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药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中信息准确、完整、及时的关键制度。它涵盖了药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数据、批次记录、召回信息、不良反应报告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质量标准管理:明确各类药品的.质量标准,包括化学成分、药理作用、生产工艺、稳定性等关键指标。
2.检验数据管理:记录并保存药品的检测数据,包括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监控、成品检验等环节。
3.批次记录管理:建立详细的批次记录,追踪每批药品的生产、存储、运输全过程。
4.召回信息管理:制定和完善药品召回程序,及时处理质量问题,确保消费者安全。
5.不良反应报告:设立系统性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对药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分析。
6.文件和记录管理:规范文件的编制、审批、修订、存档等流程,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7.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质量管理的培训,提高其对质量信息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一、为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假药劣药和质量不合格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必要时,能为消费者提供药咨询和指导
六、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七、处方药必须由药师依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调配、销售,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在营业时间内,应有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药师等内容的胸卡。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八、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九、严格执行对处方的审核、调配、复核和保存的管理规定,确保销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用处方,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用账册。
1、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账目相符。
2、定期检查毒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停止使用并交药房处理。
3、发现下例情况,应立即向医院,药学部门和保卫处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或者冒领的。
4、所有毒麻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遵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有、借用、取用。
5、建立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护士长检查妥善后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瓶补充完好。
6、毒麻药品必须专用红处方开具,项目填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名称、编号等,医生签名后,保留空安瓶。
7、建立药品残余药液销毁登记本,对于使用半支的毒麻药品应倾倒销毁,并双人复合,双人签名。
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环节。它旨在预防和应对煤矿事故,通过规范化的应急流程和职责分配,提高事故响应速度和救援效率,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矿区稳定。
内容概述:
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应急预案制定:根据煤矿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科学的应急预案,涵盖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2、组织架构:明确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包括应急指挥部、救援队伍、后勤保障等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培训,确保矿工熟悉应急流程,并通过模拟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
4、设备与设施: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设施,如通风设备、通讯器材、急救物资等,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投入使用。
5、信息报告与传递:建立快速的信息报告机制,确保事故信息的准确、及时传递。
6、后期评估与改进:对每次应急救援行动进行评估,找出不足,不断优化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第一章:目的和定义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我院高警示药品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用药安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预防和减少用药差错《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条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物本身毒性大,不良反应严重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的药物。
第二章组织和制度
第三条组织: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组织医务护理药学等部门以及相关专家成立我院专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组织,具体负责我院高警示药品的遴选监督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以及规范的制定。相关临床科室与药学部成立相应科室的药品管理组织或者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或者本科室的高警示药品管理。
第四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规范高警示药品的储存调配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原则上定期维护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第三章药品目录与分级
第五条药品目录:结合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xx版)以及参考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发布的高警示药品金字塔分级管理原则,结合我院药品管理实际,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及分级。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及分级见附录1
第六条药品分级: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级。A级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药品,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C级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第七条:临床科室药学部以及相关部门根据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及分级分别有针对性的统一制定本科室或者部门的高警示药品目录。
第四章高警示药品警示标志
第八条警示标志:根据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统一标识设计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警示标志,具体如下:
第九条信息标识:根据上述高警示药品警示标识在医院信息系统高警示药品目录名称前分别添加相应标识。
第五章调剂室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第十条信息系统建立调剂室高警示药品专库或者调剂单元。
第十一条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或者药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每个存放单元外侧张贴相应的高警示药品目录明细。
第十二条在专门的存放药架或者药柜上放置“红底白字”的高警示药品提示牌,相应的药品前面张贴相应的高警示药品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严格高警示药品的储存和放置管理,药品放置按照药品效期实行左右手原则。
第十四条高警示药品的调剂使用专门的调剂单元打印高警示药品发药单,实行高警示药品单独调剂筐发药,同时实行严格的双人复核制度,确保调剂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设置高警示药品药品质量管理人员一名,具体负责调剂室高警示药品的效期、数量等质量管理,建立“高警示药品管理登记本”,重点药品每日清点,其余药品每月盘点一次,确保账务数量相符。
第六章病区单元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第十六条病区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允许自备高警示药品(抢救药品除外),确有需要,可提出申请,一式三份,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备案,定量定点存放,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病区医生在工作站录入高警示药品时微机自动提示“高警示药品,请慎重使用”,提示临床医师尽量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
第十八条病区护理单元在申请录入高警示药品医嘱后,在输液甁签打印时会自动显示“高警示药品,双人核对”,同时备注双人签字格式。
第十九条病区护理单元设置高警示药品分级存放专柜,外部张贴漯河市中心医院高警示药品统一标识以及目录明细。
第二十条高警示药品在病区护理单元使用时,严格执行给药的5个正确原2 则,严格输液瓶签的双人核对签字制度。夜班单人值班时,请值班医生与护士进行双人核对。
第二十一条B类分级以上高警示药品请在“高警示药品使用登记本”上做好记录。C级药品暂时不做记录。
第二十二条设置专业高警示药品管理人员一名,加强药品使用监管,每天及时清点,确保日记日清,准确无误。
第二十三条认真观察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过程中的异常,及时准确上报药品不良不应,建议对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事件上报增加绩效奖励分数。
第二十四条定期核对药品效期,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药品及时到调剂室调换。六个月以下的请及时申请领取。
第七章高警示药品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高警示药品的管理纳入医院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高警示药品管理组织必须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定期检查各相关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绩效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确保高警示药品使用安全、有效、规范。
第八章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未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高警示药品的科室和个人,按照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违反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解释权在医院。
第九章高警示药品目录说明
第二十九条根据医院管理实际,毒性药品,口服降糖药品暂时不列入医院高警示药品目录。
第三十条目前肠外应用制剂按照中国药学会分级管理目录分级应为B级,因我院临床工作实际不具备B级管理条件,现暂时降为C级管理。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购买的家私和摆设品,公司可以指定专人验收后交仓库)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没验收人签名,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铝钢材类、板(木)材建材(包括瓷砖)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5、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禁止发生各工地主管直接将材料报采购员购买的现象,公司直接授权给采购员购买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物品除外(购买回来必须仓库进行验收入帐后再按手续领出)。
6、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包括产生盈亏情况说明)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7、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公司。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销帐。
8、各工程项目竣工正式交付业主或甲方使用后,仓库应在7天内将本工程项目竣工的材料决算表造出并上报公司。
9、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10、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化工类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
11、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12、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公司损失。
13、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工程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公司损失。 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4、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仓库进、出货、存货管理,执行物料管理规定。
2、及时、完整、准确登记存货仓库账,序时登记,定期编制存货进出存报表。
3、负责仓库存货保管,保证库内存货安全,禁止无关人员及危险物品随意进入仓库。
4、负责存货日常管理,包括存货分类码放、整理、标识、及进出库调度。要求熟悉存货特性,分类管理,合理摆放,便于物流及安全。
5、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核对存货入库、出库、结存数量。要求账目清楚、标识清晰、账卡物核对相符。
6、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保持库房的整齐美观,使物资设备分类排列,存放整齐,数量准确。
7、 严格执行存货收发流程及要求,正确、及时办理原料入库、生产领料、完工入库、销售出库、及其他类存货入库出库的开单、收发料和签字手续。
8、廉洁自律,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杜绝商业舞弊行为。
9、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堵塞漏洞。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法》
2、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甲、乙类疑似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院或县疾控中心。
3、严格执行疫源地处理制度,对传染病人应隔离治疗,并对病人排泄物及物品进行消毒。
4、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各种预防接种工作。
6、严禁私自购买狂犬疫苗等生物制品进行预防接种。
7、严禁违规诊治性病、肺结核病等传染病。
8、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卫生宣教,参与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
药品淘汰的范围。临床使用量小(连续三个月总量消耗≤45个最小包装单位)并且可以被替代的药品;在临床治疗中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严重违反医院行风管理规定所涉及的药品;讨论通过的新药,在三个月试用期间用量很少(三个月总量消耗≤45个最小包装单位)的品种。
1、新药引进后,由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开始对试用药品的不良反应进行重点监测。
2、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对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临床反映大的药品进行汇总,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汇总及处理意见表》。
3、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有权作出暂停使用的决定。
4、对于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严重违反医院有关行风规定所涉及的药品,由监察室向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报告。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
5、对于在临床使用中出现严重不合理使用的品种,院长有权作出行政干预决定。
6、所有淘汰的或停止使用的药品都应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上通报并说明情况。
一、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方法
1.直接标明有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很易辩认,国内生产的药品多数都采用这种表示法。
2.直接标明失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须与第一种加以区别,如批号:xx,失效期:19xx年9月,即表示此产品是19xx年8月3日生产的可使用到19xx年8月31日为止,有效期限为3年。
直接标明有效期或失效期为某年某月某日,此种也易辩认,其识别原则上同第一、二种表示法。如失效期20xx年6月30日,系指可使用到20xx年6月29日;有效期20xx年6月30日,则指可使用到20xx年6月30日。
3.只标明有效期×年,此种表示须根据批号推算,如批号:990514,有效期3年,系指可使用到20xx年5月14日。
4.进口产品失效期限的标示很不统一,各国有自己的习惯书写法。大致而论,欧洲国家是按日-月-年顺序排列的(如8/5/98);美国产品是按月-日-年排列的(如nov.1,98);日本产品按年-月-日排列的(如98--5);苏联产品有时用罗马数字代表月份(ⅵ.87)。在标明失效期的同时,一般尚注有制造日期,因此可以按制造日期来推算有效期限为多长。例如:制造日期:15/5/92,即表示1992年5月15日生产。失效日期:xx,即表示由制造日起5年内使用,亦即表示可用到1997年5月14日。
二、药品有效期的有关规定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有些稳定性较差的药品,在贮存中,药效降低,毒性增高,有的甚至不能药用。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对这类药品必须制订有效期。药品的有效期应根据药品的稳定性不同,通过实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订。
2.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药品出厂日期或按出厂期批号的下一个月一日算起,药品标签应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有效期制剂的生产,应采用新原料,正常生产的药品。一般从原料厂调运到制剂厂,应不超过六个月。制剂的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原料药有效期的规定。少数特种制剂确实有实验数据证明较原料药稳定者,可适当延长。
3.到期的药品,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过期不得再使用。
4.对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保管,要做到近效期先出,近效期先用,调拨有效期的药品要加速运转。
三、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1.各药剂人员按分柜原则,每周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部门负责人员每月检查药品有效期,药剂科每季度检查药品有效期。
2.计算机系统维护员(由药房会计兼)每月打印药品有效期表交各部门核对。
3.对有效期4个月内的药品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与临床沟通,必要时报药库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对有效期2个月内的药品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报药剂科。
4.对过期药品报药剂科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并说明报废原因。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
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六、对本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协助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十、与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一、用药前认真了解药物的使用方法、药物机理、作用、副作用、正确使用药物。
二、用药前护士应了解患者病情,熟悉用药目的及治疗的意义,以便观察药物效果。
三、向患者做好健康教育,明确药物的'作用、副作用,使其配合药物治疗及观察。
四、用药后根据药物的特性、作用进行护理巡视、观察并做好记录。对心率、血压、神志、胃肠道功能等有影响的药物应遵医嘱缓慢滴注,定时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五、输注高危药物时15-30分钟巡视一次。对意识障碍、感觉丧失、循环不良的患者应严密观察。
六、在巡视时注意观察患者输液通畅及穿刺部位是否发生渗漏。判药物渗漏不能仅靠有无回血来判断,应结合患者主诉、穿刺部位及周围、导管尖端、或整个静脉通路是否有疼痛、灼热感,刺痛等综合判断。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构成。总部是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门店是连锁企业的基础,承担日常零售业务。跨地域开办时可设立分部。
第四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是企业法人。
第五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程序通过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通过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一)总部应具备采购配送、财务管理、质量管理、教育培训等职能。总部质量管理人员及机构应符合药品批发同规模企业标准。
(二)配送中心应具备进货、验收、贮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送货等职能。质量管理人员、机构及设施设备条件,应符合药品批发同规模企业标准。配送中心是该连锁企业服务机构,只准向该企业连锁范围内的门店进行配送,不得对该企业外部进行批发、零售。
(三)门店按照总部的制度、规范要求,承担日常药品零售业务。门店的质量管理人员应符合同规模药店质量管理人员标准。门店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第六条
直接从工厂购进药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立化验室。化验室人员、设备等条件,应符合药品批发同规模企业标准。
第七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其他商业企业或宾馆、机场等服务场所设立的柜台,只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第八条
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方可跨地域开办药品零售连锁分部或门店。
(一)跨地域开办的药品零售连锁分部,由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构成。
(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配送中心能够跨地域配送的,该企业可以跨地域设门店。
(三)跨地域开办的药品连锁经营企业,由所跨地域的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的基础上审核,同意后通知开办地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四)开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工作要严格掌握开办条件,不允许放宽条件审查和超越条件卡、克。审查工作在15日内完成并上报审查结果。
第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目的: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销售人员。
5、内容:
5.1、门店营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依法销售药品;
5.2、门店应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不得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店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和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得为他人以本门店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不得销售假劣药品;
5.3、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考核,同时对营业员进行健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
5.4、门店须配备票据自动打印机和电子扫描枪,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在柜药品实现条码管理,销售药品时,营业员应为顾客提供自动打印机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产地、数量、批准文号、批号、价格、金额等内容;
5.5、处方药销售必须凭医师处方,并经执业药师处方审核方可调配;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每人每天购买量不超过2个独立最小包装;
5.6、药品销售过程中应正确宣传,不得夸大药品功效
5.7、不得采用搭售或买药品赠药品、买药品赠商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
5.8、不得采用邮购,互联网交易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6、相关表格:销售凭证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购进药品应根据市场需求、药品的有效期限,确定合理的进货数量,药剂科采购原则上不得购进效期在六个月以内的药品。
2、药品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为近效期,对近效期的药品,保管员应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月报表》,一式三份,并于每月1号前报质量管理负责人、调剂人员各一份,一份存档。养护员要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
3、药剂科对近效期药品应积极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并有相应的记录,调剂员对近效期药品积极采取催销措施。
4、药品调剂员人员应遵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5、过效期失效的药品必须存放在不合格区,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要求,做销毁处理。
6、不合格药品应放入不合格区,并依照相关规定,报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不合格药品应有相应的记录,详细记录不合格的原因,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等。
7、退货的药品等同于进货。应有记录,对于退货药品,应先放在待验区,并进行严格检查,对照药品的批号,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品名,有效期及外包装、药品的性状等,确保药品质量无可疑方可入库。
一、要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安全教育;
二、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统一管理;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三、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四、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消帐,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不外借(给)药品,特殊需要借(给)药品时,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
五、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六、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要根据检测量具体领用,并要定期清点。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柜。
七、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