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
1、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标准分类放置。
2、科室所用医疗废物分类放置容器(包装袋、利器盒、周转桶等)必须符合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
3、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包袋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其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袋物,并及时密封。
7、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品。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和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8、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及时向院感办报告。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1、医用垃圾暂存站应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应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无关人员进入,以及有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2、按照《关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达标及设置警示标志的通知》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
3、医疗废物暂存站由保洁员负责管理。贮存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消毒。
4、医用垃圾暂存站只能用于存放医疗废物,不得混放其他物品。所贮存的医疗废物应放入带盖的`塑料容器中。
5、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应完好无损,发现破裂、开裂,应及时更换、修复。
6、医疗废物暂存站内应备用应急设备和工具,包括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消防灭火设备、泄露物清理工具、消毒剂、备用容器等。
7、医疗废物暂存站停用或转作他用时,应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8、保洁员对各科室集中收集的医疗废物要按照规定进行称重、登记,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9、医疗废物暂存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制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根据国务院和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我院垃圾分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两大类,其中医疗废物规定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五大类,状态分固体和液体两种。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
固体废弃物——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含感染性废弃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垃圾袋在质量上要求不渗水。
一、医院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所有废弃物都应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内,严禁将生活垃圾、放射废物、化学废物等混入医用废物中,各科加强管理,严防人为流失,勤务中心定时清运。
二、生活垃圾按开封市城市垃圾处理原则,用黑色塑料袋存放,各科将其置放于指定垃圾堆放处由勤务中心统一回收上交环卫处收集。
三、普通医用垃圾如外科、妇产科、换药室、手术室的大量敷料和各种注射后的棉签等固体废弃物置放于黄色医用垃圾袋内。
四、未接触病人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部分直接毁形后放于黄色医用垃圾袋内;抽血的一次性注射器需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先消毒后毁形,并置于黄色医用垃圾袋内。
五、一次性输血袋,检验科大小便废弃物等均置于黄色医用垃圾袋内。
六、各部门产生的医疗废物暂放于固定位置,其中经毁形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由供应室定点回收;其它医用垃圾由专人收集转运。
七、医疗废物的'院内运送必须遵循固定的路线,集中堆放于医院专设的医用垃圾房内,密闭保存,防止污染周围环境。黄色医疗废物转运箱应张贴标签,表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八、集中的医疗废物由专人管理,防止流失。开封市医用废弃物中心每三天上门收集处理。以上垃圾处置方法要求各科主任、护士长加强管理,分门别类放置。坚决杜绝医用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外流,以防引起社会污染。
一、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实行登记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工作由总务科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具体负责。
三、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四、登记应准确、及时,数量真实并认真填写,项目齐全,签全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如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依照危险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专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时间为5年,不得随意丢弃。以备环保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检查。
七、对每一批次医疗废物交接的数量和重量进行认真、准确的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进行监管。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方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等。管理方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方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到达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 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2、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方案和分配方案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根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局部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如:“感染性废物”。在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的地点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黄色垃圾袋上注明。
3.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或流程。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
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由广泽物业公司每日2-5pm专人到各科室统一收集。
16.医疗废物的交接由广泽物业公司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反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②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③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④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⑤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尘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⑥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⑦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⑧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①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
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⑧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④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⑤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⑥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5000元的超劳补贴。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20xx元的超劳补贴。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①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小时内向区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②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⑧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①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②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
③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嘉定区卫生局指定的迎园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我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存时间为五年。
④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环保局报送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①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必要时和区应急联动中心联系,以取得他们的支持。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②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③感染管理人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④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⑤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⑥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⑦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⑧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⑨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
(3)医疗废物泄露、散露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①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②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③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④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⑥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⑦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⑧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⑨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制度
①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②暂时储存室及区域每周用0.1—0.2%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⑧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0.2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④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用0.1%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⑤医疗废物转运推车及容器每日用0.1%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洗消毒。
⑥对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0.2%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⑦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⑧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0。2%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⑨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用0.2%的含氯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静置一小时后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⑩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①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室在1楼后东边的一小平房。
②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集装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④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⑤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⑥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⑦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⑧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⑨病理性废物暂时储存时,要由病理科进行反腐处理。
⑩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①医院安排总务科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②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③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④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⑤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⑥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⑦内部运送路线:
一楼急诊治疗室、口腔科、检验科→1楼后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二楼治疗室、妇科、手术室→楼梯通道→1楼后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运送时间:14:30~15:00
⑧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和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将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焚烧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工作制度
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
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并进行清洁消毒。
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紧张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
5、严格禁止医疗服务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
六、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向个科室发放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对医院感染管理网络人员培训再由网络人员组织本科室学习。
3、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4、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七、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在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护散和意外事故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证据证明传染病的事故有坑发生时,应当就《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回收制度
1、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消毒供应室回收。
2、 消毒供应室应安排专人回收,专门地点盛放,并做好个人防护。
3、 各病区、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必须统一用黄色垃圾装盛放,针头等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存放在密闭的利器盒内。
4、 各科室回收的数量必须登记,由送、收人双签字,供应室应每月统计汇总数量。
5、 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6、 对污染区消毒从最轻区域向最严重区域进行,并对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
7、 参加处理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8、 处理结束后,组织对事件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锐器伤后处置方法
1、 如不慎被锐器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2、 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按0月、1月、6月间隔。
①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
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⑧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④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⑤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⑥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5000元的超劳补贴。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20xx元的超劳补贴。
一、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室在门诊楼后最东边的一小平房。
二、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带盖桶内,不得露天存放。
三、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四、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六、暂存点内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直射。
七、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八、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1、医疗废物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暂存处管理人员与运送单位交接记录,实行双签字。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档案备查。
2、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同时做好日常定期消毒和清洁,达到环境保护和卫生主管部门要求。
3、一次性医疗器具与医疗垃圾按标识分类存放。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转移联单资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档案备查。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7、医疗废物暂存时贮存设置、设备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盗、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以及预防小孩接触,实行专人专锁、专人负责。
8、积极做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迎检工作。
一、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实行登记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工作由总务科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具体负责。
三、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四、登记应准确、及时,数量真实并认真填写,项目齐全,签全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如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依照危险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专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时间为5年,不得随意丢弃。以备环保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检查。
七、对每一批次医疗废物交接的数量和重量进行认真、准确的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进行监管。
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流程,做到依法管理,有效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的健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管理规定。
1.医疗废物暂存站工作人员每天按规定时间将本科室医疗废物(感染性、损伤性)进行密封运送,严禁泄漏、扩散。
2.在收集运送医疗废物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口罩、防水围裙、袖套、乳胶手套、胶鞋,各种防护用品定期清洁消毒(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
3.医疗废物暂存站的医疗废物转移到市环保局指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交接制度,交接时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四联单。资料保存时间3年。如有以下情形时,应该做相应的处罚:
1、医疗垃圾收集人员应经常性的对医疗垃圾进行巡视,发现混有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2、医疗垃圾收集人员应经常性的对生活垃圾进行巡视,发现混有医疗垃圾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3、走廊,楼梯、病房内发现医用棉棒、输液袋、引流袋针头等医疗垃圾。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4、在运送医疗垃圾时,出现泄漏、破损等情况的。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5、医疗垃圾袋未贴标示或有缺项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1
6、运送人员未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擅自改变运送线路。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7、运送医疗垃圾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封口未紧实、严密。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8、抽查医疗垃圾袋,发现有混装的,每发现一次。按标示对相关责任人扣罚10元。
9、运送医疗垃圾未进行登记,未有送交人签名,接收人签名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10、运送的所有医疗废物如使用后的输液瓶(袋)、输液器等,未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私自卖掉的,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二、《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病种共三类37种。其中:甲类2种:鼠疫、霍乱。乙类25种。丙类10种。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应当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爆发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时,在二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的性传播疾病、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六小时内,农村于十二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或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十二小时、农村于二十四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传染病爆发、流行时或发现甲类传染病人和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时,采取相应的紧急隔离措施。
五、执行职务(在岗)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个体诊所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六、各级传染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个人以及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因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