五条食堂食用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等大宗食品原料和一些经常性采购物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

第六条经过评审确定采购供应商后,要求必须在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特殊情况向中心主管采购领导书面汇报,书面批准后方可采购;更改供应商须经供应商评审小组评审后确定。

第七条供应商的选择。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等大宗食品原料及经常性采购的食品原料选择五家有代表性的供应商进行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实力、卫生许可、货物来源、价格、质量等,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进行比较,评审确定两家合格的供应商,比较价格采购。

第八条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等,将复印件交中心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四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证照。合格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正规发票、送货清单、收据等凭证。

第十条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材料、辅料的质量,采购物品的配送方式、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退换货、供货质保金等。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供货商的续用与更换。在合同期满前,由食堂采购供应商评审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约定等行为时,应立即停止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第十二条对于食堂选购的蔬菜、鲜货、调料等,指定部门定期开展市场价格调查,掌握市场行情,监督采购行为。

第三章采购数量的确定

第十三条为减少资金的占用,降低成本,坚持按需采购的。原则。

第十四条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四大宗食品,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储存条件等因素,根据最高库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

第十五条蔬菜、鲜货此类食品原料应根据每日菜单需求适量按单采购。采购量要求能满足1-2天的用量,入库后及时处理,按需要冷藏或冷冻存放。

第十六条需采购食堂日用品、餐饮用具时,食堂班长应提前统计所需用品的类别、数量,填写采购计划单采购。

第十七条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它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第四章食材的验收

第十八条食堂班长、保管员为货物验收人员,负责对物品质量、数量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食材验收主要从重量、质量、随货票证等方面进行验收,定点供货的是否是协议食品等。

第二十条验收合格的食材,仓库保管员、食堂班长分别要在送(收)货单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和记账的凭证,各食堂凭此单据形成入库台账。

第二十一条食堂核算员每月根据签收的送(收)货单进行审核报销。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员工食堂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采购管理制度 10

1、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材料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医院工作所需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物料采购,均适用此制度。

3、后勤用品采购管理

3.1后勤采购包括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等非医疗用品的采购,含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与后勤库管核对库存后集中进行采购。

3.3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4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3.5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适用,严把质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3.6对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3.7签订定购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

3.8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手续,库房验收时,应对数量、质量、规格等认真核查,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并依据采购员采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入库。

4、医疗器材采购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药械科供应人员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4.2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年终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药械科汇总。万元以上仪器装备应附有技术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报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或药械科)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呈医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数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交药械科供应部门采购供应。

4.4装备性仪器设备一般为合同订货,统一由药械科对外订购。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4.4.1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4.4.2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4.4.3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仪器设备需自行购买的,要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同意,向药械科声明后,并经医院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携仪器实物到药械科补办验收、出入库等手续。

4.6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药械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4.7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室主任或医务部门批准,由药械科供应部门一次性配备登记,易损部分以旧换新,调离本院或离开医师岗位时应交回撤账;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个人使用的器械,发给负责“三生”管理的人员保管,并保持适当基数,轮流使用。

采购 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流程 11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部在董事长的领导下和同事们的配合下,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基本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xx年度,公司采购部人员变动与调整较大,上半年又延续全球化的经济危机,下半年又出现国内市场原材料紧缺和价格暴涨等原因;造成了采购部工作没有延续性和采购工作的困难,但采购部还是克服困难,勤奋工作,保证了公司生产和出口的需要,全年度共计完成以下采购任务: (省略)

在以上材料、产品和设备的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董事长要求及比价程序,把握市场价格,处处精打细算,千方百计节约资金,有效的降低了采购成本。

下半年随着市场形式的变化,多种原材料出现了供应难的局面,大部分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在不利的情况下,采购部人员主动改变工作方法不怕难,不怕烦,想方设法和供应商沟通,确保原材料不能断供,保证了再手订单的生产,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公司的利益。

xx年度采购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其 为了保证质量,尽可能避免出现采购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以下几个方面作工作的调整:①经批准重新严格筛选供应商,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质量保证,价格优势进行评估,让供应商提供可靠的证据来证明其能力;其中主要措施:保留原有的加工业务,另选,用以对比质量、价格和服务。标签厂、纸箱厂分别选择合 以和现有的供应商比对质量、价格和服务等(其它厂家不一一例举)。②取消原有的印染跟单员,和印染厂签订严格的质量保证协议,包括布面质量、伸长约定和索赔办法,用合同约定形式强制供应商提高产品质量。③建立了合理的警告与处罚制度,定期向供应商传真或邮寄我司质检部检验报告以示预警,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确定索赔方式,尽全力为公司挽回损失降低成本;全年度向供应商索赔金额折合人民币约x元。④同公司质检部进库检验紧密配合,严把质量关,最大限度的避免有出现质量问题的材料流到生产线上。

xx年初刚调至采购部工作,感觉部门同事对工作流程掌握不清楚。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熟悉,结合公司iso质量标准制定了采购部工作流程图,用以指导采购员的工作,提高采购效率。要求部门员工对所采购物料建帐登记,年终汇总,关注市场信息,把握市场价格;每月将主要物料价格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对于领导或业务部门临时询价,基本做到不隔天报价。针对我司以前发生过遇有部门之间的交叉工作时丢失、延期或未及时转交相关票据和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等情况。制定了《专用登记薄》及《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薄》,一切按规范进行部门交叉协作工作,我部全年度未发生一起票据和资料遗失现象。为公司的健康运行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采购工作是创造效益的第一道闸门,事关公司的利益得失,也是容易发生问题、备受别人关注的工作。采购不是简单的买东西,还有很多其他要做的事,除了不怕苦不怕累之外,还有廉洁的品质、“吝啬”的心,因为廉洁的品质才能抵制诱惑,为公司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吝啬”的心才能时刻把公司当作自己的,时刻从公司出发,发现问题,为公司节约成本。对此,个人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牢记自己的职责,每笔采购业务都要本着对公司负责的原则,通过我们的辛勤劳动来节约资金,降低成本。具体体现为凡是供应商赠送的物品、有价证券和现金等一律主动上交公司;经常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醒供应商注重产品质量,价格要符合市场行情,提高服务意识等。但由于个人经验不足造成了少数材料质量问题和不及时到货现象,采购部和我本人及时认识了错误做了整改并积极及时的解决了问题。对此,个人以后一定坚持自己的岗位负责态度,摆正心态,坚持原则,严格筛选供应商,使供应商做到提供优质的原材料,提供优惠的价格,提供周到的服务。在工作过程中敢于负责,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保持正派的工作作风

采购管理制度 12

采购助理直属上级是公司采购经理,协助采购经理进行采购工作及本部门日常事务,管理采购合同及供采文件资料,建立供应商信息资料库,协助采购经理进行供应商联络、接待和谈判工作,配合质检 仓库做好入库工作,协助制作并管理出入库单据及其它相关单据。

二、岗位职责

(1)协助采购经理开展日常工作,根据生产物料申购单编制采购计划单;

(2)协助采购经理负责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材、设备、包装材料的采购工作;

(3)协助采购经理与供应商谈判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日期、费用支付;

(5)协助采购经理进行供应商资质的考核及资料的管理,及时更新产品技术

要求,跟踪新供应商的报价和样品比对,做好市场调查,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6)协助采购经理外协加工产品的跟进;

(7)协助采购经理做一些市场调查;

(8)申购单、验收单、订购单与合约的登记及档案管理;

(9)审核一般商品采购申请;

(10)在采购经理比较忙时,能负责一些次要商品的采购;

(11)协助采购经理外出时能暂代其职务。

3、 加强与业务、销售、仓管等部门间沟通,在保证不断货的前提下,控制好需求货量,减少库存,分析货物的采购频率,防止积压资金;到货提货信息的反馈,对预估到货应将提货信息准确的传递至物流主管及销售助理,以便工作安排。

次。

7、 除相应的财务人员及上级领导有权了解产品价格,产品进价应严格保密;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定,除公司领导或财务外不得对无关人员泄露货物信息(价格、来源)、客户资料等公司内部信息,妥善保管到货单据,每天5:00后后应要求仓管即时将到货单据上交仓管。发现对无关人员泄露公司内部信息的,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一次;造成后果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民事或刑事责任。

8、 如发生退货换货,应与供应商书面通知并确认,若应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还应与供应商协调并提出解决方案;不良品及时的退回厂家,特采的货物要经业务、经理签字确认批准,方可作为特采货物。

备注:本岗位由财务、业务销售、物流主管考核,经理监督考核。 岗位制度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第三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对招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招投标方式:

(一)公开招投标。由招标办在医院网站、宣传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投标。由招标办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三)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投标。

(四)在特殊情况下,因采购项目的专业性、特殊性、工程项目的时间性等,无法实施正常招投标程序的,经招标委员会研究批准,招标办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特殊方式。

第五条招投标基本程序

(一)医院使用单位及有关经办部门向招标办提出招投标申请,编制、送审招标文件;

(二)招标办向招标委员会报送招投标申请;

(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四)对申请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投标单位;

(五)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六)组织召开招投标会;接受投标文件;

(七)审查投标书,组织评标;

(八)选定中标单位,公示;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六条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填写《招标采购审批表》。

第七条开标

(一)开标原则

1、开标会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由招标办组织;

2、开标会议由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主持;

3、开标会议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4、唱标应按签到或抽签顺序进行。

(二)开标会议程序

1、投标人签到;

2、招投标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3、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宣布会议纪律;

4、宣布评标原则、评标办法;

5、宣读投标文件(按签到或抽签顺序),公开唱标,由招标办监标;

6、进入评标阶段,决定中标单位;

7、宣布评标结果和中标单位;

8、会议结束;

9、公示。

第八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一)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按规定密封、标志;

(三)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四)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九条评标定标

(一)评标由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负责。评委由领导小组成员和聘请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超过3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适当增加评委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以上的奇数。

(二)评标定标程序

1、由招标办、纪检监察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确定为有效投标的投标书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2、由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质量、工期、组织设计、制度和措施、项目小班子情况、企业实力、信誉、业绩等方面进行评议、评分。

3、由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招标办对评标结果进行审核,通过评分排序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宣布招投标无效

1、所有投标单位或绝大多数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

2、所有投标报价均超出有效标价允许的浮动范围,或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雷同或陪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严重影响本次招投标公正性的行为,该投标单位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并且三年内不准其进入我院市场。

第十条中标

(一)中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公示3天无异议。

(二)中标通知书经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发至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转包或以附属单位代替,如中标单位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则按排序由备选投标单位代替,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

(一)招标办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经办科室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起草书面合同,由审计科、财务科审核,经分管领导签章后,加盖公章。

(二)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项目结算方式,原则上不付预付款。项目结算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处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

采购管理制度 14

一、为加强办公室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管理,控制用品规格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设备、设施及用品实行统一限量规范购买。

二、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及以往消耗水平,确实购买数量,进行定期购买。既要保证正常储备,又要防止积压。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有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报学校采购部门批准后可单独购买。

三、购置

1、购置财产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年初无预算而临时急需的财产,应作追加预算报学校审批后方可购买。

2、属专控商品必须办理控办审批手续后方可购置。

3、办公室负责财产购置工作,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

4、购置财产必须由保管人员验收,并根据发票填写“入库单”一式二联,第一联由保管员留存入库账,第二联及发票送会计报销登账。

四、办公用品购置后由专人进行分类存放,填写物品清单,并进行定期整理,妥善保管。

五、分类管理

1、固定资产:凡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固定资产。对单价虽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对非购置、自制、接受捐赠和调拨的财产,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价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价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六、各办公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领取办公用品时须在《物品领取登记簿》上填写物品名称、数量、时间及领取人姓名,特殊物品领取须写明用途。

七、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用品报废时,要做好登记,并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八、纪念品、礼品等交际应酬用的物品,领取时要经书记授权批准。

九、使用原则

1、全体工作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

2、要爱护公共财产,对应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和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3、财产内部调拨、赠送、变卖、报废、报损等必须履行严格报批手续。由财产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填制有关表格,经审核按规定报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

4、年终要进行盘点工作。对财务盈亏情况作相应记录,报批领导审批后进行处理。

十、所有财产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和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公共财产

采购管理制度 15

1 、总则

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根据我公司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2 、采购原则

2.1 比价、定点采购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凡是能在定点采购的办公用品,要纳入定点采购,不能列为定点采购的,按采购原则,进行市场比价采购。

2.2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包括定点采购)的,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权限由主管部门与申购单位共同确定供应商。

2.3 按审批计划采购,不准采购计划外的物品。

3 定点供应商确定原则:

3.1 根据市场调研,认真考察,货比三家,以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好、质量好为原则,方能定为定点供货单位。

3.2 每月进行询价、比价、每半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或淘汰定点供应商。

3.3 建立供货商名录,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办公室应建立档案,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类相关的证照。并每年对供应商做出评价。

3.4 建立《采购台账》(件附件一),要求记录全面、准确、真实。

4 采购程序

4.1 办公室随时了解厂内日常消耗性办公设备用品需求情况并确定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厂领导和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4.2 办公室按需求统一购买。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做到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物件,力争达到货真价实、优质低价。

4.3 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提出《采购申请单》(附件二),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办公室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根据申请单审批费用指标,按照采购原则进行办理

5 验货

5.1 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二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留存归类,另一送货回单联交送货人带回送货单位做结算凭据。

5.2 付款

采购员收到供货单位发票后,须查验订货单位合同,核对所记载的发票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认可后,携验收入库单结算发票以及开列的支付传票,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做好登记,做到帐、卡、物一致,最后交财务处负责支付或结算。记账联由记账员做记账凭证并归档。

6 保管

办公用品进仓入库后,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码,不得混乱堆放,并由记账员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录。仓库管理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7 采购纪律

7.1 参与物品采购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7.2 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折扣”、“让利”等款项,应首先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确属难以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的,一律进入公司财务帐内,不得由部门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给经办人员。

7.3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按公司规定惩处。

采购管理制度全套 16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

第二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三条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批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四条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

第五条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七条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八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九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的采购项目,经依法批准可自行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第十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四章备案和审批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管理是指区政府采购办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批准的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批准的管理行为。区政府采购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办理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事宜。

第十二条审批事项应当经区政府采购办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下列事项应当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一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组织采购的机构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其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操作文件、中标结果、协议内容需要变更的;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制定的操作规程;

五政府采购预算或项目的调整变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三条备案和批准事项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向区政府采购办报送。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区政府采购办对区直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在省、市、区采购办指定媒体上的发布情况;五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七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八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是:

一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四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五基础工作情况;

六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七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

八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七条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对中标供应商履约实施监督管理,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履行采购合同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采购的单位,可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区政府采购办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号令)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与答复。

第二十条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察,应当参与数额巨大或重大采购项目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19号令)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必须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等。

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确定应当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从市、区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

第二十四条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执行;实行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部分需求量大、规格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且市场竞争充足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及区域联动操作方式。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项目、实施范围、执行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内容由区采购办会同有关部门具体作出规定,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条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隐匿和擅自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管理制度 17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总务后勤人员负责采购。

4.物料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

(二)采购申请

1.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依照所购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

2.紧急采购时,由采购部门在“物品申请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3.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总务后勤人员或采购部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采购经办人在“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的估算价格、数量和总金额。

2.各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必须把“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3.采购物料定单必须写上公司统一规定PO单号报总经理审批后复印一份交与财务。

(四)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五)采购方式

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长期报价采购:凡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每年第一个月重新审定上年度供应商,与供应商洽谈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且作出相关评审记录。

(六)采购实施

1.“物品申请表”批准签字且到财务部备案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采购定单或物料申请表”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必需由仓库或使用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办理入仓手续。

(七)采购付款方式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料采购付款必须见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及我司开出的入库单、采购定单、收款收据等单据方可结款或开支票。

(八)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定单或物品采购申请单”。

2.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机关处理。

三、附则

各部门需要采购时,凡是没有按上述审批手续审批和流程采购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

采购管理制度 18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能购到高品质低成本的产品,从而达到降低成本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能满足公司各门店的要求。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部所有采购人员,价格之审核、接单、订购、验收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制度处理。

第四条权责

1、由本公司采购部门负责生鲜产品的采购工作

2、订单处理负责订单的收集汇总,生鲜产品的销售统计

3、收货部和检验室负责对生鲜商品的相关质量数量进行审核

4、储运部门负责对货物进行运输,加工,分拣,配送

第五条采购原则

1、严格执行询价议价程序。生鲜商品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条件、资质、信誉、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

2、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干涉商品采购外的其他部门工作

3、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4、廉洁自律,不收取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

5、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第六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1、生鲜采购工作根据公司的销售任务和毛利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本组采购计划经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

2、本部门还需根据公司业务的淡旺季的需求,核对仓库的库存量,确定生鲜商品的品项、规格、数量等方面的实际缺口编制并调整采购计划

3、采购计划经公司领导核准后,采购部与财务部各持一份,采购部依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作业,财务部依据采购计划安排所需采购资金的审批

第七条采购的实施

1、选择供应商

(1)生鲜供应商的采购选择要从批准的合作供应商中选取;

(2)本组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当挑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以作比价、议价依据

(3)部门主管在审价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的,则由采购主管亲自与供应商议定价格

(4)公司领导在核价时,均可视需要再行议价或要求采购部门进一步议价

2、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商品,采购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商品资料,作为降低成本的依据

本组成员均有义务经常性市调以协助主管了解市场行情,以利于领导做决策参考

(2)已核定的生鲜产品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汇总上报

(3)采购数量或频率有明显的浮动时,应及时作出采购计划的调整以应对变化

3、询价和比价

(1)根据采购生鲜商品的品项、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采购人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

(3)在得到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方面进行核对,以保证供应商可以提供的商品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要求,并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4)供应商提供报价的商品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于代用品时,采购人员要经过主管的确认为准;

(5)专业用具或相关材料采购人员应该和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询价议价;

(6)在供应商的报价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及时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4、订购作业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人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单,订单需要列明一下内容:

A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编号

B采购商品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C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D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E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F付款方式:主要有现金采购和银行转账支付

G标示:商品本身或包装上的文字标记(订单号、供应商、品名、规格、单位包装的数量、重量、批号)

H所需的质量证明材料(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等)

I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时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J装箱清单(送货单)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2)采购订单经物控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司合同公章生效。采购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订单处理中心负责采购订单的存档

(3)采购人员应控制商品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踪交货进度。

第八条验收与付款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第九条本制度经公司最高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采购管理制度 19

1、制定采购计划

(1)餐饮企业厨房部门及经营部门每天经营结束根据每天物资的消耗率,对原材料进行预算并提交申请。预算必须是符合经营需要,合理存在的,必须适应经营需要。采购计划申请必须由领导部门进行审批方可实施。若供应商供货则直接由各部门人负责人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并制定计划或报告财务部经理审核;

2、审批采购计划:,如果本次采购价格波动较大,物品属于第一次购买的情况,必须提出申购原因,对价格进行估计,待有关部门核实审批后才可进行采购。

(1)财务部将各部门的采购计划和报告汇总,并进行审核;

(2)财务部根据酒店本年的营业实绩、物资的消耗和损耗率、第二年的营业指标及营业预测做采购物资的预算;

(3)将汇总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经批准的采购计划交财务总监监督实施,对计划外未经批准的采购要求,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3、物资采购:

(1)采购员根据核准的采购计划,按照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适时进行采购,以保证及时供应。

(2)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3)餐饮部用的食品、餐料、油味料、酒、饮品等等,由行政总厨、大厨或宴会部下单采购部,采购人员要按计划或下单进行采购,以保证供应。

(4)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有关部门经理批准后可进行采购,以保证需用。

4、物资验收入库:

(1)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仓管员验收;

(2)仓管员验收是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发票验收。验收完后要在发票上签名或发给验收单,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5、报销及付款

(1)付款:

①采购员采购的大宗物资的付款要经财务总监审核,经确认批准后方可付款;

②支票结帐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支票采购人员不得使用支票。

③按酒店财务制度,付款1000元以上者要使用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结款,1000元以下者可支付现款。

(2)报销:

①采购员报销必须凭验收员签字的发票连同验收单(入库单),经出纳审核是否经批准或在计划预算内,核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②采购员若向个体户购买商品,可通过税务部门开票,因急需而卖方又无发票者,应由卖方写出售货证明并签名盖章,有采购员两人以上的证明,及验收员的验收证明,经部门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采购部业务操作制度

1、按使用部门的要求和采购申请表,多方询价、选择,填写价格、质量及供方的调查表;

2、向主管呈报调查表,汇报询价情况,经审核后确定最佳采购方案;

3、在主管的安排下,按采购部主任确定的采购方案着手采购;

4、按酒店及本部门制定的工作程序,完成现货采购和期货采购;

5、货物验收时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即时查清原因,并向主管汇报;

6、货物验收后,将货物送仓库验收、入库,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

7、将到货的品种、数量和付款情况报告给有关部门,同时附上采购申请单或经销合同;

8、将货物采购申请单、发票、入库单或采购合同一并交财务部校对审核,并办理报销或结算手续。

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20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食堂采购制度,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原则

1、学校食堂的食品,必须购买新鲜、保健食品和食品辅料,杜绝购买食品或食品卫生法等法规禁止的原料。

2、食品必须从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购买。购买粮油、肉类、调味品和其他定型包装食品,必须从供应商处获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疫证书或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并存档备查。

3、学校食堂购买的食物、蔬菜、原料等。供应商必须填写采购收据文件。

二、采购系统

1、学校成立了15个采购团队,每个团队由一名校级领导、一名中层领导和一名教师组成,依次进行采购。

2、食堂劳务承包商指定一名专职人员提前一天将第二天要采购的菜肴和原材料的品种、数量和单价通过短信发送给第二天轮换采购团队的'成员。采购团队成员负责确定采购地点和批准单价。

3、由食堂劳务承包商指定的专职人员和学校的轮换采购小组成员当天共同采购菜品和原材料。

4、当日菜品和原材料到达食堂时,轮换采购小组成员应到场亲自检查数量和重量,并在采购文件上签字。

5、对于学校食堂的大宗食品采购,应进行招标。

三、托管系统

1、当当天在食堂购买的所有物品进出仓库时,必须有两名店主同时在场。

2、学校在食堂仓库和操作室的每个可接近的地方安装监控设备,并将监控终端连接到采购团队成员的手机上。轮换采购团队负责当天的监控。

3、食堂仓库中的物品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带出仓库时,必须经学校总务部门报告后才能带出。

采购管理制度 21

一、采购制度

1、采购办公用品和其它物品,统一由总务处按需要造预算送校长核准采购入库保管,并按需要发放。

2、各组室办公室因急需添置50元以上物品(包括器材、劳技材料、图书教学设备)均需由领用部门填写请购单,报教导处、总务处商讨,再报校长批准,由总务处统一购买。

3、凡未经批准私自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得报销。

二、验收制度

1、凡总务处同意组室或办公室购买的物品,必须送总务处保管员验收登记。

2、验收无误后由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填写“财产物品验收单”,“验收单”必须由采购员、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名。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由财产管理员留着,并根倨此单入帐,同时将其物品进行分类、编号入库、定位存放,以便于清点和取用。一份连同有关凭证交于会计入帐。一份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作为记帐凭证。

3、物品验收后,要按规定的分类代码对物品进行编号(编号位置要固定,书写要醒目、整洁)入库入帐。

采购管理制度 22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二、采购

二、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

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4、加强涉密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政工科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审查程序,并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医院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市有关采购制度及医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包括零星购置和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常规使用货物指经批准并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作为常规采购的货物,包括药品、血制品、试剂、仪器、设备、医用材料、合同期内的定点采购物品、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医疗器械类)、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非常规使用货物指未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需临时使用或具有特殊用途的货物(不含新进院医疗类物品)。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标的额,是指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货物类按三个月估用预算金额确定;工程类按单次单项预算金额确定;服务类按单次服务或年度预算总金额确定。

第三条采购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诚信原则;

2、保证质量、及时到位、性价比优先原则;

3、先审批、后采购原则;

4、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合格供应商目录管理制度。

第四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或部门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医院自行组织实施采购。

第五条采购办是采购的主管部门,医院应确定1位院领导分管采购工作。采购行为由采购办根据已审批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工作,行使采购职能。

第六条采购项目的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形成、过程的监督、入库验收及其他工作的完成及监督。

第二章采购目录的制定和计划的编制、申报及审批

第七条常规使用货物(包括常规使用备库和不备库货物)的采购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年度计划采购审核调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年初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调整采购品规目录,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具体项目年度使用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经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编制年度采购计划。主管部门概算年度采购计划金额后,报财务部门审核列入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原则上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八条实行年度计划采购的常规使用货物,采购完成后,由库房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的管理模式(纳入该模式管理的货物主要指:合同期内的定点采购,上网采购的药品、医用材料等),按照审核批准的年度采购品规目录进行日常补库,由库房直接办理。

第九条新引进、目录内品规调整(包括价格上调)的药物及药准字的试剂参照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新引进的医用材料、医械准字的试剂,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评价并形成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批(药物及治疗委员会主任),进入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品规目录。主管部门评价应以会议形式进行,实行无记名表决和回避制度,并向医院药物及治疗委员会主任提交书面报告。

特殊用途、临时使用医用材料报主管部门(设备科)和医务处审批后由分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采购,在购置当季度论证后确定是否纳入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品规目录。

第十一条新引进的其他材料、非常规使用货物,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分管院长审批,进入医院其他材料采购品规目录。

非常规使用的设备维修材料,单件在100元以内,设备主管部门可自行购置,年度自行购置总价控制在2000元以内。

第十二条预算内的新引进和更新固定资产,经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纳入年度采购计划。临时及应急需用的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分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后实施采购。

新引进和更新的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及至少1位科室技术骨干,提交签字确认的设备技术方案,设备科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核。主管部门组织设备购置论证时需对设备所需场地、设施配件、耗材、试剂等需求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设备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能投入使用,并提供设备论证报告。

第十三条工程和零星的服务采购,由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审计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凡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自主采购工程项目,需有正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主管部门需与相关部门一起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医院会议通过后方可纳入采购流程。其中涉及成本费用的项目需有财务、审计共同参与,涉及人员配置及费用的需有人力资源处参与,涉及材料物资的需有资产管理科参与,涉及医院感染的需有院感科参与。

第十五条凡单批次采购总额超过5000元的采购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医院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采购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内的项目,医院批准后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办按政府采购流程上报采购项目。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或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医院采购部门组织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医院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是指由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是指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询价:是指向有关供应商(不能少于三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5、单一来源:是指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只同唯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或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6、跟标采购:适用于距上次采购行为1年内,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且市场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和服务。

7、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按要求应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品规目录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并每年度组织调整审核,报医院批准后即完成采购。新进品种、目录内品规调整及价格上调的,应通过医院药物及治疗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医院批准。经医院批准的采购品规,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的管理模式,由库房直接上网采购,财务、审计、临床药学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审计予以监督。

8、定点采购:货物(试剂、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非网上采购医用材料、办公用品、印刷品、消耗性水电器材、日用百货、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单项预算金额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工程(小型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和服务可实行供应商定点,原则上1个合同期不超过3年。定点采购的供应商候选人,可采取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和第三中标单位的方式,依次递补。

9、预算金额单批次2万元以上的货物、单项3万元以上的工程和服务必须纳入医院采购流程采购。

10、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三次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或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需重新招标的形外,经分管采购的院领导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两家)、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信息的公开公示

1、公开公示的对象:采购的信息(包括政府招标采购、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和医院自主采购)应当在医院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2、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使用科室、主管部门、采购依据、批准人、采购招标信息发布、采购招标办理情况、采购结果信息发布、投诉及处理情况等。

3、主管部门确认为单一来源的采购项目,应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医院采购评委(专家)的资格要求及确定1、采购评委(专家)资格条件:医院建立“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进入医院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的人员需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行政职能部门七级及七级以上职员资格、工勤部门高级工及高级工以上技术资格;评委(专家)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整。

2、采购评委(专家)人数的确定:每次采购活动的评委人选视具体采购项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应确定不少于3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2——5万元(含5万元)采购项目,应确定3或5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应确定5或7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分管采购的领导和分管项目的领导原则上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

3、采购评委(专家)人员的选定:采购评委(专家)由医院监督部门根据采购对象从医院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抽选的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评委(专家)人数应不低于评委(专家)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复杂程度高等具有特殊性的采购,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若所选中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采购会议现场,监督部门应再次随机抽选,直到所选人数符合采购会议要求人数。

第二十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医院采购评委(专家)、监督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采用询价、单一来源议价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项目主管部门、物资使用部门、监督部门、采购办共同参与实施。拟购入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消毒、灭菌药械,需院感科对资质审核后方可实施采购。

监督参与部门视采购项目及标的金额而定,标的5万元以下项目由纪检办参与监督;标的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由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参与监督;标的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项目原则上由纪委书记或由纪委书记委派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参与监督。

1万元以上的单一来源议价和询价采购应有职工代表1名参与监督,职工代表由使用科室指派。

政府采购项目,参加招标会议的代表或监督人员,视具体采购项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参加;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原则上应由项目主管院领导及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参加。

第二十一条实行定点采购的,每年初(3月前),采购办组织各部门对年度采购的品规目录及其价格进行审核调整,经分管采购的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目录内品种供应商、制造商、价格(上调)、品种品规发生变化的,主管部门、监督部门、采购部门负责按采购流程进行审核。

第二十二条已进入医院采购品规目录的药品、血制品、试剂、医用材料等,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年度审核调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初(3月份前),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调整采购品规目录,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采购活动(定点采购项目类品种除外)必须签定采购合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采购结果负责起草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条款应该包括采购物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送货地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必须完整、明确、合法、有效,正式合同一式四份。经医院财务处、审计科、法律顾问、分管项目院领导审核会签后,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供货单位签定正式合同并加盖印章。

采购办是医院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执行情况跟踪验证。

第二十四条在实际采购中,凡出现拟采购价格超过申报审批表所列估价或限价的情况,应立即终止采购活动,在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再行实施采购行为;若属紧急采购等特殊情况,必须向分管采购的院领导请示后按分管院领导批示执行。

第二十五条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的物资采购,库房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部门和主管部门,采购办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第二十六条采购办对采购活动中的采购申报审批原始依据、采购记录、采购合同等采购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采购办管理的采购资料在采购合同终止后移交档案室存档。

第四章验收和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七条验收和入库。

主管部门必须参与首次购进货物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库房办理入库;供货商物资送至医院后,库房保管员对照采购合同进行验收并分区管理。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资质文件等是否正确,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做好相关记录。对合格产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按要求需索证的物资,主管部门必须索证建档。

第二十八条出库及使用后验收。

库房保管员根据使用科室领用清单办理物资出库手续,初次购进物资需随货同行使用验收确认单,使用科室负责人需在七日内签字确认合格与否并返回库房,逾期不返回则视为认可合格。使用验收合格的产品才能再次购置。

第二十九条验收和使用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后根据采购合同进行退货、换货等处理,存在重大问题,部门科室无法处理的,报分管采购的院领导进行处理。

第五章采购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有关情况和资料,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医院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馈赠现金和物品、有价证券,不得接受供货单位安排的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等。否则,除批评教育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使用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采购和干扰采购工作,对私自采购的物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入出库手续,医院不予付款,对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医院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及职工代表参与监督,把握好采购监督关,接受群众对物资采购中违纪行为的举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医院原有关于采购的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应以本办法为准。

采购管理制度 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计划

第四条任何物品采购前必须由使用部门申报采购计划,部门采购计划须有部门领导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物品采购计划每月申报一次,于每月3日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办公室,对计划外物品办公室有权拒绝采购或办理办入仓手续(经总经理批准的急件除外)。

第三章 询价

第六条 各部门报采购计划前须进行初步询价,并随采购计划一并报办公室。

第七条 单价100元以下,批量300元以下的材料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单价100元以上,批量300元以上的材料报集团材料部询价。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

第八条 每种物品询价不少于三家并填写询价表,询价表内容应包括品名、品牌、单价、规格、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话等。

第四章 采购

第九条 公司所有物品均由办公室依据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采购计划统一办理采购。

第十条 采购物品时须由办公室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同时进行,违者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下单独采购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采购必须遵照"货比三家"、"择优择廉"的原则,严禁采购质次价高的物品。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 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开具税务发票。5000元以上物品采购前须签订购销合同,并由总经理批准。不签订购销合同每次罚款50元。

第五章 入仓

第十三条 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按规定办理入仓手续并填写入仓单,无入仓单的,财务不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 办理入仓时,仓管员应对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审验,并与审批单、发票进行核对。物、单、票不符者不予入仓,如仓管员没发现账物不符而被督导室检查发现,对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会议决定。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 25

为保障医疗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和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采购一律由设备科办理。设备科根据科室申请和临床需求,经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管理委员会充分论证,报院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医疗器械、耗材(试剂)采购委员会按程序采用议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严格禁止不经过设备科而自行购置、试用设备,严格禁止购置落后、淘汰、质量低劣的仪器设备。

(二)凡单价在1500元以上,同时耐用期在一年以上,有独立功能,可单独操作,损坏后可修复的仪器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均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凡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设备科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分类帐,使用科室也应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帐。

(三)仪器设备的开箱与验收均由设备科组织,医修组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实施;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院领导参加验收。单台件价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要有安装与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有供货厂家、使用科室、医修组技术人员及设备科科长签字。

(四)设备档案管理员必须参与新设备开箱、验收,收集设备所附技术说明书和有关资料,并登记编号入档。设备档案使用单位或修理人员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如果遗失,负责赔偿。

(五)仪器设备购进后,设备科应及时通知使用单位负责人领取并及时办好领用手续和建立档案。

(六)各科室对贵重精密仪器的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经济效益等情况都要作出详细记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设备效益统计,并用文字报告院领导。

(七)各科室对所领用的仪器设备,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保管不善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严肃处理。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除批评教育外,按其情节赔偿经济损失。

(八)使用单位应经常维护检查、保持仪器设备清洁卫生。

(九)设备科应定期下科室检查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情况,督促修理人员定期下科室巡查。并将仪器设备使用、保养、效益情况通报全院。

(十)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偿调拨,由使用科室填写申请单经设备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批准。设备报废须经国资局审核批准并处置。凡因论证不准确、所购设备质量问题等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提前报废,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由所在科室承担设备折旧费用直到报废年限为止。

(十一)凡因使用仪器设备和医用耗材引发的不良事件,应按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德市卫生局联合常食药监发[20xx]10号文件要求上报,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使用科室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设备科和院领导,并积极参与协调处理。

采购管理制度 26

一、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

签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总务主任签,校长审核签,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后予以支出。

二、财物(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申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27

一、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属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单项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批量采购超过5万元的也应纳入政府采购。

二、学校应在每年初根据自己的资金来源和学校实际需要,经行政会议研究制定出当年的采购项目计划。采购计划经中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教育局对各校采购情况进行汇总后报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未制定采购项目计划的学校或不在采购计划中的`项目,除遇突发事件和上级要求需采购外,年内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学校进行物品采购时,在向教育局报《采购申请表》同时要写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等,采购报告必须经乡镇教育办公室审核。

四、在政府采购中心未进行招标前,任何人不得与供货商确定所购物品的价格和作出任何承诺,更不得向供货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现金。

五、学校采购的物品一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后,学校应及时与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规定验货、付款。

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政府采购,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按规定将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采购管理制度 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办公用品采购行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强化单位内控管理,节约办公经费开支,提高采购效率,规范流程,充分发挥办公用品的使用效能,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处属各部门

第三条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工作由处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二章办公用品分类

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主要分为

A类:服务器(仅限于非系统集成项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路由器、交换设备、网络控制设备、网络检测设备、防火墙、存储设备、打印设备、显示器(指台式电脑的液晶显示器)、扫描仪、计算机软件(指可以直接从市场购买的标准换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用软件)、复印机、投影仪及幕布、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及器材、LED显示屏、刻录机、速印机、装订机、碎纸机、电视机、传真机、通用摄像机、电源设备、复印纸。

B类:电冰箱(冰柜)、空调机[指除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后,将采购需求信息录入“政采云”平台采购计划系统,提交给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在“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上,对在库商品进行对比、选择确定购买的商品并直接下单。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订单信息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订单经确认后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

采购单位采购C类货物的`,无须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直接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下单采购。

2、反向竞价。采购单位采购A、B、C类货物的,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后,将采购需求信息录入“政采云”平台采购计划系统,提交给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反向竞价系统中发布反向竞价单,竞价单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供应商按照竞价单公告要求进行竞价,竞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低价成交的原则自动确定成交结果,成交结果信息将自动推送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及系统“电子卖场——反向竞价”页面。

3、在线询价。采购单位采购A、B、C类货物的,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后,将采购需求(应详细列明商品的技术参数以及服务等采购需求,不得指定品牌或供应商)信息录入“政采云”平台采购计划系统,提交给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在线询价系统中及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询价单公告(在线询价单发起类型分自定义需求、指定参数模版2种),询价单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供应商按照询价公告要求进行竞价,询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低价成交的原则自动确定成交结果,采购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成交结果信息将自动推送至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系统“电子卖场——在线询价”页面及广西政府采购商。

第八条办公用品D类物品采购:由处办公室安排专人根据《办公用品(易耗材)采购计划审批表》按计划进行采购。

第五章办公用品管理及发放

第九条所购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实行签领制度,谁领取谁保管、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第十条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登记、分类保管、责任到人,所有固定资产由财务科建档立账。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确认签字,办公室专人负责发放,并做好出库登记,建立台账。

第十一条年末财务科会同办公室对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查对台账与实物,保证账物相符。

第十二条人员调动或离退休后应自觉交清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不得私自占用或故意损毁。

第十三条因个人原因造成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丢失、损坏的,由经管使用人负责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由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 29

(一)高值耗材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湖南省及常德市药管办的有关规定。

(二)已在院内采购目录中的产品,使用科室负责人填写《申请计划单》,交由设备科按程序进行采购。

(三)采购和使用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电生理类、骨科5类高值耗材必须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采购,执行全省统一价格。

(四)采购的产品必须是《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中的产品,有特殊需要的,须填写《网外采购高值耗材备案表》并报常德市药管办审批同意后,才能采购使用。

(五)设备科按要求保存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的。相关证照,包括: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公司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授权书、业务员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证照不齐的不可采购和使用。

(六)未在院内采购目录中的产品,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报告,交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进入招标程序。耗材价格必须低于或等于《湖南省医药价格公示网》上的最低价格。

(七)中标产品须由院感科审核批准,设备科与中标单位签定协议,并报院物价办在《湖南省医药价格公示网》上予以公示后才可进行采购和使用。

(八)所有高值耗材必须入库,设备科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按程序验收,并对入库耗材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单价、产地、销售公司、注册证号等情况进行登记。

(九)未经允许自行采购和使用高值耗材的科室,设备科不予付款,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采购管理制度 30

一、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统一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不予报销其采购资金。

二、办公用品的分类

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一般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1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消耗性用品,如笔、本、纸、碳粉等;特殊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办公用品以及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的非消耗性用品。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

1、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在每月月末由办公室依据库存及办公用量情况提出采购计划,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集中购置;特殊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所需部门填制《办公用品申购单》(需部门经理签字),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买,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不予报销。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并做一《办公用品报价对比分析表》报总经理审批。

3、认真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用品,不准直接使用。

四、办公用品的领取

1、一般办公用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办公室文秘室签字领取。

2、特殊办公用品需由使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请领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转办公室主任批准后,至办公室文秘室办理领用手续。

五、办公用品的管理

1、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2、各表单至办公室文秘室领取。

六、报销规定及程序

1、报销时,发票必须附有申购单,否则不予报销;

2、未经办公室确认,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不予报销其采购资金;

3、所有报销单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4、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复核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审批董事长出纳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自董事长签字之日起实施。请各部门及员工严格遵守并执行,谢谢工作支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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