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
根据市场情况与销售局势,为真正做到细耕市场、完善网络,公司同意由各市场在当地招聘各级销售人员以加强各省销售力量,具体操作条款分述如下:
1、 来源:由公司统一招聘与各市场在当地市、县就地招聘相结合。各市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各级销售人员的电子档案及原始档案,
2、 保证公司随时随地可以调阅人员档案资料。
3、 工资资金额度:各市场的所有的销售人员的年工资奖金总额在公司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开支,
4、 不得超支使用。
5、 招聘、用人手续:
1.各分公司需招聘的各级销售人员要求是要年龄不超过35岁,五官端正、人品好,最好有大专学历,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2.各市场招聘人员需要提前申请,报告中必须明确招聘什么地区、什么岗位的人员,公司批复同意后才开始招聘。(必须是原岗位有空缺)。辞退人员也需要提前申请,注出什么人,什么原因辞职,公司批准后离职。
3.各分公司根据公司批件招聘合格的销售人员。新招聘人员需要在招聘当天将《新进销售人员情况表》传真回公司办公室。
4.公司同意后,市场则可以招聘该人员,正式使用时间从当月26日开始计。同时,市场则必须在2天内将《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该表所要求的身份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一并寄回销售公司办公室人事管理员唐隽处,要求必须在本月30日将销售人员的各项资料寄到:迟寄公司将视作该员工最终市场没有录用,予以除名处理。
5.如果公司同意市场的人员辞职、离退报告,也请市场督促辞退、离职人员在3天内在将《离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传真回公司唐隽处。离退人员当月的工资奖金不予发放。正式员工离退的则必须在15天内到公司办离职手续,延期不办者,公司将视同自动离厂,原有的股份不予退还,分红等不予发放。
6、 工资资金、待遇
1.销售人员工资奖金由各分公司在公司额定的人数及工资奖金总额内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制定其基本工资水平,并根据业绩进行考核资金,方案由公司批准后执行。
2.优秀的销售代表可以晋升为客户经理,优秀的客户经理可以晋升为区域经理;优秀的区域经理可以晋升为省级经理。
7、 工资发放办法
各级销售人员的`工资资金在每月1-5日到各分管分厂凭身份证领取(具体时间由各省级经理与各分厂协商后操作。
8、 奖惩条例
1.公司要求各省对《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及附带的各项资料进行确认核查。公司如果发现出现错误或问题,将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内务助理各200元/次。
2.销售人员的招聘、离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真报公司,如果没有及时报公司的,一经发现,首次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各200元,第二次发现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500元,第三次发现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1000元,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3.如果有市场在人员招聘、工资发放情况有问题,存在吃空饷、弄虚作假的情况,公司一经发现将开除责任销售人员,并扣罚责任区域经理、省级经理500元/次。
4.屡次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9、 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7:50-11:30;13:00-17:00
2.调休必须提前办理。
3.在杭进销售公司,景芳基地等所有公司大门必须佩戴上岗证。
4.在上班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喧哗、聊天、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出门必须开具出门单,领导签字后出门。
6.每天下班结束必须关好门窗,电器等。
7.销售人员回杭、离杭必须在考勤员处登记。
10、 销售公司员�
2.钻研业务,提高水平,开拓创新,扩展销售。
3.服从领导,积极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4.遵守纪律,按时上班,准时下班,及时考勤。
5.工作时间,文明办公,不说闲话,不做闲事。
6.团结友爱,尊重同事,互相帮助,发扬民主。
7.提高公德,谦虚谨慎,待人处事,热情礼貌。
8,廉洁奉公,公私分明,树立正气,警惕腐蚀。
9.经济情况,严格保密,公司利益,放在首位。
10.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公司财物,人人爱惜。
11.工作场地,干净整洁,个人卫生,保持清洁。
12.视顾客为上帝,给顾客以方便,积极围绕销售经营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一: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
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
填表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籍贯 政治面貌
家庭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个人联系方式
学历 毕业学校专业
原单位 证明人 联系电话
进入xx时间
职位 分管经销商
身份证复印件 签名
直属亲戚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个人简历(要求附学历证书复印件,并且有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1.以上表格内容必须由本人如实、详细地填写,所需资料必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交公司,一份交各办事处。
区域经理(签名):
省级经理(签名):
日期:
附件二:离职人员登记表
离职人员登记表
原所属地区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地址 邮编
住宅电话 个人联系方式
学历 毕业学校
正式进入xx时间 正式离职时间
分管经销商名称
因何原因离职
原分管经销商有关该名同志财务问题的意见 经销商名称(盖章):
区域经理意见:
省级经理意见:
注:该表需要本人填写。 日期:
根据公司20xx年的销售目标任务,特制定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目的是加强对广告、促销的审批、监督和管理,使之真正起到促进销售、服务销售的作用。
一、广告投放的实施规则:
2.广告部负责制定 协议中的赠播条款必须按规定播出。如赠播未播,视同购买广告一样,公司有权拒付相应的广告费。
4.报纸广告的内容原则上由广告部统一制定、统一老刊登。特殊情况,由各市场自行刊登的报纸广告,要求广告刊出的内容正确清晰,不能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否则广告费由执行者自付,公司一律不予承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纠份等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金;省级经理则扣除相当于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0%的资金。
5.由公司洽谈、实施的大型户外广告需各市场指定专人实地验收,并填写验收表格,同时要作不定期抽查。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广告部督促发布单位在一周内整修完毕。
6.电台广告由各市场实施监听,广告部抽查监听。
5、 广告计划与实投
(一)、广告计划
1.各市场在每月18日前根据上月的销售额定的广告投放金额上报广告投放计划。广告部对各市场上报计划进行审核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审批通过后,广告部对按时上报的各市场广告的审批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销售公司。各销售分公司须根据批准的广告计划实施广告投放,并确保实施率达到90%以上。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广告计划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则须在投放前做好补报手续。广告补报计划必须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执行。凡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投放广告,须扣罚经办人该笔广告投放总额的30%的奖以及省级经理该笔广告投放总额2%的年终奖。
2.广告投放计划要坚持合理、有效的原则,并且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经广告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计划,各市场须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
(二)广告实投
1.根据各市场当月计划内实际投放的广告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实施结果,实施结果作为广告费承付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不允许补报。如遇特殊情况,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按规定处罚后,由广告部部长批准同意,方可办理补报手续。每个市场全年不能超过2次。
2.凡因实施结果上报不实,造成统计数据不准,则扣罚当事人每次200元。凡实施结果未报的已播出广告,原则上作为赠送广告处理,费用一律不予支付。由此造成与媒介的纠纷,由经办人负责解决,造成不良后果,则扣除当事人投放总额的30%的资金,省级经理20%的资金。
3.上报广告投放实施结果,要做到及时、正确,并且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写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实投表,广告部有权退回,各市场须在1个工作日内重做。如超过规定上缴的时间,则扣罚省级经理每次500元。
4.各市场每月上报广告实投时,须同时广告投放进行分析,总结本月广告投放效果,以利于次月能更合理、有效的投放广告。
5.每季度,名市场须向公司提供所投放媒介收视
(或收听)情况调查报告1份,供公司考核评价广告投放的效果。
6、 广告费承付必备7、 条件
1.广告计划、广告实投。
2.播出通知、播出证明(必须加盖 电视台, 日报公章,或以上单位广告部公章,但不能是 代理公司公章)。
3.广告监播相符。省、市地方电视台由广告部落实监播,工保留监播录像带2个月。
4.广告发票。发票必须真实,绝不允许我公司经办人自行填写。广告发票必须按规定要求详细注明 月广告费及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发票台头统一填作'xx'三个字。
5.具备承付条件的广告费,由广告部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凡手续不全者,广告部每2天1次书面通知销售公司,由各经办人负责补齐相关手续后,广告部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付款手续。谢绝销售人员自行来广告部办理广告费。特殊情况需经销售公司部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前来办理,否则广告部有权拒办。
8、 促销活动实施细则
(一)、审批
各市场根据当地市场实际销售的需要,在公司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可自行制定促销方案,促销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时间、实施细则、费用预算、效果预测等,如涉及配置促销用品的还需填写促销用品申请span表,促销方案需经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地区经理制定的促销方案,省级经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广告部核价、销售公司审核。地区经理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得到明确的审批意见,可直接向总经理申报。
(二)、报销
1.所有促销用品原则上一律由公司供应部联系厂家制作、购买,如确实由于活动时间紧迫,在不高于公司核定价格的前提下可在促销方案中提出经公司审批同意后予以当地制作、购买。所有当地购买、制作的促销用品回公司报销时必-15%的奖金,严重者依法查办。
公司统一制定抽促销方案销售公司应根据方案精神在各市场具体操作中提出要求并制定统一的报销表格,办理报销手续时除按要求填写报销表格外还需附上相关的证明、清单,销售公司财务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未按要求执行的市场公司将不予以报销活动费用,并扣罚当事人及省级经理5%-20%的奖金。如确实系实际销售的需要对原定方案进行变通或调整,必须提前报请公司同意。
促销活动如涉及经销单位垫付费用或产品,报销时还需认真填好'代垫费用客户清单'、附经销单位出具的有效'收据'、'产品出库凭证',所以报销单据均需经办人、分管地区经理、省级主管签字确认后公司才视同有效,予以审核报销。
所有促销活动的批件均需提前交销售公司办公室备案,报销期限最迟不超过活动结束20天以内,否则公司将考虑不予报销并对责任人按每次5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
(三)、监控
销售公司负责对促销活动的监控,采用'市场----业务员----公司'和'公司-----市场'的双向检查,借此考查促销活动效果和促销用品的实际投放。具体办法如下:
1.各市场在促销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并拍摄活动执行情况作为凭证。详细做好促销用品分发使用记录,并于活动结束5天内将活动情况总结,促销用品实际投放数量、明细和结余数量按统一格式报销售公司,以便公司检查、备案,。促销用品一经上报,公司将予以登记,市场予以封存,由公司统一调配。
2.公司根据各市场上报的相关材料定期进行抽查,以考察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合等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及主管5%-50%的年终奖。
广告费使用权限及审批办法
20xx年公司广告费按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 范围内,由特区经理或省级经理签字同意、销售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超过公司额定的制作价格,需经广告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广告发布后,销售公司负责对发布广告的实样照片进行审核并抽查验收。
3.政府机构的会议用产品赞助或新闻媒体节目中的产品赞助,100箱以内由省级经理负责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产品按出厂价讲入广告费。
3、 具体广告投放管理细则按公司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执行。(见附件2)
一 目的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食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内容
2.1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2.2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2.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2.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2.5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2.6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7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4
1.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范围亮证经营。
2.食品批发(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对本公司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各环节的食品卫生负责。
3.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应制定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要上墙张贴。设立卫生管理人,负责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负责本公司的具体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4.应建立健全的食品索证卫生审核制度。对经营的`食品来源严格审核,不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
5.建立健全的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台帐,记录食品进出货情况,对每批食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食品进入市场。
6.建立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对每批食品的进出和贮存过程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对己流入市场的食品应立即追回,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态的扩展。
7.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准的要求。经营进口食品,其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8.切实做好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工作。
8.1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存放应分类分区、隔墙离地存放,必须有明显标识标示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进库时间等。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生活用品等物品。
8.2需冷藏的食品须存放于与其包装标签标示的保存温度相应的冷库内,冷冻设施须正常运转,冷库内禁止生熟混放。
8.3食品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8.4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8.5冷库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8.6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8.7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8.8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所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食品的销售管理,包括各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的销售活动。
三、职责分工
1. 销售部门:负责食品的销售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维护、销售订单处理、销售数据统计与分析等工作,确保销售过程符合本制度要求。
2. 质量管理部门:对食品销售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审核销售商资质、检查销售场所环境卫生、监督食品储存与陈列条件、处理食品质量投诉与召回等,保障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
3. 仓储物流部门: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仓储管理,确保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不受影响,配合销售部门做好食品的发货与配送工作,保证食品及时、安全送达客户手中。
四、销售商资质审核
1. 在与销售商建立合作关系之前,销售部门应收集销售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资质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2. 对销售商的经营场所、仓储条件、销售渠道、人员配备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其是否具备销售本企业食品的能力和条件。
3. 建立销售商档案,记录销售商的基本信息、资质审核情况、合作历史、销售业绩等内容,定期对销售商档案进行更新和维护。
五、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
1. 销售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制定合理的食品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的食品品种、数量、规格符合销售要求。
2. 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索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发票等相关票据。
3. 食品到货后,仓储物流部门应配合质量管理部门按照进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检查食品的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食品的外观、性状、气味是否正常,食品的品种、数量、规格是否与采购订单一致等。验收合格的食品方可入库储存,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按照不合格食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六、食品储存与陈列
1. 仓储物流部门应按照食品的类别、性质、储存条件等要求,合理划分食品储存区域,设置常温库、阴凉库、冷库等不同类型的仓库,并配备相应的温湿度调控设备、通风设备、防虫防鼠设备等。
2. 食品应分类存放,不同品种、不同批次、不同规格的食品之间应有明显的间隔或标识,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应离地、离墙存放,与墙壁、地面、天花板保持一定的距离,便于通风和检查。
3. 销售场所的食品陈列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将生产日期较早的食品放置在前面或容易取出的位置,避免食品过期销售。食品陈列应保持整齐、美观、清洁,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不良环境因素对食品质量的`影响。
七、食品销售过程管理
1. 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销售技能,熟悉所销售食品的特性、食用方法、保质期等信息,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准确、专业的咨询服务。
2. 销售食品时,应严格按照食品标签上标注的食用方法、储存条件、保质期等要求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和说明,确保消费者正确食用和储存食品。
3. 不得销售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假冒伪劣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设置专门的临期食品销售区域或采取降价促销、赠送等方式进行处理,但应明确告知消费者食品的保质期情况。
4. 销售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时,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或专柜,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字样。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出示特殊食品的批准文号、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确保消费者了解特殊食品的功效、适用人群、食用方法等信息。
八、食品运输与配送
1. 仓储物流部门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和运输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运输食品的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维护,配备必要的温湿度调控设备、防护设施等。
2. 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挤压、碰撞、污染等损害。需要冷藏或冷冻运输的食品,应在运输过程中保持规定的低温环境,确保食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3. 食品配送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在配送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及时、安全送达客户手中。配送人员应与客户进行交接验收,确认食品的品种、数量、包装等情况无误后,由客户签字确认。
九、食品质量投诉与召回
1. 销售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投诉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或邮箱,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对消费者的投诉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投诉时间等信息,并及时转交给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 质量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分析食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责任。如果确属本企业销售食品的质量问题,应按照相关规定向消费者道歉,并采取退货、换货、赔偿等方式妥善处理投诉事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当发现本企业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质量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食品召回程序,通知销售部门停止销售该批次食品,通知仓储物流部门召回已销售的食品,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召回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实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培训与考核
1. 企业应定期组织销售人员、仓储物流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销售管理知识、食品储存与运输知识、食品质量投诉处理知识等。培训方式可采用集中授课、在线学习、实地操作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2. 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进行补考或重新培训,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十一、附则
1. 本管理制度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一 目的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食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内容
2.1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2.2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2.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2.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2.5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2.6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7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销售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食品的销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生鲜食品等。
三、职责分工
1. 销售部门:负责食品的销售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维护、销售订单处理以及销售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2. 仓储部门:承担食品的储存、保管、出入库管理以及库存盘点等职责,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3. 质量管理部门: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监督与检查,审核供应商资质,处理食品质量投诉与纠纷,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
4. 物流配送部门:按照规定的运输条件和要求,安全、及时地将食品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不受损。
四、食品采购管理
1. 供应商选择
严格筛选食品供应商,审查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资质文件,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
对供应商的生产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优先选择信誉良好、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 采购合同签订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采购记录
建立完善的食品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采购食品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日期、供应商名称、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采购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食品储存管理
1. 仓库条件
食品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具备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不同种类的食品应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按照食品的储存要求,设置常温库、冷藏库、冷冻库等不同储存区域,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储存。例如,冷藏库温度应控制在 0℃ - 10℃之间,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 -18℃以下。
2. 储存标识
在食品储存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标明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批次等信息,便于管理和追溯。
对接近保质期的食品应设置近效期警示标识,优先安排销售或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促销、退货等,防止食品过期变质。
3. 库存管理
建立食品库存台账,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及时清理变质、过期、损坏的食品,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做好记录。
六、食品销售管理
1. 销售场所要求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条件,陈列食品的货架、柜台应清洁无异味,食品摆放应整齐有序,避免受到污染。
销售散装食品时,应在散装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配备专门的取货工具,防止消费者直接接触食品。
2. 销售人员管理
销售人员应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所销售食品的基本特性、储存要求、食用方法等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销售人员在销售食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销售操作规程,正确介绍食品的相关信息,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得销售变质、过期、三无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 销售记录
建立食品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销售日期、客户名称、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售人员等信息,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通过销售记录,可以实现食品销售的可追溯性,便于及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七、食品配送管理
1. 配送车辆要求
食品配送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备或保温设施,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符合要求。
在运输食品前,应对车辆的性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运行,冷藏、冷冻设备或保温设施能够正常工作,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变质。
2. 配送过程管理
根据食品的种类、特性和运输要求,合理安排食品的装载和运输顺序,避免食品受到挤压、碰撞、日晒雨淋等影响。
配送过程中,应实时监控食品的运输温度和环境条件,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应确保食品能够按时、准确地送达客户指定地点。
3. 交接验收
在食品配送到达客户指定地点后,应与客户进行交接验收,核对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信息,确保无误后,由客户签字确认。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联系,协商处理办法。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1. 应急处置预案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流程、责任分工等内容,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2. 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销售人员或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质量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核实情况,并按照规定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信息。
3. 事故处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同时,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九、培训与考核
1. 培训计划
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公司员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销售管理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2. 培训实施
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可以采用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应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3. 考核评估
建立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内容,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制度进行完善和优化,确保食品销售管理工作持续符合相关要求。
一、目的
为了规范食品销售活动,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销售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销售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及涉及食品销售的各个环节。
三、基本原则
1. 安全第一:坚决保障销售食品的安全,确保所有销售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顾客至上:以顾客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3. 诚信经营: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
四、责任分工
1. 销售人员:
熟悉销售产品的特性、用途及贮存要求。
积极向顾客提供专业咨询,解答顾客疑问。
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及销售技能培训。
2. 管理人员:
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与监督。
负责制定和更新销售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处理顾客投诉及反馈,维护企业声誉。
3. 仓库管理员:
负责食品库存的管理,确保库存食品的安全和新鲜。
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五、销售流程
1. 产品进货:
所有食品进货必须由合格供应商提供,并索取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
进货时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损坏、无过期产品。
2. 产品储存:
食品应按种类、性质分区存放,保持合理的温湿度,避免交叉污染。
定期检查库存,及时处理即将过期的食品。
3. 销售环节: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应主动告知顾客产品的保质期、贮存条件及食用注意事项。
记录销售明细,保存销售凭证。
4. 售后服务:
设立顾客服务热线,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和建议。
定期收集顾客反馈,改进销售流程和产品质量。
六、食品安全
1. 定期培训: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 事件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3. 档案管理:建立食品销售记录档案,包括进货记录、销售记录及顾客反馈,确保可追溯性。
七、奖惩措施
1. 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销售人员给予奖励,提升员工积极性。
2. 惩罚措施:对违反销售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辞退。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
2.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最终解释和修订。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销售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食品的销售管理,包括各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
三、销售管理
1. 销售资质与许可
从事食品销售的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销售工作。
确保企业已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食品销售活动。
2. 销售环境与设施
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墙壁和天花板无污渍、无剥落。定期对销售场所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交叉污染。
按照食品的特性和要求,配备相应的陈列、储存设施设备,如货架、冷柜、保鲜柜等。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并记录相关信息。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应配备与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确保食品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储存和销售。冷藏设备温度应控制在 0℃ - 10℃,冷冻设备温度应控制在 - 18℃以下,并安装温度监测装置,实时监控温度变化,记录温度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
3. 食品陈列与展示
食品应按照类别、品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要求分类陈列和展示,做到整齐、有序、美观,便于消费者选购。
预包装食品应陈列在货架上,标签应朝向消费者,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地看到食品的'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散装食品应在散装食品销售区域内陈列销售,设置专门的容器和防护设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在散装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应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冷藏冷冻食品应陈列在对应的冷藏冷冻设备内,不得与常温食品混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冷藏冷冻食品,避免食品过期变质。
4. 销售过程控制
销售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销售操作规程,在销售食品前,应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等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异常,不得销售。
对销售的食品应进行质量追溯,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销售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
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设置专门的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区域,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销售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使用专用工具取拿食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5. 促销与宣传管理
开展食品促销活动时,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促销活动的内容应真实、准确、清晰,不得有误导消费者的表述。
食品广告宣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禁止性用语。
四、售后服务
1. 投诉处理
建立健全食品销售投诉处理机制,设置专门的投诉渠道,如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投诉信箱等,并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布。
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及时受理,详细记录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投诉事由等信息。
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投诉。对于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应立即停止销售相关食品,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
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确保投诉人满意。对于投诉处理过程和结果,应建立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
2. 召回管理
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召回。
食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主动召回由企业自行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时启动;责令召回由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并责令企业召回时启动。
启动食品召回后,应及时通知相关购货者停止销售和食用召回食品,并通过新闻媒体、企业网站、销售场所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召回信息,包括召回食品的名称、规格、批次、数量、召回原因、召回时间、召回范围等。
对召回的食品应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召回食品的处理情况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处理方式、处理时间、处理地点、处理人员等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
五、人员培训
1. 定期组织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销售操作规程、食品质量辨别方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
2. 新入职的销售人员应接受岗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建立销售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员、考核结果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
六、监督检查
1. 设立内部监督检查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对食品销售环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销售资质、销售环境、食品陈列、销售过程控制、售后服务等方面。
2. 定期对销售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应增加检查频次。
3.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4.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食品销售行为,确保食品安全与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食品销售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 销售人员管理
第三条 销售人员资格要求
1. 销售人员需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2. 销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
第四条 销售人员职责
1. 负责向顾客提供专业的食品咨询与服务。
2. 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专业知识与销售技巧。
3. 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隐患与顾客投诉,协助处理问题。
第三章 商品管理
第五条 进货管理
1. 供应商资格审查:所有供应商必须经过公司审核,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进货验收:每批次商品应进行严格检查,核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及有效期,确保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六条 存储管理
1. 商品应按类别、性质分类存放,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度。
2. 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及损坏商品。
第四章 销售管理
第七条 销售流程
1. 接待顾客:销售人员应热情接待顾客,并提供专业服务。
2. 商品介绍:向顾客详细介绍食品的成分、保质期等信息。
3. 交易结算:确保结算过程准确无误,并提供有效票据。
第八条 退换货管理
1. 顾客在购买后如发现商品问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退换货。
2. 退换货商品需保持原包装、未使用,销售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妥善处理。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食品安全责任
1. 每位员工对食品安全负有责任,必须遵守操作规范,确保无食品安全隐患。
2.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条 事故应急处理
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顾客投诉,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 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情况,进行事后分析,改进管理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定期修订。
第十二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经销商是公司的重要协作伙伴,销售人员必须与他们坦诚相待。为能更好的协调好销售人员与经销商的关系、公司与经销商的关系,更进一步的`促进双方的销售,取得共同发展,销售公司特制定了以下销售人员对经销商的管理规范:
(一)、树立观念
1.销售人员必须与经销商坦诚相对,树立'顾客为上帝'的观念,决了为了一已之利,欺骗经销商。
2.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公平的对待不同经销商,不遗余力的协助经销商做好各种销售及服务工作。如在工作过程中与经销商产生矛盾,或有其他隔阂,必须立即反馈至办公室市场组备案。
3.销售人员在销售工作不得拿经销权或其他东西欺诈或胁迫经销商,侵占经销商利益,损害公司的形象。
4.销售人员必须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决不允许在销售工作中与经销商串通一气,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日常工作
1.销售人员必须经常拜访经销商,了解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协助解决经销商提出的各项问题。
2.销售人员必须当天将公司的政策信息传达经销商。
3.销售人员引导经销商合理报站发货。由经销商制定报站计划、销售人员确认报站及汇票,销售内勤进行准确报站。
4.每月月底,督促经销商如实填写客户反馈表,及时寄回销售公司办公室,以便公司及时市场动态,解决各项问题。
(三)、开展促销活动
1.销售人员要协助经销商开展铺货等工作。
2.公司的各类促销活动由销售人员配合经销商共同开展,并帮助经销商填了各类报销表格,及时给经销商冲帐。
3.合理给经销商配置奖品,协助经销商做好促销活动兑奖活动,并解决兑奖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四)、售后服务工作
1.产品到站后发现纸箱破损、产品短缺时,销售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请经销商做好取样、照相等工作,当天将信息反馈公司办公室售后组。同时,填写疑难问题处理单,各类资料寄回公司售后组报损。
2.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有疑难库存等问题及时反馈公司,并在一周内将疑难问题处理单及相关资料寄回公司售后组,以便公司及时处理。
3.协助经销商做好消费者投诉工作。
4.销售人员负有为经销商核对帐目,清理帐目的责任。对经销商提出帐目问题时,必须在一周内进行解答。
(五)、经销商设置问题
1.销售人员必须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分管地区的经销商。如需要增加经销商或调整经销商分管区域,须提出新单位的基本状况,经同区域经销商认可,经公司批准后予以增加。
2.取消经销商也必须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拿出理由上报公司,待公司认可后执行。
(六)、处罚规定
1.销售公司将对销售人员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抽查,发现有违反以上情况者,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罚款、开除、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2.销售公司每月根据经销商的客户反馈表以及日常投诉清查,确认销售人员违反公司规定者,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罚款、开除、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所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食品的销售活动,包括各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的销售管理。
三、人员管理
1. 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食品销售相关知识,熟悉所销售食品的基本特性、食用方法、储存条件及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应予以保存。
2. 直接接触食品的销售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销售工作。
四、销售场所管理
1. 销售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地面、墙壁、天花板无污垢、无灰尘、无蜘蛛网等。通风良好,具有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 食品陈列应按照食品类别、品种、规格、包装形式等分类摆放,整齐有序,避免交叉污染。有温度要求的食品应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陈列销售,如冷藏食品应在 0 - 10℃的冷藏柜中展示,冷冻食品应在 - 18℃以下的冷冻柜中存放销售。
3. 销售场所应设置明显的食品标识牌,标明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食用方法、价格等信息,便于消费者选购和了解食品相关情况。对于散装食品,应在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食品采购管理
1. 严格按照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食品采购,从合法的食品供应商处进货,索取并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资质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 采购进口食品时,应查验进口食品的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并留存复印件。进口食品应有中文标签,标签应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标明食品的原产国、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国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食品储存管理
1. 按照食品的性质、类别、储存条件等要求,合理划分食品储存区域,分别存放不同种类的食品,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应离地离墙存放,与墙壁、地面的距离不少于 10 厘米,与屋顶的距离不少于 50 厘米。
2. 建立食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食品库存,掌握食品的库存数量、保质期等情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破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设置专门的警示标识,并优先销售。
3. 食品储存仓库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检查仓库的温湿度情况,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七、食品销售管理
1. 严格按照食品销售操作规程进行销售,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先入库的食品先销售,避免食品过期变质。在销售过程中,应注意食品的包装完整性,防止食品受到二次污染。
2. 禁止销售下列食品: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 销售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或专柜,显著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专区(专柜)”等字样,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请在医生或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等消费提示语。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提供专业的食用指导和咨询服务,确保消费者正确选购和食用特殊食品。
4. 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销售日期、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售对象等信息,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销售管理的,应确保销售记录的真实、完整、可追溯,并定期备份数据。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应急处置程序、报告制度等内容。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销售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 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受害者应及时采取救治措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九、监督与检查
1. 建立内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食品销售环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管理、销售场所管理、食品采购管理、食品储存管理、食品销售管理等方面,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检查记录。
2.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监管部门。
十、附则
1. 本管理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2. 本管理制度由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目的
为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食品的销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的销售管理。
三、职责分工
1. 销售部门:负责食品的销售业务拓展、客户开发与维护、销售订单处理、销售数据统计与分析等工作;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食品销售流程,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反馈客户对食品质量、包装、口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仓储物流部门:负责食品的储存、保管和运输工作;按照食品的储存条件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状况,确保库存食品在保质期内且质量合格;合理安排食品的运输配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损坏或变质。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食品销售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情况;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抽检,审核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检验报告;处理食品质量投诉和食品安全事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
4. 采购部门:负责食品供应商的筛选、评估和采购工作;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和生产经营条件,确保采购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建立食品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质量标准等条款。
四、食品销售管理
1. 食品销售应遵循合法、诚信、公平的原则,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销售技能,熟悉所销售食品的基本特性、食用方法、储存条件和保质期等信息,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专业的食品销售咨询服务。
3. 在食品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包装上标注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避免食品因储存不当而发生变质。对于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配备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设备,并在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4. 建立食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价格等内容,销售台账应保存至食品保质期届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 销售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时,应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标明“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专区”等字样;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详细介绍特殊食品的功效成分、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确保消费者正确选购和食用特殊食品。
6. 食品销售应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当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照规定程序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对召回的食品应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情况。
五、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
1. 建立健全客户服务体系,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热线或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客户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客户服务人员应热情、耐心地解答客户的问题,积极处理客户的投诉,确保客户满意度。
2. 对客户的投诉应详细记录,包括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投诉时间等信息;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分析投诉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 对于因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应按照食品召回制度的要求,及时召回相关食品,并对投诉人进行合理的赔偿或补偿;对于其他原因引起的投诉,应积极与投诉人沟通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避免矛盾激化。
4. 定期对客户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投诉原因和处理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食品销售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
1. 定期组织销售人员、仓储物流人员、客服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销售管理规范、食品储存与运输要求、食品质量鉴别方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培训形式可采用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2.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食品选购常识、食品消费提示等信息,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公益活动,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
1.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品销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销售制度执行情况、食品储存与运输条件、销售台账记录、客户投诉处理情况、销售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2. 建立食品销售管理考核机制,将食品销售管理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在食品销售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一、收货。
1、所有进库并负有保管责任的物品[包括销售商品,促销品,促销展架工具或宣传物资],均由库管认真验收,严格核对。
2、验收货过程中,如发现实收数量和价格与厂家发货单中任何一项有出入,应立即向负责人反映并核实。如外观严重损坏或数量不符,在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有权拒收货物。如库管收货不负责,造成所收的损坏货物积压,滞销,品种或规格不符,少收货等情况,由库管承担相应的赔偿。如是自己仓库转货,数量与品种与单据不符,也应当时核对后修改。否则不与收货。收货手续是库管与发货司机确认无误后共同在收货单上签字,再交由会计登记入账。如是早上现进现卖的货,收货时应详细检查品牌,件数,价格。如发现价格有变动,应立即打电话告知负责人征得同意以后方才签收。如果签收以后才发现进货价格高于原来进货价格,中间差价由仓管自己赔偿。如发现所收货物的品牌也有变动。也应通知负责人。征得同意后再签收。
3、货物入库前,库管应根据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销售进度,合理安排堆码,分片,分区,分货架码放。以方便发货,存货和盘点。
4、库管要协同司机和搬运工上下货物,要轻拿轻放,堆放整齐,以免造成货物破损或丢失。否则谁的责任谁负责照价赔偿。库管没有指出责任人,由库管自己赔偿。
二、发货
1、收,发货时,库管必须在场。发货应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免造成积压或过期货。
2、库管早上出民院的货,必须按头一天整理出来的总单,把货提出来。再按会计打好的销售单一家一家地配货,配好的货放在门口处,对单复验后签字,再由司机对单复验一遍后签字装车,销售单上必须由库管和司机两个人验货并签字后方可发货。
3、尚未入库的产品不得发货,以免弄错账目。如确需紧急发货,应同时办理入库和建账手续并开据出库单。
4、若发出去的货出现多发,立即招回货物,若出现少发货或发错,立即弥补修改相应的`价格。多发少发或发错,查实一次五十元罚金。若私下处理或变卖,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
三、报货
库管每天根据民院和其它客户的要货情况,整理出一个总的报货计划,再报由仓库主管安排配货到店里。如果自己仓库没有的货,由会计打电话到华硒比较下价格后自己叫货。讲价不下来的偏高的货物,报由负责人负责叫货。
四、积压,滞销产品管理
库管应将连续一个月未销售或销售情况不好的货物,或者因库存日久的货物,列入积压滞销存品,做好记录并做好登记。随时提醒会计和出纳与司机推销。有客户需要,申请负责人同意后折价变卖。严禁私下处理或变卖。若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
1.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范围亮证经营。
2.食品批发(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对本公司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各环节的食品卫生负责。
3.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应制定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要上墙张贴。设立卫生管理人,负责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负责本公司的具体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4.应建立健全的食品索证卫生审核制度。对经营的食品来源严格审核,不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
5.建立健全的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台帐,记录食品进出货情况,对每批食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食品进入市场。
6.建立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对每批食品的进出和贮存过程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对己流入市场的食品应立即追回,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态的扩展。
7.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准的要求。经营进口食品,其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8.切实做好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工作。
8.1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存放应分类分区、隔墙离地存放,必须有明显标识标示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进库时间等。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生活用品等物品。
8.2需冷藏的食品须存放于与其包装标签标示的保存温度相应的冷库内,冷冻设施须正常运转,冷库内禁止生熟混放。
8.3食品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8.4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8.5冷库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8.6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8.7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8.8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