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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科研项目的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科技资源,加大对我院科技力量扶持、培养,促进医院整体科研实力的不断提升,扩大医院学术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规定的科研项目包括:
1、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市厅级科技计划项目;
3、湖北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
4、院级科研基金专项;
5、横向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第三条科学研究以国家及省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指南为重点,着重研究对人民健康危害较大的和临床第一线亟待解决的防病治病的关键问题,适当安排一定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医药卫生管理学理论研究。
第四条参加申报科研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
2、旨在解决当前医药卫生工作中的关键、疑难问题,应用前景广泛,或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卫生事业的管理有积极促进作用;
3、水平较高,是国内研究较少或国外正在研究的课题,成果鉴定须有由湖北省科技情报所检索中心提供的项目查新报告;
4、科学性强,勇于创新,具有科学、严谨的课题设计方案、技术思路和可行性;
5、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申报要求:
1、重点(省市级)专科每周期(2年)内申报1项省级以上课题,其它专科申报1项市级以上课题,课题申报与科主任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具体参照科教部科主任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2、博士要求每周期(2年)内至少申报一项省级以上课题,项目申报可获得省医学级领军人才经费支撑,并可作为省医学领军人才后备梯队培养。具体参照人力资源部相关制度执行。
三、评审程序
第六条科研计划项目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卫生科技事业发展的原则。具体参照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科研立项评审办法执行。
第七条医院科研项目的评审遵循以下程序:
1、根据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医学技术的发展状况,针对我市人民群众亟待解决的医学关键性问题,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科技项目指南,及本科工作特点,积极参加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2、科研项目的申报实行逐级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科研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随同湖北省科技情报所检索中心出具的科研立项查新报告,于每年的二月底以前,上报院科教部。
3、根据主管部门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医院实际,由院学术委员会与外埠评审专家分别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评议、审查、可行性论证和量化优选。评审结果报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确定不同的申报档次,分别为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卫计委科研项目;市局科技计划项目;湖北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本院科研基金专项。
4、对评定为申报市厅级以上落选的科研项目,可优先确立为院级科研基金专项。
5、凡获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根据管理规定分别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
四、项目管理
第八条医院科教部具体负责科研工作计划的制定及管理,包括医院年度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经费资助、结题、鉴定、评奖等工作。
第九条科研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及信息反馈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科教部负责对立项的科研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监督。项目小组每年年底向科教部上报年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对研究进展不大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不认真执行或长期没有进展的课题,视情况予以暂停拨款或收回该项目的科研经费。
第十条科研成果的支配、使用权、转让权按合同法和专利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科研项目完成后,由院科教部遵照相关程序报市科技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各专业相关专家进行科研成果鉴定。
第十二条各科室应从人力、物力、经费、时间等方面支持科研课题的开展,确保课题的顺利完成。
第十三条根据课题的需要,鼓励各种形式的协作,开展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作事宜由单位之间按合同办法管理。
五、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科研经费”是指以咸宁市中心医同济咸宁医院院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的名义或以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科研人员身份承担,由政府、院校或(企)事业单位提供,用来完成所规定的科研项目的经费。上述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的所有权属于医院,均应全额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不论何种渠道来源的科研经费均属于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专项经费必须用于科研课题直接开支,严格按课题经费使用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课题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以及医院划拨的科研经费,“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家或湖北省地方财政按一定程序下达到医院的科研项目。“其它项目”指省市非科技主管部门下达成项目,包括省有关厅(局)市以及医院自筹经费的各类项目等。横向科研经费是指由企业赞助的经费。
第十六条经费使用原则
1、科学安排,合理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研究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项目预算。
2、权责明确,规范管理。科研项目经费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实行经费本开支控制。科教部、计财部承担各类项目经费的管理职责。
3、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4、一次核定,分期拨付。
第十七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1、各类科研课题经费必须汇入医院计财部指定的银行账户,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由科教部统一管理;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计财部、科教部公章的《科研经费结算本》办理开支手续。
2、《科研经费结算本》由科教部保管,课题负责人使用。科教部和计财部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科研经费专项管理的规定,负责科研经费的核算和检查工作,并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
3、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科研管理部门下达的课题,其课题经费95%下达到课题负责人,按课题计划掌握使用,5%作为医院管理经费,院、校内科研立项(配套)经费不收取管理费。
4、计财部原则上每年度对各科室科研经费的开支情况审核一次,各科室应在每年年底之前及时将经费结算本交计财部核帐。
第十八条科研经费匹配与奖励
1、为鼓励医务人员争取院外科研经费,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的经费到位后,医院酌情按实到经费1:1的比例进行匹配;市级按1:0.5的比例进行匹配;横向课题按1:0.3的比例进行匹配;省级指导性项目给予10000元资助经费,市级指导性项目给予5000元资助经费。
2、医院拿出20万元资助院级科研项目,其中院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院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
3、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按实到经费30%的比例进行奖励,奖励经费不占用院内配套经费。
第十九条科研经费追加立项课题在经费使用过程中预计发生经费严重超出预算,课题组应认真进行原因分析,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详细说明。若提出经费追加申请,需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追加申请课题经费的详细理由、原课题余额经费和申请追加经费的详细使用计划。科教部和计财部对该课题已使用的经费和经费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报请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核批复。追加课题经费的额度一般不得超出原课题经费额度的20%。
第二十条科研经费核拨
1、科研项目经费(包括下拨经费与医院配套经费),按以下原则拨付:
对于一次性全额下拨的项目经费,科教部、计财部将经费分次核拨到项目负责人的《科研经费结算本》,项目开题时拨4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40%;也可于结项时一次性支取所有项目经费。
对于分批下拨的项目经费,按当年实际到账金额,全数核拨到项目负责人的《科研经费结算本》。
2、横向科研经费到账后,科研部、计财部将经费核拨到项目负责人的《科研经费结算本》,项目开题时拨4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40%;也可于结项时一次性支取所有项目经费。
项目负责人凭《科研经费结算本》使用科研经费。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审核与执行
1、科研项目均要在项目任务书中编制与科研活动、科研成果相对应的经费支出预算。项目经费预算,经项目主管部门或科教部审核后执行。预算科目若有调整,需向科教部报批,经批准后执行。
2、项目经费的预算,各个科目的经费预算上限为:实验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75%;仪器设备费15%;调研差旅费30%;会议费、合作与交流费25%,专家咨询费8%;数据采集、印刷出版费30%;劳务费20%;人员费10%;协作研究费50%;其他费用10%(招待费用不得超过5%,市内交通费不得超过5%);根据实际研究需要,科目费用开支可以浮动10%(其他费用除外)。特殊类型科研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
3、横向项目经费支出在不违反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前提下,由课题组根据与企业签订的项目合同合理支配。
4、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可购置课题研究所必需的固定资产(单个价值1000元以上),且其合计金额不能超过课题总体经费的15%。由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部审核签字,由设备科按照医院设备购置有关程序实施。凡课题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须在医院计财部登记,课题结项时交回医院。
第二十一条科研经费使用范围:
1、科研业务费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印刷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与维护费以及知识产权顾问费等各项费用。
(2)数据采集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3)差旅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市内交通费用等,具体按照计财部有关规定执行。
(4)会议费:项目研究过程中组织开展研讨、咨询、协调、论证、鉴定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房租费、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5)专家咨询费: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和结项鉴定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
(6)合作与交流费:用于与课题有直接关系的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培训及有关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
(7)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
以上费用标准按医院制度规定统一标准执行。
2、实验材料费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试剂、药品等低值消耗品的采购及运输等费用,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横向课题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3、测试化验加工费: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维修费用、实验室改装费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费用。
5、科研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横向课题科研协作费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6、劳务费: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编外人员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及项目承担单位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劳务性费用。横向课题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7、人员费:为直接参加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开发的全体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包括专职人员费用及外聘人员费用。横向课题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8、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支出。
9、科研管理经费的开支范围,5%作为医院管理经费:
(1)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结题及寄送资料等工作;
(2)院学术委员会活动;
(3)科研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补贴;
(4)科研奖项申报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课题费中的合作部分如需转给协作单位,需提供原合同以及与协作单位的科研合作协议。
第二十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须按科研项目申报时确定的预算范围开支。对于不按规定开支,弄虚作假,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由纪律检查部门处理。因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四条经费报销审批
1、根据财务有关规定,科研经费使用的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符合财务规定的原始凭证、票据明细(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同时提供项目任务书的任务进度报告,持《科研经费结算本》,办理报销手续。
2、科研经费报销流程经手人签字→项目主持人签字→科教部登记、取经费本→科教部科长及科教分管院长签字→计财部及财务分管院长签字后报销→科教部登记、归还经费本。
3、各科研项目经费到位后,在科研项目预算的范围内,经费支出按以下权限分级审批:5000元以内由科教部审批;5000-10000元以内由分管科研院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则需报院长审批。
第二十五条结余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课题结题后,办理经费本销户手续,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科研基金。有上级经费资助的课题可提取科研结余经费的20%作为课题组奖励酬金。
第二十六条科教部责对各类科研课题进展情况的跟踪、科研结题的决算和审计评价;检查评议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听取和审查科研经费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十七条科教部每年对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院核心人力资源评定、名医工程等科研工作考核的依据,具体参照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科研工作量考评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15年4月24日起实施,由医院科教部负责解释,已有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的精神,落实省有关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政策要求,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提高师资水平的先导作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现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一、课题管理的组织和内容
1、学校成立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课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各职能结构主要负责人和各学科组长组成。
2、教�
3、课题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申报论证和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审和优秀成果推广等的全过程管理。
4、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校级科研课题专项活动,教研室负责建设和管理课题科研队伍(聘请兼职研究员),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课题指向和课题分类
5、学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主要研究:在学校教育发展中具有重要现实和指导意义的理论问题;在教育教学实践领域内,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问题;对于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前沿问题。
6、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主要指向经学校教研室和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批准的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立项课题。
国家级课题:指国家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
省级课题:省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市区级课题:市区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
校级课题:校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含青年教师专项课题)。
7、关于校级立项课题:
(1)学校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是指具有重大研究价值、应用价值或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中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科研项目。一般课题是指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科研项目。
(2)校级立项的重点课题每年通过专项鉴定评选出1/3,学校在经费拨给以及政策措施方面给予更有力的支持。校级立项的一般课题数量不限。
(3)校级立项的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本校在职教师或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或指导者,并在实际研究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负责人限报1名,如确实需要可设副负责人1名。
8、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参照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的要求分为:A专业开发类、B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类、C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类、D职业培训类、E综合类。
三、课题规划与申报
9、学校教育科研规划与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同步,一般以5年为一规划期。由学校教研室根据市教科室要求和学校实际定期颁布《学校教育科研发展规划》。
10、学校教职员均可申报校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市级以上课题的申请人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申报课题须填写《科研课题申报书》1份,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课题研究的期限一般为1—3年(一般教改�
11、上级部门临时下达的的研究课题,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亟待研究的课题,由学校组织课题组进行专门研究。
12、为按时优质的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申请人每次申请课题只限一项,并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开展研究。
四、课题立项
13、课题立项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重要的实践价值,课题组组成人员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14、申报课题由学校教研室组织学校教育科研评审组,按照以上原则进行分类评审。课题通过评审,主持人根据评审意见尽快撰写《科研课题开题报告》和课题研究方案,并在一个月内组织开题。由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定并书面公布,确立为校级课题,并择优向市、省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推荐,参加市、省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评审。
15、学校重大课题的立项须邀请上级教育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和有关领导、聘请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组织论证。
16、被批准为市级以上课题的,校级课题立项取消,但仍然归学校统一管理。未结题前均按校级课题级别管理。
五、过程管理
17、学校教研室负责课题研究过程的全面管理,包括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成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
18、教研室建立课题档案资料,公布每学年立项课题实施情况。
19、对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教科室在经过帮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者,在报告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勒令中止研究,并撤消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20、课题主持人负责研究过程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合理调配人员、经费和信息等资源,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主持人应定期向教研室提交阶段性研究报告。
21、课题组应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研究过程的自我管理。抓好计划的实施、反馈调节和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
2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主持人,或对课题组成员进行调整,或延长研究期限,或改变课题名称,或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的,课题主持人应书面报告学校教研室,经同意后方为有效。
六、课题结题与成果鉴定
23、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均应进行鉴定验收。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撰写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和《课题鉴定申请书》,向教研室提出鉴定申请。
24、课题鉴定由学校教研室组织学校教育科研评审组,对课题研究是否完成预定任务、课题研究的结果及其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作出结论和评定。鉴定结果经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5、立项课题的中期评估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终期评估(或成果鉴定)等级分为三个等级:优秀、通过、不通过。
26、课题结题材料的形式一般包括:《结题报告》和《课题鉴定申请书》、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著、课程教学产品和相关制度文件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或实物模型等。
七、成果奖励与成果推广
27、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成绩,作为课题组成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参加优秀成果评选的依据。
28、学校重大课题结题后,其研究成果须报请上级研究机构同意,邀请有关专家,采用通讯或会议形式,组织课题鉴定。
29、学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由教科室编印优秀成果集和组织会议交流加以推广。重要优秀成果采取指令形式予以全面或局部推广。由教科室组织成果获得者在全校或局部范围内,对接受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推动科研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得到应用。
30、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推广根据接受者在推广过程中对原型的不同应用方式和理解接受程度,一般分为“直接应用型”、“迁移应用型”、“发展应用型”三种类型。
八、经费管理
31、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由自筹资金、学校核拨,实报实销等形式执行。
32、教科室对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
九、课题档案
33、课题组要系统地收集和保存反映课题研究全过程的文件材料,形成完整的课题研究档案。教科室要加强档案管理,发挥课题档案的作用。
34、课题档案应包括:科研课题立项审定表、开题报告、课题研究方案、过程性材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阶段研究计划、中期调查表、阶段性研究报告;学生跟踪观察记录、对比情况,学生个案分析积累;实验班、对比班情况分析;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课题组活动记录、教学案例、课件、心得体会、电脑作品等)、中期报告、结题报告。
一、本学期课题组实行“联合作战”的工作方针,定周四为“课题活动日”,组内一起进行初中六册英语课本词汇的筛选和汇总工作。课题组教师全部参加。
二、词汇整理工作集体筛选,分工记录,每位教师负责记录一至两个板块的内容,原则上不得代笔。如确有偶不能记录的时候,事先找好代笔人员。
三、日常教学中,深入进行实验,继续探讨多媒体支持下的“爱迪英语”词汇立体教学模式,争取研究出成品。
四、本学期的听课、评课主要围绕“爱迪英语”词汇立体学习多媒体教学模式的探讨进行活动。每个实验教师至少推出两节课,课题组内进行听评课。
五、实验班的教师要定期举行班级“爱迪英语”词汇立体游戏活动。本学期将举办八年级大型多媒体词汇立体活动一次。
六、学期末,每位实验教师上交两个多媒体词汇教学课例,附多媒体课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医院学术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研活动和科研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医院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进行科学研究,为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章 科研计划与项目管理
第四条 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院科研计划,明确科研方向和目标。
第五条 科研项目申报应符合医院科研方向,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
第六条 科研项目一经批准立项,项目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和预算,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如需调整研究计划或预算,应提前向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七条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研究进展报告,以便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包括研究成果、经验教训、经费使用情况等。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
第三章 科研成果管理
第九条 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新技术、新产品等。医院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
第十条 科研成果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归档和保管。医院对科研成果拥有知识产权,未经医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或用于商业目的。
第十一条 医院定期对科研成果进行评选和奖励,对优秀科研成果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第四章 科研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科研经费来源包括国家、地方科研项目经费、医院自筹经费以及社会捐赠等。科研经费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十三条 科研经费预算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制定,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经费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科研经费的监管和核算。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报送经费使用情况和相关票据。
第十五条 对于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科研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 医院建立健全科研人员考核机制,对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成果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七条 医院为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鼓励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十八条 科研人员应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严禁学术不端行为。对于违反学术道德和规范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部的建设,规范研发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进程,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职责
企业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一、管理权限。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立项程序
一、原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完善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资源环保效益。
二、程序
1、研发部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相关部门根据提出的任务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部提出立项报告。
3、研发部根据公司当年生产情况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等级:
a类。在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难度大,开发创新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b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c类:
为公司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的创新和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公司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技术人员评议和筛选后,研发部编制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第五条项目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立项报告或实施方案。
2、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部和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流保持畅通。
2、研发经费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设备折旧、研发领料、差旅费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部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他用。
4、为鼓励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
三、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
四、成立小组
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六条项目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改进产品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核审、批准后才能进行样式。
2、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
3、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移交生产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4、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范、产品流程图以
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项目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与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
(2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
(3)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3、项目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
第八条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立项报告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部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鉴定或评审验收条件的,由研发部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评审。
第九条附则
1、本制度由本公司研发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全校每一位教师都必须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
二、集体备课应做到“三定”(定时间、地点、中心发言人),各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类班级应做到“四统一”(统一标准、进度、作业量、质量考核)。个人钻研与集体研究相结合,共同解决教法、教材疑难,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三、实行主备课人制度。每周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由一位教师作为主备课人,在备课会上,就下一周授课内容提出设想,其他教师提出建议,然后形成具体教案(学案)。
四、每位教师要重视二次备课这个环节。在上课之前,对通过集体备课形成的教案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处理。
五、要做到超前备课,每次集体备课活动时,要对上周授课情况进行小结,应特别注意对“课后分析”的交流。
六、每次备课(教研)活动,组长要考勤签名,每月将备课记录交教导处检查。
七、主要任务:
1、了解、检查并交流上周教与学的进度情况,二次备课和课后反思的撰写情况。
2、了解、交流或通报上周教学案使用和作业批改情况。
3、安排好教研公开课,组织好听评课活动,交流听课学习情况。
4、对照教学计划,商量并确定下一周教学内容、时间安排和主要活动。
5、重点讨论本次备课内容,共同修订好教学案一体化资料。
6、相关练习、作业的安排与处理办法。
7、推荐或学习有关报刊上的教改文章,周知教研活动、课程改革、考试方面的重要信息。
8、优秀论文、典型案例、摘抄等交流展览。
八、具体要求:
1、每次活动,必须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大家都能准时参加备课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集体备课无关的事情,以免分心,影响备课效果。
2、上周内容的通报、交流必须建立在活动之前的抽查、了解、掌握第一资料的前提下进行,并能每次突出一至两个重点内容,尽量准备个案和大家一起剖析。
3、主备人要将自己的教学案一体化资料,周知大家,然后有主备人主讲,大家讨论,修改、调整、增删,并考虑到不同层次的班级学生的情况。
4、不定期安排不同层次班级的老师介绍自己教学或者学生学习的情况,总结成功做法,帮助解决疑难问题。推荐报刊文章等。
5、就本周主要教研活动的开展、时间、任务量等作出安排并落实到每个具体的人头。
6、相关资料的选择,题目的增删;练习与测试的批改、记分、讲评、补救措施等做到明确清楚,资料使用的检查办法也要落实好。
九、备课流程:
回顾检查通报--教学案一体化--作业练习或检测安排及要求--本周相关教研活动--填写备课活动表格并上交。
十、教研组长要妥善保管好集体备课册,期末交教科室存档。
听课制度
一、教导正副主任、教科室正副主任每周至少听两堂教师的随堂课。
二、教研组联系领导每周听一堂该教研组教师的随堂课。
三、教研组长每周听一堂本组内教师的随堂课。
四、年级组长每周内听一堂本年级教师的随堂课。
五、班主任每周听一堂本班教师的随堂课。
六、教龄两年以上的教师每两周听一堂同科教师的。随堂课。
七、教龄不满两年的教师每周听一堂同科教师的随堂课,听课后,要认真总结,写好听后感。
八、听课前,听课教师主动与执教教师联系,了解所授内容、熟悉教材;听课过程中,认真记录(要注明时间、授课人、学科、节次、班级、课题),做好评价分析;课下相互交流。
九、在听课过程中,听课教师不得吸烟、谈话、走动、中途退场,不做影响学生上课的事情。
十、每次听课后,听课教师及时把听课记录交到学校教科室备案。
十一、每学期结束,学校教科室对教师听课的情况进行考核。
校本教研管理制度
1 、校长是校本教研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树立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成为校本教研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主动参与教学研究,为教师的教学研究创造条件,营造学校教研氛围和教研文化。
2 、教科室正副主任是校本教研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管理者。教研组长、备课组组长必须积极协助教科室主任做好校本教研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调研、反馈等。
3 、学校要制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划与校本教研计划。每位教师要根据自身实际、针对学校的规划、计划,制定适合自己实际发展情况的专业发展规划。
4 、学校要根据教师的年龄、自身素质、教学水平、发展目标等不同,采取层次、内容、形式不同的校本教研活动,在关注教师个体差异的同时,注重共同发展。
5 、每一位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参与读书自悟、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活动,并详细做好笔记。
6 、每一位教师必须建立个人成长记录袋,以增强教师自我反思、主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7 、教师参加校本教研情况纳入继续教育学时,并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由教科室、教研组负责考核。
8 、学校的各级课题都由教科室统一管理、组织实施。
1、教育科研活动在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2、学校教科室组织实施校级以上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
3、教科组(或课题组)组织安排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
4、学校教育科研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培训、调查实验、论文写作、学术研讨、专题讲座、专题报告、研究课或汇报课活动、阶段性总结、资料收集整理、成果提炼以及课题开题会、课题研讨会、课题小结会和结题鉴定会等。
5、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内容包括:理论学习、素质培训、课堂教学研讨、教材研析、教法探究、专题讲座、学术研讨、论文写作、课题研究、信息传递等。
6、学校每周开展一次教育科研活动,单周学习,双周讲座。各教科组根据组内特点安排每两周一次的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活动时间由各教科组具体确定。
7、校级教育科研活动由学校教科室确定中心发言人,确定主题内容;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由教科组(或课题组)组长中心发言人,确定主题内容。
8、学校教科室和教科组在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科研活动计划,届时根据主题内容开展活动,有主持人、主讲人、活动记录。主讲人要有讲稿、教案等发言材料。各项活动都必须提前充分准备,严禁临阵磨刀,有名无实走过场。
9、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形式要多样化,内容要丰富化,力求实在、实际、实效。对大型教育科研活动要注重课件、教具、录音、录像的使用和管理。
10、注重教育科研活动的真实、详尽记录、资料的整理收集、正效应的宣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大学校对教育科研的规划、指导力度,促进本校教育科研成果水平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科学研究必须贯彻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倡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和勇于探索的精神,站在时代的前沿,为本校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创学校品牌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本校教科室对申报立项的我校全国、省、市和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管理,并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全校教科研炭展规划、课题指导。
2、制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办法及有关章程、规定、制度。
3、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成果鉴定、验收、奖励和推广工作。
4、对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实行全程监控。
5、负责协调校内外各种学术团体和组织的关系,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有关活动,促进校内外交流与合作。
6、搞好教科研服务,提供教科研指导、教科研人员培训和信息的提供。
7、做好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第四条申报的课题要有课题负责人,教科室与课题负责人定期开会,指导和管理课题研究。·
第三章选题和申请
第五条各部门及教师根据实际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自拟课题申报。
第六条申请人必须政治立场坚定,而且必须是课题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任务。
第七条教科室根据上级有关课题规划精神,公布课题指南,各部门及教师可从中选题申报。
第八条课题负责人一般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资格或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第九条课题申请人要在对所申报课题的意义价值、完成条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论证和设计的'基础上写出完整、可行的研究方案,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请书》,送教科室进行申报。
第十条填报登记表时,如有多人参加课题研究,必须注明一位课题负责人(也称第一申请人),申请书应由课题负责人签名报出。
第十一条所负责的立项课题若前一项末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第四章评审和立项
第十二条课题负责人将相关申请资料递交教科室,由教科室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对巳获准的立项课题,经学校行政会审批同意后,由教科室向课题负责人发放《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课题立项的基本标准是: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贯彻落实《 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家长学校管理常规、教学规范、评价考核等规章制度。并切实贯彻落实这些规章制度,保障家长学校工作规范运行。
(二)办学条件
1. 队伍建设。 要具有数量充足、素质较高、不同专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可抽调骨干教师担任家长学校的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聘请专家或退休教师、干部作为家长学校的客座教师。
对于学校选拔出的教师要通过组织培训、集体备课、经验交流、征求家长意见等方式,不断提高其教学水平。同时建立县级定期培训制度,每年要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家长学校骨干教师。
2. 硬、软件建设。
(1)有固定的。家长学校开展工作和培训场所,并配备多媒体等必需的教学设备。场地可利用现有的活动室、教室等。
(2)有统一制作的“家长学校”标牌,并悬挂于活动室或教室门口。
(3)有家长学校教材。除统一配发的辅导教材及音像资料外,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创编家长学校校本教材,并订阅、采购家教专业书刊。
(4)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创办网上家长学校,进行跨时空的家教培训。
3、档案建设。家长学校档案建设由政教处(德育处)负责。档案可分为六类:一是文件,包括上级文件、上报的文件和交流的文件等;二是管理制度;三是教学资料,包括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教学设计、工作总结、教学论文(包括经验总结、案例分析等)、教材样本、会议记录和活动记载等;四是教师档案;五是学员档案,包括上课登记(考勤)、课堂练习、课外实践材料和学业成绩等;六是工作成果。
4.资金投入。要把家长学校办学经费纳入学校办学经费的预算之中,以保证家长学校的正常运转。
(三)过程管理
1.计划、总结。每学期、每学年除家长学校的工作专题计划、总结之外,还应把家长学校工作计划、总结作为学校工作和政教处(德育处)工作计划、总结的重要内容。计划包括活动计划、教学计划、教师培训计划和家教研究计划。
2.家庭教育指导与培训。对家长实施培训是家长学校办学的主要形式。
(1)培训范围与时间安排。家长学校应该对所有学生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与培训。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向周边社区、村社延伸家庭教育活动,做好社区、村社0―3岁和未入园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工作。培训活动原则上应安排在业余时间,每学期不少于1次,时间不少于90分钟。
(2)培训考勤。对参训的家长学员进行出勤登记,有考勤记录。
(3)培训形式。培训可采取讲授、问答、讨论、交流互动等多种方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案例教学为主,以研究、解决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培训组织形式要做到大小课相结合(全校、年级或班级可分别为单位)、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对文化层次不同类型的家长或学生类型不同的家长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4)教学要求。培训前,教师应根据工作计划和家长需求,精心选取培训内容,选择培训方式和方法,应充分考虑成年人教育的特点,体现家长的主体性;要持案上课,教案应提前一周完成,且在政教处(德育处)审批通过后方可施教,其内容一般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课外实践活动等。教学语言要文明规范,教学态度要认真严谨,教学内容要生动形象,教学方式要活泼精当。
(5)培训考核。每次培训结束后都要对学员进行考核,有试卷和成绩册,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5%。
(6)树立典型。通过培训提高,凸现教育效果,及时发现和树立进步家长和学生典型。
3.家校沟通。
要积极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搭建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各种家校联系途径,增强家校信息沟通,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协调并进。
(1)组织家长代表座谈会,每学期至少1次。
(2)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建立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制度,有联系记录。
(3)定期召开家长会,交流家教经验,每学期至少1次。
(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实践和亲子互动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帮助家长引导学生掌握生活技能和职业技能,做好职业指导,为学生适应社会奠定基础。
(5)组织开展家长问卷调查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同时设立家长意见、建议信箱,及时回复、解决家长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6)建立“家长开放周(日)”。开展家长助教活动,邀请家长参与学校规划,为学校建设献计献策,动员家长为学校发展投入情感、智慧和财力;开展家校联谊活动,邀请参加学校联欢会,观看师生演出,增进家校情感、家长和师生情感;开展家长走进课堂活动,让家长了解教育、理解教育。
4.家教研究。要研究新时期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家长学校工作的新规律,不断创新家长学校工作机制,推进家长学校规范化、科学化的步伐,提高家长学校办学的实效性。积极申报家教课题。课题的确定,既要考虑社会背景,又要结合本校实际,关注家教的焦点、热点、冰点、盲点和难点问题;要以真实、朴实、实用为特色,着力解决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努力创造研究成果。
(四)办学效果
通过各种活动,使家长的家教观念得到更新,家教理论知识不断丰富,家教方法得以改进,家教能力不断提高,家长愿意参加家长学校活动,家校关系密切,家长对家长学校满意度高,学校在社会影响良好,各种指标达到预期要求。
1.家长学校开办率城区、乡镇达到100%,村级达到60%。
2.家长受教育率城区不低于80%,乡镇不低于60%。
家长受教育率=(学生家庭受教育数÷学生家庭数)×100%
3.家长培训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5%。
4.五好文明家庭、优秀家长率达到20%以上。
5.家长对家长学校满意度不低于80%。
6.在校学生违纪率不超过1%。
四、家长学校工作的检查评估与表彰
按照本规范要求,结合“十有”标准,每年对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进行检查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家长学校的领导管理、组织建设、办学条件、教学管理等情况;家长受教育率、考核合格率;孩子对家长教育态度的变化和家庭氛围改善的评价;家长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质量及家长教子经验的推广情况;家长学校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根据考核结果,教育局和县妇联等单位对示范家长学校、优秀家教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一、总则
为规范医院的科研活动,提高科研质量,推动医院学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科研人员及科研项目的管理。
二、科研项目管理
1. 项目申请:科研人员应根据医院科研发展规划和学科特色,积极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申请前需进行充分调研,确保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2. 项目评审:医院设立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科研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可行性及预期成果进行综合评估。
3. 项目立项:经过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立项,并签订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应明确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经费、进度、成果要求等。
4. 项目实施:科研人员应按照项目合同的要求,认真执行项目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科研人员应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材料,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医院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经费。
三、科研经费管理
1. 经费来源: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医院自筹、企业合作、社会捐赠等。医院应确保科研经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2. 经费预算:科研人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合理编制科研经费预算。预算应明确各项支出的用途、金额和支付方式。
3. 经费使用:科研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使用科研经费,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支出。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 经费结算:项目完成后,科研人员应提交经费结算报告和相关票据,由医院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和结算。
四、科研成果管理
1. 成果鉴定:科研人员应在完成项目后,及时整理研究成果,并提交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成果鉴定。成果鉴定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学术价值进行评估。
2. 成果推广:医院应积极推广科研成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科研人员应积极参与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工作,为医院和社会做出贡献。
3. 成果奖励:医院将根据科研成果的水平和贡献程度,给予科研人员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奖励和荣誉的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科研团队建设与培训
1. 团队建设:医院应重视科研团队的建设,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科研管理部门应协助科研人员组建稳定、高效的科研团队,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创新能力。
2. 培训与交流:医院应定期组织科研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提高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同时,鼓励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展览活动,拓宽学术视野和合作渠道。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一、教科室职责
教科室是学校的教科研机构,主要管理职能有:开展科研、教研和培训,获取教改信息,提供教改、科研和培训咨询,执行并指导课题研究和教育评价等。
(1)协助校长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科学研究的理论,根据校长室提出的学校工作规划、计划,拟订教科研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重要课题的确定。
(3)及时、准确、有效地收集和介绍教育科学研究信息,为校长的教育科学研究决策提供咨询,为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提供情报。
(4)抓好校内教育科学研究试验项目的落实、总结和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并实施学校所承担的国家、省、市、校课题项目。
(5)负责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普及工作,组织各种活动,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
二、科研课题管理条例
第一条总则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全程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我校课题研究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课题研究的生产力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包括课题的申报、审批、管理、经费、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等内容。
本条例适用于德明初中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二条课题管理的`组织
1、德明初中教科室(以下简称教科室)是我校教育科学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2、教科室具体负责规划的制定,组织课题申报与评审,进行课题的过程管理,评选优秀科研成果与科研工作者,组织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处理日常性工作等。
第三条课题立项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课题指导思想正确,立论依据充分。
2、创新性原则课题要在前人或他人未能解决或未能完全解决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3、实用性原则课题必须联系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
4、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的目标明确具体,工作步骤可靠,具有研究所必须的物质条件,组织条件和人员素质条件,能按时完成研究工作。
第四条课题的内容和申报人
1、课题内容应属于普通基础教育范畴,着重研究与学校教育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教育调查、教育实验、科学的经验总结、文献研究及应用技术研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
2、课题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本校的教职员工。
3、课题的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超过者必须说明理由。
第五条课题的管理
1、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将课题研究列入工作的计划,加强领导与督促检查,学校应在时间、人力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把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成果作为教师工作评估考核的一项内容。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于每学年初提出本学年工作计划,学年末写出工作总结,向教科室汇报进度,教科室每学年集中检查一次课题进展情况,提出意见,亦可组织经验交流。
3、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在研究工作进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研究计划或推迟计划实施,必须由课题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报经教科室批准,予以备案。
4、课题组要严格执行《申请书》,无故不执行《申请书》或拖延时间太久者,教科室要对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5、因故未按期完成课题者,允许承担人申请不超过半年的宽限期,宽限期满未完成者,撤消其承担的课题,并收回投入的资金。
6、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向教科室递交总结报告、成果摘要报告、全部科研成果。
一、科研室由校长、科研主任、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和骨干教师组成。
二、科研室全面负责学校的科研工作,包括制定申报区(市)课题、审批校级课题、科研计划、组织实施、指导课题研究、活动考勤、总结评比和成果推广等。
三、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课题研究。每学期初,由教师组成研究小组,共同确定研究课题,填写课题申报表并向学校科研室申报。
四、对于通过立项的校级以上的课题,课题组成员必须及时、认真地开展研究工作,确保课题能按时结题。
五、各课题组要建立完善的课题研究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研究工作记录、阶段性总结等。
六、课题组的教师每学期要定期参加研讨活动和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
七、学校科研室定期召开各课题组组长会议,听取各课题组的研究进展情况汇报,并及时对研究工作给予指导。
八、课题组成员每学期结束时必须写出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总结,并上交学校科研室备案。
九、对已经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科研室应及时做好推广应用工作,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十、学校每学期对科研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科研工作成绩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
教育科研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科学性的学术研究活动,搞好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是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成果质量,使我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具有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理论学习制度
1、各课题组应在学校教科室指导下,由课题组负责人定期召集课题组成员进行学习、研究,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课题组的学习、研究活动应有记录。
2、课题组成员应自觉积极地完成以下工作:积极参加课题研究会议,每月认真完成一份5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每学年撰写一篇有关课题研究的。论文,按计划上一堂课题研究课,积累一套研究资料,积累研究心得与个案。
4、课题组长负责本课题研究的具体实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具体工作,以及实验情况、阶段总结、实验报告等课题资料的汇报和总结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报教科室备案,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
二、课题月报制度
1、各课题组必须认真实施课题研究方案及其计划,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使课题研究达到目标,强化过程,形成成果,防止走过场、搞包装、图虚名。
2、各课题组每月要填写月报表,向学校教科室汇报当月课题的研究情况。
三、课题成果鉴定及推广制度
1、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研究者先要整理好所有研究资料,撰写好课题研究报告;然后填写好《课题结题评审表》,向教科室提出结题申请。
2、鉴定完成后,课题组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报告、成果鉴定原件送教科室验收、备案。
3、立项课题应按原计划结题,但确因遇到意外研究困难,应向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教科室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可推迟结题。
4、 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等,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四、课题奖励制度
科研成果经鉴定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将作为评、聘教师、评优选模以及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同时学校对表现突出者将按《大桥中心小学教育科研奖励制度》实施一定的奖励。
为加强和完善我校教科研课题的管理,确保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课题研究的水平和质量,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的作用,促进“科研兴师”和“科研兴校”,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学期每师学习一本理论专著,撰写一篇论文。
2、每周每师自学不少于两课时理论学习,做好读书笔记,积累学习资料。
二、会议制度
1、每月举行一次课题组员会议。每学期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教科研工作情况。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的教科研活动和各类培训活动。
2、积极参加教科研组活动,做到不迟到、缺席,有事请假。
3、积极参加每次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做好会议记录。
4、积极承担并完成各项研究任务。
三、课题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及管理职责
1、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以课题管理为中心,抓好课题组长队伍,并逐步形成一支教科研骨干教师队伍。
我校现研究课题领导班子:
市级课题《学生课堂良好习惯养成研究》
组长:
市级课题《小班化教学策略研究》
组长:
市级课题《新时期中小学学困生转化策略的研究》
组长:
2、要及时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报校长备案。
3、教师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学期或学年结束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结题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
4、编辑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集。课题负责人对各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指导,组织验收评奖、科研方法讲座,提供教科研信息。
(二)课题教师管理制度
1、课题分小组开展研究拟定一份实施方案,结题时有一份实验报告。
2、课题小组每学期初写好课题计划,期末写好课题总结。
3、课题成员做好每学期的“四个一”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上好一节汇报课,教学案例1篇,写好随笔1篇,期末写好一篇专题论文。
4、及时收集各类资料装入教师个人成长记录袋,一学期归档一次(包括教师业务笔记、理论学习资料及学习后记、活动记录、研究课教案或课堂实录、研究课评价等文档、录象、照片资料)。
(三)课题组长管理制度
1、每位课题组长负责写好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中期报告和实验报告。
2、每位课题组长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和中断课题研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必须由课题承担人说明理由。
3、每位课题组长负责每月开展一次活动,每次活动定时间、定主讲人、定讨论题,进行课题研究的论文交流、听讲座、课题研讨课的观摩、理论学习心得的交流、外出学习的汇报、教学反思的切磋等,并督促教师做好研究的原始记录,注意做好课题成果的搜集工作。
4、每位课题组长负责填写好每个季度的季报表、每年的年度检查表。
5、每位课题组长填写好课题结题申报表。
四、考核制度
1、学校对教科研工作实行定期和随机考核,考核方式是:听课,教案评比,教学论文评选,评优课等等。
2、对于踊跃投身于教科研工作,勇于承担课题,在每一阶段有所成效,并将成果在校内推广者,为其创造外出学习、考察的机会。
3、对于同一课题中的成绩显著者,如:有关课题的论文获奖、公开发表相关论文或文章,阶段性或终结性的经验或总结得到全校教师认可的,要从经济上给予奖励。
4、定期考核,因教科研的研究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班里学生的成绩、素质均有明显提高者,要就其提高幅度给予奖励。
5、主持市级及其以上课题研究,每年有市级以上论文发表或获奖的教师在评优评先时优先。
6、考核奖励机制非一成不变,应根据具体情况相应作以调整,但其目的只有一个:将学校教科研活动扎实、蓬勃地开展起来,使教师在教科研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及教学水平,让科研带动学校整体发展。
五、奖励制度
课题研究奖励与学校绩效工作挂钩。
获得省、市教育教研论文二等奖以上的分别奖2分、1分。
六、附注
1、所有比赛、活动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或认定。同一课题研究成果按获奖的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能重复得奖。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待完善。
第一章总则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组织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教科室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
科研领导小组(一级)、科研小组(二级)、校长室、教科室、教导处、校团委(三级)、县骨干、市骨干、优秀教师、教研组长、班主任(四级)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课题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教科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继续教育发展为纲,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教育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省、市、县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本校承担的省、市、县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县级以上重点课题:
(1)进行课题申报:申报课题的内容要完整。(①课题名称;②确定课题的依据;③研究目标、主要内容;④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⑤课题组成员、负责人;⑥实验研究步骤及进度,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⑦课题经费等。)
(2)教科室每学期初制定学校教育科研总计划;安排好学期教育研究课进度;期末完成一份阶段性小结。并做好所有资料(电子稿和文字稿)的收集工作。
(3)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要有严谨的科研态度,主动学习上级下发的各项文件,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过程研究。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每学期围绕课题研究的主题上1-2节实验研究课;完成1-2份资料汇总;每学年至少写一篇参与课题研究后的科研论文。
(4)完成课题结题的各项工作。
(5)重视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改良。积极参与各类科研比赛。
(6)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随时准备上级的检查指导。
校级一般课题:
(1)各教研组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规划与主课题方向,结合学科特点与教改精神,并从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理论文献中发现问题,制定各教研组的课题研究方案,填写《武尚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并于每学年开学初上报教科室审定与备案。
(2)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理论学习资料、研究报告等。
(3)校级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课题活动计划”,每学期课题组活动不少于4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及时做好“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每学期末进行“课题活动总结”。每位参与课题研究的老师期末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
(4)平时备课、上课要贯彻课题要求,每位课题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5)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的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校级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教科室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填写《武尚中学教育科研一般课题结题申请表》,并提供课题研究结题的材料。
2、凡本校教师申报的科研课题,必须经校审查签署意见后再上报。校外合作科研计划,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经校研究认可后,报教科室备案。
3、每年第四季度,在总结当年科研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下一年的科研计划预测和论证。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在校教育经费中划拨一定的经费用于继教处的正常运行、课题的研究和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五章教育科研成果的管理及确认
我校教师的教育科研课题、教改课题、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着等必须署名武尚中学,并持原件和复印件到教科室登记确认,备案。
第六章教育科研奖惩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力量,保证科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定下列奖惩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校级一般课题的研究人员。
(一)、平时考核:
1、日常考勤:所有相关课题组成员每月按时参加课题组活动(听课、评课),能及时交流合理化建议,并能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进行每月日常考核。
2、资料整理:每位课题研究教师在进行每一轮课题研究后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理归纳工作,且资料齐全、工整、格式统一,每学期末能及时将资料交课题组长。
3、论文撰写:
期末在校范围内评选的优质课、论文等与期末考评挂钩。根据各学科科研人员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开展课程整合,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科研的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年终奖励。
(二)、立项奖励:
1、参加各类课题研究展示活动表现突出的,按分工及承担任务的轻重给予适当的奖励。
2、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课件、研究课比赛并获得一定奖项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在县级、市级、省级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育论文分别予以奖励。
3、按规定对参与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和奖励;对于奖励在项目争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给予组织管理奖;对于实施课题得力的个人,学校将按每个立项项目的比例予以奖励。
4、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是评优晋级的前提条件,有优秀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成果推广较好的教师优先。
一、建立校长室、科教处、教务处、教研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教育科研的定期商讨和分析学校工作实际情况,并研究对策,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每月召开一次全校课堂教学问题研讨会,密切配合当前的教育教学工作,以研究促教育教学,在教育教学中搞研究。由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及科教主任、年级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总结先进经验,解决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三、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定期研讨科研工作。具体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重点。
四、每月召开一次课题组长会议,汇报交流本课题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各课题组不定期的召开课题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实工作,交流经验,解决实验中遇到的问题,保证课题顺利进行。
六、每个学期开始和结束的时候,召开专门的科研工作会议,邀请课题组长和实验教师代表参加,协商制订学校科研工作计划,总结学校科研工作情况。
七、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活动大会,组织获奖者进行经验交流、学习总结报告。
一、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可以在科研课题的立项、实验、评审等方面根据需要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2.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教师在课题立项之初应在学校教学处备案,提供课题级别、内容等证明或材料,并及时提交课题中期评审报告、结题报告和相关论文。
二、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评审
(一)立项
立项时间:单数年的3、4月份(每两年申报一次)
立项单位:学校各部门及其成员,可以个人立项,也可以集体立项,集体立项可以吸收能够对课题研究起重要作用的外单位人员参与。
立项办法:立项申请者填写并提交立项申请表,学校教学研究室集中评议,对意义重大的课题可以召开立项答辩会。通过立项评议或答辩的课题即正式成为校级立项课题,并同时在教研室备案。
立项申请表中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基本数据:课题名称、负责人、主要参加人员、部门单位、职称等。
2.课题论证报告:阐述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现状,课题研究的意义等。
3.课题研究方法:说明课题研究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以及采用这些方法的理由。
4.课题研究计划:包括课题研究的时间(学校课题时间以年为单位计算,校级课题一般不超过两年),人员分工,分阶段研究的目标、实施办法、检测手段和研究成果(要求具体到以月或季度为单位)、以及研究成果的呈现形式等。
5.课题经费预算:包括必要的资料费、调研费、软硬件支持费、成果鉴定费。暂不考虑课题研究人员的劳务费。
课题类别:课题分为两级:校级重点课题和校级课题,由教科研室评定。
(二)中期检查
立项课题要进行中期检查,一年的课题在年中进行一次检查,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课题每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围绕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要求课题组提交课题活动记录表、中期报告和相关附件。课题中期报告要反映课题的进展状况,回答以下主要问题:课题是否按照计划正常进行?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课题计划是否存在问题?有哪些改进措施等。
中期检查主要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负责,初期拟聘请一些校外教育专家参与。中期检查报告及其附件交教学研究室备案。
(三)结题评审
一般课题的结题评审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主持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与。重大课题可以成立由校外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通讯或会议鉴定。
课题组需要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结题报告要对课题的提出、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课题研究的目标、课题研究方法、课题研究过程和成果、课题成果及其分析等做出详细的阐述。附件包括相关论文(正式发表或未发表)、研究专著、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
说明:不能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被终止。不能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或终止。凡此类情况,课题负责人将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
凡需提交的报告及相关材料(论文、数据等),均要求同时提供计算机文档。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力量,保证科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定下列奖惩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校级一般课题的研究人员。
(一)平时考核:
1、日常考勤:所有相关课题组成员每月按时参加课题组活动(听课、评课),能及时交流合理化建议,并能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进行每月日常考核。
2、资料整理:每位课题研究教师在进行每一轮课题研究后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理归纳工作,且资料齐全、工整、格式统一,每学期末能及时将资料交课题组长。
3、论文撰写:
期末在校范围内评选的优质课、论文等与期末考评挂钩。根据各学科科研人员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开展课程整合,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科研的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年终奖励。
(二)立项奖励:
1、参加各类课题研究展示活动表现突出的,按分工及承担任务的轻重给予适当的奖励。
2、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课件、研究课比赛并获得一定奖项的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在县级、市级、省级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育论文分别奖励100、150、300元。
3、按规定对参与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和奖励;对于奖励在项目争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给予组织管理奖;对于实施课题得力的个人,学校将按每个立项项目的比例予以奖励。
4、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是评优晋级的前提条件,有优秀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成果推广较好的教师优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医院科技进步和学术发展,充分调动和鼓励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实现对科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医药、护理、医技及其他专业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在院长的领导下,科教部具体负责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计划实施、成果鉴定及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医院科学技术教育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科研课题,指导计划实施,初评科研成果等。各临床、医技科室由科主任管理科研工作,并根据各科的专业特长组织开展科学研究。
第二章申报科研课题
第四条申报条件:凡我院从事医药技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能认真执行科研课题计划者,均可申报科研课题或科研任务,积极鼓励学科带头人申报各类课题。
科研课题要求:
1、研究目的要明确具体:课题的研究内容要有一定专业特色和代表性。
2、具有先进性:力求研究的。内容新、起点高,有创新性,预计水平可达到市以上先进水平。
3、具有科学性:课题有足够的信息资料和充分的理论依据,设计要严密,技术方法先进合理,实验手段符合标准,样本量要符合统计学要求,分析判断推理合乎逻辑。
4、具有实用性:所选课题有较好的应用前景,推广应用后能产生较为显著的社会、技术、经济效益,对医学进步有一定推动作用。
5、具有可行性:课题承担科室或个人技术力量能胜利研究工作,应具备基本的实验条件,研究所需经费预算合理。
第五条申报时间
申报者应在以下各类项目规定的申报时间截止7天前,向科教部递交项目申请书,以便院科学技术教育管理委员会评审和推荐上报。
1、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按规定时间申报。
2、院内科研,申报时间为每年年底前上报次年院内科研项目,特殊情况可直接向科教部申报。
第六条申报审批程序
申请者结合本专业特点,提出科研项目,做好查新工作和科研设计,按申请书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科教部,科教部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院科学技术教育委员会对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进行性进行评审,由业务院长审批后由科教部上报有关部门。
第七条项目实施管理
1、科研项目实行主研人负责制,项目组成人员采取自愿组合形式,主研人负责制定和完善项目研究设计、项目进度及完成周期、经费开支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科教部对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检查,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为课题组创造条件,确保科研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 3、科研工作结束后,项目组应及时整理好研究资料报科教部申请评审和鉴定。
第三章科研成果管理
第八条按国家科技部有关规定,科技成果必须经同行专家确认在理论或实践上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三个特点的新理论、新发明、新技术、新药物、新产品等。
第九条凡本院职工开展的纳入医院管理的科研项目,或利用医院设备、条件开展的科研项目,其知识产权(包括成果权、转让权)归医院所有,个人享有发表权和署名权。
第十条鉴定申报程序
1、课题组在课题鉴定前30天,将有关资料报送科教部审查合格后,由科教部向主持成果鉴定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2、我院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课题,我院为第一主研单位的,由我院负责办理成果鉴定工作,我院为协研单位的课题由对方办理,但需要在我院科教部备案。
第十一条科研成果验收鉴定
国家级、部委级、市计划内项目(包括科技局、市教委项目)等由其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评价。
成果验收的必备条件:
1、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或合同书约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取得可靠的数据和结果,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目标并经过实践验证的已推广应用或具备推广应用条件的项目。
2、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提供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同时要求提供的格式符合档案管理部门归挡要求。
3、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研究者须在名次排列上达成一致意见,无名序排列异议和权属争议,并由参加单位加盖公章。
4、科技成果加密按有关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办理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科研成果的登记
凡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必须在鉴定后一月内将鉴定成果登记材料上报科教部,未经登记的成果不得推荐申请各级各类科技奖励。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科研经费来源:
1、医院按有关规定计提科研经费,专项用于科研工作。
2、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配套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财务部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科研经费的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为了鼓励科研工作,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对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科研经费结余部分按80%奖励课题组。
第十六条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专项研究工作,其主要开支范围包括:查新费、印刷费、观察费、申报费、评审费、鉴定费、邮寄费、实验费、材料费、检测费、出差费、仪器使用费、协作费等。
第十七条科研项目开支,均由课题组的经办人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经科教部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批准,院长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八条对无故终止课题的,医院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科研经费,未在项目周期内完成科研项目者酌情扣减科研经费,并责令课题组限期完成。为了充分调动本院职工的科研积极性,表彰和鼓励科技人员,医院对结题并通过鉴定的成果实施奖励,每年评奖一次。
第五章科研奖励
第十九条参照《山东医专附属眼科医院科技奖励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医院科学技术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山东医专附属眼科医院科学技术教育管理委员会。
一、总则
为规范医院的科研管理工作,提升医院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医院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科研组织与管理
1. 医院设立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
2. 科研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的申请、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和成果管理等流程。
3. 鼓励各科室和个人积极申报科研项目,支持跨学科、跨部门的科研合作与交流。
三、科研项目申请与评审
1. 科研项目申请人应提交详细的申请书,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
2. 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科研项目进行评审,重点评估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3. 评审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立项。
四、科研项目实施与管理
1.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和计划实施项目,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2. 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科研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3.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研究内容或预算,应报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五、科研成果验收与奖励
1.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完整的结题报告和成果材料,报科研管理部门验收。
2. 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科研成果进行验收,重点评估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3. 对通过验收的优秀科研成果,医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推荐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与评奖。
六、科研经费管理
1. 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经费审计和监督。
3. 对违反科研经费使用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科研交流与合作
1. 医院鼓励各科室和个人积极开展国内外科研交流与合作,提升医院的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2. 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资金支持。
3. 医院应定期组织科研交流和学术活动,为科研人员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课题研究整体水平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申报和立项
1、学校教科研中心,每五年根据全国、重庆市、开县教育科学规划和本校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我校在这期间教育科学研究的主攻方向、重点项目和主要内容。
2学校教科研中心依据《课题指南》,在五年的头一年,发动、组织全校教师申报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从次年起的三年内,每年组织申报若干滚动立项课题。
3、学校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每项课题只能有一名负责人,一名负责人同一时间内只能负责一项课题。所负责的立项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4、凡申报规划立基课题,均应依据《课题指南》,写出具体的实验方案,申报到学校教科研中心。
5、学校教科研中心统一受理课题申报后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议,学术委员会在评议的基础上对每项课题签署评议意见,进行同意立项与否的表否,然后在教科室备案。
6、评审立项课题的基本标准是:课题对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或理论指导作用;立论依据充足,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方法和步骤切实可行;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具有相应的知识基础和研究能力,具备按计划完成该课题的条件。对优秀中青年骨干申报的课题给予积极鼓励,并适当优先考虑立项。
7、课题的评议和审定以会议方式进行。在评审中按照《课题指南》,遵循基本标准,坚持客观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以赞成票超过与会人数三分之二为通过。
8、经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批准的立项课题,均专门建档,其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可优先得到科研咨询指导和培训,并拔一定的科研经费,发给成果奖励。
二、课题研究过程的管理
1、我校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由学校教科研中心主持。
2、学校教科研中心应对立项课题和主要参加者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3、立项课题研究进程中,学校教科研中心应帮助解决课题研究遇到的疑难问题。
4、学校教科研中心对立项课题实行严格的档案管理,条件许可实行计算机联网,实行课题管理的`信息化。
5、加强立项课题研究的阶段报告和检查。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十月底前提出本年度研究工作报告和下年度研究工作计划学校教科研中心将采取多种方式,对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并于次年初向全校通报。
6、立项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学校教科研中心提出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提交研究成果以及成果的自我评价。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与推广
1、凡学校立项课题,都必须在完成后对成果组织鉴定并由学校教科研中心组织验收。
2、立项课题成果的鉴定,一般采取学术委员会集体评议方式当场作出结论。
3、评审委员会应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方法,深入审查课题研究的论文报告和实情实效,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研究的论告和实情实效,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目标,对成果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议,由评审委员会形成集体意见。
4、评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成果鉴定书(原件)各一份送交学校教科研中心验收、备案,并发给《开县陈家中学立项课题成果验收合格证书》。
5、验收合格后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立项课题成果,学校教科研中心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
6、学术定期举行课题研究成果报告会,汇编教育科研成果集,推广教育科研课题的优秀成果。