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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度最新17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

餐饮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1

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严格按照餐饮许可范围(餐饮许可证的备注)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标志、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的证照。

2.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须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有关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以备查。

5、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宜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8、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9、不断加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结合餐饮业监管的具体要求,积极采用“五常法”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公示宣传栏。

二。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食品。加工食品用水禁止使用自蓄水池等二次供水受污染或消毒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形;不需要再加热的即食食品冲洗水、即食用冰的水源需要使用净水处理器(能提供该产品涉水安全证明),并能提供近期的水质合格检测报告。

4.加工经营过程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 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 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 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7.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豆浆、四季豆等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深海鱼,禁止提供不新鲜或腐败的青皮红肉鱼,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组胺等中毒。

8.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9.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

10.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对需要召回的食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三。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尤其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岗位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须先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办理

《健康证》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每日人员到岗时“晨检”,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食品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新《食品安全法》第44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应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并建立培训考核档案。

从业人员是指餐饮业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2、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依法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持有相应级别的培训合格证上岗(监管部门认可的证书)。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及考核计划,定期组织有关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使每名员工均能熟练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4、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形成表格化归档,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五。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依据新《食品安全法》第53、60、92的要求和124、125、136条的罚则最新规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便于溯源。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常用鉴别常识。

3.应当到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一、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安全管理规定:

1、填埋区作业人员应配备必需的劳保用品,严格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及填埋工艺要求作业。

2、定期检查沼气产生量,若产气量达到可利用的条件时,要及时利用,防止沼气自燃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3、填埋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4、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演习。

5、严禁在填埋区使用明火,严禁吸烟。确因工程需要使用明火,必须向场部提前申请,经有关技术人员检测,具备使用明火的条件时方能使用。

6、加强填埋区进场道路的维护,确保道路平整,使垃圾车畅通无阻。

7、进场道路车辆故障而阻止其他车辆进出时,应在故障发生后30分钟内将故障车拖离现场,以免影响其他垃圾车作业而发生安全事故。

8、填埋区推土机在同一地方作业,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相距大于1.5m。

9、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填埋区。确因公事需进填埋区,必须报场领导批准后,由专人陪同,并配备一定的防护品,才能进入。

10、若遇暴风雨、雪天气时,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应急抢险队迅速到位,防风、防汛小组当值、当班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起责任,做好现场督导工作,若遇紧急情况,要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垃圾处理场安全生产制度:

1、在劳动调配时,应当通知办公室,做好新工作的安全教育。

2、在招聘新工人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其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和技术水平与工作岗位之间的关系。

3、在改进劳动组织、修订劳动定额时,应当考虑安全要求。

4、在制定技术培训计划时,应当包括安全内容。

5、参加重大事故的分析,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伤亡者的善后处理。

6、按规定配备安全人员,必须保持安全人员的`稳定性。

7、按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料、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用品。

8、有计划地改善和增添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

9、经常分析全场安全情况,提出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的意见,组织和推动有关职能科室、部门制订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检查,协助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协同办公室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工、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工人进行教育、培训考试和审证等工作。

11、负责好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和汇报。

12、关心群众生活,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工劳逸结合的措施。

13、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并负责对新进人员进行进场教育。

14、严格控制各种设备生产能力,不得超载、超负荷运行。

15、经常注意本场要害部门(药库、乙炔气、氧气、工作间、高低压配电房、地磅房、水泵房等)的安全工作,检查危险品的使用和贮藏,并经常对使用和保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6、经常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和定期检查,遇到特别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决定先行停止生产,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17、负责抓好消防工作,对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定人定期更换好泡沫灭火机内的药粉,对二氧化碳、干粉、干沙按各要害部门的需要分别设置在定点位置,妥善管理,经常检查。

18、负责办理火警事故的分析、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研究。

三、灭蝇员安全管理制度:

1、药液配制与喷洒人员要掌握配制药物的作用和毒理,药害性质,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必须的劳动防护装备。

2、药液配制与喷洒必须注意安全,严禁酒后作业。

3、配制作业时必须面对下风向。

4、配制药物,开启药瓶塑料密封塞必需借用工具,严禁用裸露手指开启。

5、喷洒作业必须“侧向面对下风向,由下风向向上风向进行作业”。

6、喷洒作业必须注意进行方向的地形地物,谨慎细微地安全作业。

7、体弱多病,皮肤病和其他疾病尚未恢复健康者,皮肤外伤未愈合者不准配制药物和喷洒作业;配药喷药作业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并检查作业物套是否渗漏,严禁使用渗漏的手套进行作业。

8、日喷药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喷药4次后必须停休1天。

9、作业时间内不准吸烟、饮食;不得用被药液污染的手擦嘴、眼睛和脸;作业结束后脱去防护用品,并漱口、擦洗手、脸和裸露皮肤,每个喷洒周期结束后,工作服、使用过的口罩须经清洗后方能继续使用。

10、药液污染眼睛、皮肤后必须立即用清水冲洗或及时请医生处理。

11、作业时如发现头痛、恶心、头昏、呕吐等症状,必须立即离开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脸和裸露皮肤,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12、药机灌装药液时,不得加装过满,以免背负作业时晃动外溢污染衣服、皮肤。

13、作业结束后,清洗器械,不得在天然水域内进行,清洗污水选择安全地点倾倒(严禁倒入下水道或天然水域)和处理。

14、药物空瓶回收统一处理,在回收前将药液倒尽,用清水洗涤,洗液倒入配药桶利用。

15、药物必须由专人保管,并做好用药登记。

16、严禁在炎夏高温的中午进行配药、喷洒作业。

17、配药、喷药人员每年一次体格检查。

四、垃圾处理场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负责场内安全、防火、防盗、院内绿化养护等工作。

2、值班人员负责来客、来员接待工作及电话记录。

3、遇有突发事情应及时向场长和处领导报告。

4、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办好交接班手续。

5、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场内(包括用餐),确保场中24小时不断人,如有事必须先请假,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

安丘市无害化垃圾处理场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3

一、所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水平。

二、按时参加上级各单位、各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班和讲座,任何人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请假。

三、党委、政府每年举办2—3期企业法人、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培训班。

四、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必须举办2期以上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安全整体工作水平。

五、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建立相应的企业内部处罚制约机制,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对违反国家法律的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 4

1、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车间安全员、各部门安全执行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文化;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总结经验。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5

为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凡进场班组全体作业人员在此承诺,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管理,无条件接受安全教育,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听指挥、不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我班组人员再次承诺做到以下要求:

一、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原则。

二、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入场安全教育、三级教育)。

三、不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男女混住,不在寝室内煮饭,不吸倒床烟。

四、做到不在施工现场打闹斗殴,不聚众,饮酒后决不上岗作业。

五、每天坚持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发现有身体异常,决不上岗作业。

六、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正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和临边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不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更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上岗作业。

七、无安全防护措施不高空作业、不临边作业。

八、易燃易爆区域和防火禁区不施焊作业,不吸烟生火。

九、不擅自拆除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临边防护栏杆、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内外安全防护、采光井内的安全防护)若因工作需要拆除必须经施工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但工完离开前,必须恢复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才可离开。

十、不擅自拆除或破坏脚手架的一切安全设施( 连墙件、硬防护、密目网、兜网)等。

十一、不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材料、工具等物品。

十一、按规定堆放材料,不乱丢乱放。下班前清理好剩余材料并堆放到安全地方。

十二、无特种操作证人员不擅自搭、拆临时用电。不擅自操作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

十三、临边作业、高空作业、洞口作业必须两人以上配合并挂好安全带,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注:本班组人员凡违背承诺,将无条件接受项目部给予的任何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6

一、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二、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消防活动,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

三、熟悉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性质、特点、防护及应急措施

四、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

五对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或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负责。

六、从业人员在经营危险化学品是必须先检查对方是否有危险化学品销售资格,化学品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包装是否完好,使用期限是过期。

七、从业人员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违规操作,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岗位安全情况。

九、下班前对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7

一、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任。

二、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三、自觉遵守电工岗位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停送电操作规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按照停电、验电、对地放电、挂接地线、停电装置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等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做到"熟知本岗、牢记系统"。

六、加强以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队,努力将事故处理于萌芽状态。

七、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机电事故,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八、对供电系统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积极参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最新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8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推进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和各级地方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事故调查小组

根据事故的等级和发生的属地,公司接受政府部门倒查外,建立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明确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的责任人和成员。

二、事故责任倒查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详细经过、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取证,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论断等内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

(1)、直接责任人是指由于当事人与事故及其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以及导致一系列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

(2)、领导责任人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由于领导监管、教育不力而导致的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

(3)、间接责任人是指当事人与事故的发生具有间接的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

6、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三、事故责任

公司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部室、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四、建立接受群众监督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五、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六、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部门领导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八、各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九、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十、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一系列安全管理办法真人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追究。

十一、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

十二、安全部、技术部、运务部等部门及班组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十三、事故倒查责任追究责任部室和责任人的处理

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凡发生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①、负全部责任的,除上级管理部门的处理外,对负有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作1000元扣款处理,对第二责任人作800元扣款处理,对第三责任人作5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作1000元违诺赔偿处理,并均取消当年度评先进资格。

②、负事故主要责任的除上级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对负有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作800元违诺赔偿处理,第二责任人作500元违诺赔偿处理,第三责任人作3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作800元违诺赔偿处理,并均取消当年度评先进资格。

③、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除上级部门的处罚外,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作6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第二责任人作4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第三责任人作2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作600元违诺赔偿处理,并均取消当年度评先进资格。

④、对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对负有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作4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第二责任人作2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第三责任人作2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作100元违诺赔偿处理。 2、凡发生较大事故以上,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

①、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除上级管理部门的处理外,对负有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作20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第二责任人作18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第三责任人作16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作2000元违诺赔偿处理,并均取消当年度评先进资格。

②、负事故主要责任的,除第一责任人作18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第二责任人作16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第三责任人作14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作1800元违诺赔偿处理,并均取消当年度评先进资格。

③、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除上级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对负有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作16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第二责任人作14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第三责任人作12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作1600元违诺赔偿处理,并均取消当年度评先进资格。

④、对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对负有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作14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第二责任人作12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第三责任人作1000元违诺赔偿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作1400元违诺赔偿处理,并均取消当年度评先进资格。

3、其他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对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安全生产第一、二、三责任人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4、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企业 9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企业

央视网消息:《意见》要求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专家表示,这对企业来说有着很强的约束力。中国工程院院士 凌文:首先我们研究发现,出事故绝大多数,90%以上都是责任不落实,因此这一次把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是企业的主体责任,而且明确是法定责任,那么对企业负责人来说就是一个很大的震撼,很大的压力,他就必须是把你所有的措施,全方位的全过程的去落实。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都是在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的后果进行追责。这次发布的'《意见》提出要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于安:这有很重要的意义,因为刑事处罚,是对违法行为最严厉的惩罚,那么过去我们对安全生产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局限于行政处罚或者其它的责任,纪律责任,那么我们把安全生产的责任提高到刑事程度,那么说明我

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度 10

1、在车间主任领导下业务上受平安技术部门领导,贯彻有关平安生产规矩,检查执行状况,参加拟定、修订车间平安技术规程和有关平安生产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2、制定车间平安活动方案,对班组平安员举行业务指导,深化现场举行平安检查,制止违章指挥、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报请车间领导处理。

3、负责车间平安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检查及申报工作。

4、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列出整改方案,准时同有关人员一同提出消退隐患的措施,口头或书面汇报车间和主管部门,重点检查措施落实状况,努力将各种隐患消退在萌芽状态。

5、负责对各种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3.2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安全生产职责;

5.1.5.2到位标准;

5.1.5.3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责任制的沟通

5.2.1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责任制的培训

5.3.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责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6.4《文件评审表》

最新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12

一、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安全委员会成员由Q 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安委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全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审议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办法等。

3、审议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计划。

4、审查公司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协助上级对企业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确定对责任者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负责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对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和挖潜、革新、改造工程安全卫生设施进行最后决策论证。

第二条:各业务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㈠、安全管理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或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负责对新购、革新机具的安全性能进行审查、鉴定、试运转。

2、协助公司安委会及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及考核工作;

3、拟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

4、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5、对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与上级和地方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络,对生产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定处理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对公司承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部分进行组织策划、检查和总结;

7、参加审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资质、条件和证照等资料;

8、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9、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10、监督检查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11、组织或者参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12、配合相关部门对上岗、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培训工作;

13、组织对新开工的项目进行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对新员工和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教育;督促各下属单位对新员工和进场的工人及时完成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

14、负责公司本部、建制单位、三产门市、项目部的平安单位建设相关工作

(二)、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参与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对新购、革新机具的安全性能进行审查、鉴定、试运转。

2、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负责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3、对危险特殊工程,要纳入施工组织计划随同施工布置逐级交底;

(三)、市场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投标报价时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状况报经营部。

(四)、经营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参与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新购、革新机具的安全性能进行审

查、鉴定、试运转,对脚手架架杆、架板,金属架管材、扣件和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鉴定,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得出入库;

2、根据投标报价时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状况,制订实际费用投入计划,经领导批准后交财务部执行;

3、凡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五)、财务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经领导批准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等费用,列入财务计划,建立安全投入费用管理台帐,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投入到位。

6)、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合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满足各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2、负责上岗、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培训工作;

3、对年老、多病、伤残人员经鉴定达不到当前工作岗位要求时及时调换适当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伤亡善后工作;

5、督促检查各单位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七)、综合管理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发生事故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参与调查和追查处理;

2、按标准做好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QD、法律监察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全面安全法律风险的归口管理;

2、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出具有关法律意见书;

3、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法律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4、负责公司合同管理中安全部分的法律审核,参加重大合同谈判和合同文本起草等。

(七)、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协助相关部门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

2、监督劳动保护费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责令其立即改正,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

4、参与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制度的制订;

5、协助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组织公司员工体检工作,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8、参加安全检查和“五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检查;

9、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安委会主任由现任公司行政正职担任,公司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标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中按年度实施考核;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审批全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有效投入,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利益;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定编定员;

4、负责督查各副经理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履职情况,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有效实施;

5、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因工重伤、死亡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处理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事发单位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对全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督查,审批公司级应急预案;

7、督查新、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执行固定提取安全费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决定奖惩事项;

9、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与成果应用、安全评价、在全公司范围内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10、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11、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

12、每季度末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第二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负责协助公司经理主持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

3、组织制定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

4、负责每年适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掌握全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要危险点的安全运行状况,督查全公司所属各单位所采取的有效措施的落实,保障安全运行;

6、负责督查事故隐患整改专项资金的落实,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7、负责组织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审批并监督各单位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8、负责督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情况;

9、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0、负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和安全科技成果;

11、负责组织开展安全评价,督促各单位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第三条:主管经营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企业的经营情况,贯彻落实公司制订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经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负领导责任;

4、检查在生产经营和招投标过程中安全经费足额列入及证照的安全使用;

5、检查在自营及合作经营的项目中确保各种安全条款的有效落实;

6、经常性检查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贯彻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则,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坚持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公司生产中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将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考虑到安全技术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时,必须有相应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4、把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列为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力量进行技术难关,改善劳动条件;

5、组织制定、审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现场实施,在公司采取新

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技术鉴定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同时检查、鉴定。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措施,必须经修改并符合要求后才能通过鉴定;

6、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设计方案,并要检查实施情况;

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第五条:项目经理及公司其他下属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1、对所管项目工程或所负责单位生产安全负第一责任,不违章指挥、违章施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层层落实责任制,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严格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经费;

3、组建项目部(或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和安全设施(备)验收;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6、及时给工人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抢救,对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7、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落实情况,并定期考核;

8、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合理安排人力和物力;

9、组织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活动;

10、严格管理特种作业工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操作;

11、组织开展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达标”活动,不断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卫生条件;

12、审批每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月报表》。

第六条:项目(或下属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责任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规定,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禁止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2、负责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记录完善;

3、收集整理现场检查验收资料,保证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4、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5、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并做好相关记录;

6、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应细化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季节性和针对性施工方案,并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7、对“四新”应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提供相应安全操作规程;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第七条: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

1、对所管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安全生产,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3、参加项目安全“达标”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参加施工用电、外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等专项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防护设施与进度同步;

5、参加对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提出整改,组织整改落实;

6、负责现场的“扬尘”治理和其他文明施工措施;

7、参加每周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实施整改;

8、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季节性的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情况做好记录;

9、参与对进场和转岗工人的三级教育;

10、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做好交叉流水作业的安全防护;

11、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督促班组长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2、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防止“三违”现象发生;

13、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规定,组织和参加安全检查,编制安全计划,参加工程验收,设备试运转等;

2、参加项目部制定有关安全制度、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

3、参加对新进场和转岗工人的三级教育以及安全技术交底;

4、参与班组安全活动,检查班组活动记录;

5、及时对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等设施组织检验,并定期组织自检;

6、参加每月安全例会,做好记录,向安全管理部上报每月安全报表;

7、组织落实施工现场“八牌一图”、警示牌、安全标语、黑板报等安全宣传活动;

8、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建筑施工相关安全规范、规程;

9、严格遵守本企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

10、制止违章,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奖惩台帐;

11、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安全装置、现场设备等进行验收;

3、及时跟踪检查,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制止;

4、对高温、冬季、雨期施工安全措施检查、督促;

5、对“四新”相关措施监督实施;

6、参加安全事故分析、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确保供应项目所需安全设施材料符合要求,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

2、对安全防护用品验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并记录;

3、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按要求堆放相关材料;

4、收集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等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5、对安全设施及配件质量定期检查或送有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不合格品或破损的及时更换;

6、租用的设备及周转料具等收集相关单位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贯彻落实机械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2、监督、指导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和保养设备;

3、正确判断机械故障并组织检修;

4、组织进行设备基础、机位、机棚施工及验收;

5、组织设备进、出场验收;

6、参与设备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纠正落实并反馈信息;

7、填写、整理、保管各种机械资料。

第十二条:消防保卫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法制、消防宣传工作;

3、协助侦破治安事件;

4、组织消防法规和灭火知识学习,落实防火工作预案及灭火方案;

5、对消防器材按时保养、点检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6、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7、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掌握各种设备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专项方案和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用电线路、配电箱设置等工作进行有效布置和监督检查;

2、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

3、对施工现场用电及时跟踪,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做好各项记录;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持证上岗,正确穿戴、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具。

第十四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是:

1、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组织本班组开展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中要求的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4、认真做好工人转岗安全教育;

5、组织本班组人员开展施工作业层的安全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6、检查班组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处罚违章行为;

7、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履行签字手续;

8、合理安排本班组人员的工作,加强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对

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9、制止“三违”现象发生,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0、配合安全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十五条: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是:

1、经常对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好安全活动;

2、督促全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制度;

3、检查和维修保养好组内设备安全防护装置;

4、检查、督促本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工人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相关安全要求;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

3、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4、对不安全作业积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发生事故立即向组长汇报;

5、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安全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餐饮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13

一条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的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内容创业制度,亦详加规定。

二条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日以上的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三条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的'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节奖金。

(十三)终奖。

四条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朝会中表扬并颁发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五条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的默契,增加各部门的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的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朝会中表扬外,颁发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14

(一)为规范班组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搞好班组平安生产,按照《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平安培训和应急管理(或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班组平安建设—制度建设”对班组平安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班组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是煤矿平安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班组必需加强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提升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

(三)班组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或平安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签字齐全有效;新工人上岗前必需经过培训,熟知平安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才干上岗,特员必需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作业现场的顶板管理、机电运送、通风瓦斯、粉尘防治、爆破等符合规程要求。

(五)作业现场的。各种设备的平安防护装置配置齐全,各种平安警示标志清楚醒目。

(六)作业现场物品用料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保证平安出口畅通。

(七)按规定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八)严格落实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工作环境应清洁、卫生。

(九)每月由区队负责人、技术员及煤矿各业务部门组织对工程质量举行验收,评定工程等级。

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5

为全面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院履行职责,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安全生产责任书。

1、医院为公众聚集场所,各科室的

2、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及宣传月活动。

3、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在“百安活动”中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各科室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同时,务必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科责任人亲自抓,有专人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有记录、记载。

5、各科室每季度对本科室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记录齐全。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院办。

6、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本科室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培训和记载,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7、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8、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

9、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10、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奖与提拔。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16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7

一、总则

为明确公司各部门、各级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车间、班组及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外包服务等人员。

三、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3. 落实责任、追究到位;

4. 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1.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目标,并监督实施。

2.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如安全环保部)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工作,并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 生产部门:

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2. 技术部门:

负责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改进,确保技术方案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生产部门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3. 人事行政部门:

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参与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

4. 财务部门:

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预算、核算和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使用;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经济处罚和奖励措施。

六、各级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 公司领导:

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部门负责人: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

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定期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3. 基层员工:

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个人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部门、各级员工应认真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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